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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4-19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久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俊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雅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比期初增加51.34%,是公司增加银行短期借款,导致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比期初下降94.56%,是公司持有的承兑汇票到期贴现,导致应收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3、存货比期初下降39.09%,是由于期初公司正处于供热运行期,库存煤炭存量较大,本报告期末供热运行期结束,库存煤炭数量减少所致; 4、短期借款比期初增加61.93%,是公司资金需求加大,导致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5、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62.58%,是公司用于支付应付款项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6、预收款项比期初下降91.03%,是由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后,一季度将采暖预收款结转供暖收入,导致预收账款减少所致; 7、应交税费比期初增加469.34%,是由于公司一季度营业利润增加,导致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8、应付利息比期初增加140%,是公司计提应付银行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9、未分配利润比期初增加56.79%,是公司一季度实现净利润增加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10、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下降62.1%,是公司设计收入同比减少导致税金减少所致; 11、销售费用同比增加36.3%,是销售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12、财务费用同比增加88%,是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215.74%,是报告期内公司应收采暖费增加,按照公司坏账准备计提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4、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46.49%,是政府补贴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15、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1260.55%,是一季度利润总额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16、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减少61.34%,是控股子公司亏损减少所致; 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加1871.08%,是因为公司供热成本降低及会计估计变更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8、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99.11%,是因为收到新世界(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供暖工程款及采暖费现金增加所致; 19、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77.35%,是上年同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到其转让时代金科51%股权价款,本报告没有该项回款所致; 20、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97.12%,是本公司购热量增加及实行阶梯购热价格同比上涨导致购热支付现金增加,以及燃料费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21、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35.46%,是因子公司上年同期实际缴纳所得税较大,而本报告期同比减少所致; 22、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40.31%,是本报告期收到的报废设备处置款同比减少所致; 23、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174.70%,是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2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37.89%,是上年同期偿还短期融资券,本报告期内没有到期可偿还短期融资券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高管人员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原总经理姚家元因工作变动,于2014年1月13日向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辞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日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聘任徐朋业为公司总经理,1月28日公司董事会提名徐朋业为公司董事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2月13日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报告期内,公司原董事唐文因工作变动,于2014年1月26日向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 (二)公司股东减持本公司股票情况 1、公司于2013年8月19日收到原股东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宁电”)的函,告知本公司其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13,320,9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 2、公司于2014年2月24日接到宁波宁电的通知,告知本公司其于2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300,000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票13,020,974股,占公司总股本4.89%。 3、宁波宁电2014年3月5日公告称,截止2014年3月4日,宁波宁电在二级市场共计减持惠天股票13,020,974股,减持后,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三)年度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九条》号召及投资者合理诉求,在接到控股股东“关于201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提议及相关承诺”后,公司董事会积极给予回应,决定支持大股东提议,并及时对外发布了《关于201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同时在2013年度会议上正式做出了权益分派方案,待提交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4-18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4月15日以电话、传真及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4年4月21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现场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李久旭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借款总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办理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内向银行借款总额度不超过18亿元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授信或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贷款额度内,选择银行,决定各银行信贷方式、信贷金额,签署信贷合同。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二)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4-20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9点30分。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公司总部6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3、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6、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7、审议《关于为子公司2014年度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确定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借款总额的议案》; 9、独立董事述职(不需股东大会表决)。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4月15日和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 2、登记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证券管理部; 3、登记时间:2014年5月14日-2014年5月15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 4、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刘斌、姜典均 2、联系电话:024-22928062 传真:024-22939480 3、地址和邮编: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邮编110014;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2日 附件: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先生、女士)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具体指示请在“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并在其前栏内划“√”。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个人股东,由股东本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本委托书复制有效。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4-21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5日以电话、传真及书面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14年4月21日上午10点在公司六楼第三会议室现场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尔滨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与上述议案不存在利益关系。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14-2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电子邮箱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方便投资者与本公司取得联系,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将变更公司的电子邮箱地址,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原电子邮箱地址为 “htrdcor@mail.sy.ln.cn”。 变更后电子邮箱地址为 “htrd2012@126.com”。 上述新邮箱地址自本公告之日起启用,公司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互联网址等其他信息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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