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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沙隆达B 公告编号:2014-16号 TitlePh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作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学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学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801,641,627.55 | 628,575,842.14 | 27.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1,969,307.74 | 37,506,826.11 | 251.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32,040,344.74 | 37,605,306.67 | 251.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6,981,733.82 | 65,245,967.68 | 125.2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22 | 0.0632 | 251.5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222 | 0.0632 | 251.5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18% | 2.94% | 5.24%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3,012,803,050.57 | 2,708,271,174.34 | 11.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679,954,489.67 | 1,546,189,571.66 | 8.6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5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6,516.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3,791.5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37.50 | | 合计 | -71,037.0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62,459(其中A股股东总数46,167)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沙隆达集团公司 | 国有法人 | 20.15% | 119,687,202 | | | | Celsius Property B.V. | 境外法人 | 10.6% | 62,950,659 | | | | 中国银行-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29% | 13,622,041 | | | | 宋娜 | 境内自然人 | 1.4% | 8,313,728 | | | | 蕲春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 国家 | 0.7% | 4,169,266 |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5% | 3,249,682 | | | |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5% | 2,699,795 | | | | 荆州市沙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其他 | 0.42% | 2,500,000 | | |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2% | 2,499,854 | | | | 中国工商银行-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5% | 2,069,760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沙隆达集团公司 | 119,687,20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687,202 | Celsius Property B.V. | 62,950,659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62,950,659 | 中国银行-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622,041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22,041 | 宋娜 | 8,313,728 | 人民币普通股 | 8,313,728 | 蕲春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 4,169,266 | 人民币普通股 | 4,169,266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249,682 | 人民币普通股 | 3,249,682 |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699,795 | 人民币普通股 | 2,699,795 | 荆州市沙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2,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0,000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2,499,854 | 人民币普通股 | 2,499,854 | 中国工商银行-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2,069,7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69,76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沙隆达集团公司与Celsius Property B.V.存在关联关系,同受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控制,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财务报表项目 | 本报告期末数(万元) | 年初数 (万元) | 增减比例 | 变动主要原因 | | | 应收票据 | 1,669 | 4,110 | -59.39% | 主要是本报告期用票据结算货款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28,916 | 20,917 | 38.25% | 主要是本报告期销售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7,898 | 4,304 | 83.50% | 主要是本报告期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339 | 722 | 85.35% | 主要是本报告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31,722 | 23,449 | 35.28% | 主要是本报告期工程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7,000 | 4,000 | 75.00% | 主要是本报告期新增票据所致。 | 应付账款 | 22,721 | 15,604 | 45.61% | 主要是本报告期待支付的原料款增加所致。 | 预收账款 | 4,544 | 7,944 | -42.79% | 主要是本报告期预收客户货款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744 | 2,533 | -31.16% | 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部分薪酬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5,699 | 3,454 | 64.96% | 主要是本报告期待支付的出口费用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654 | 1,954 | 35.83% | 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专项资金所致。 | 管理费用 | 3,022 | 2,272 | 33.01% | 主要是本报告期销售收入同比增加,引起营运成本同比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761 | 2,184 | -65.16% | 主要是本报告期利息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4,627 | 1,375 | 236.56% | 主要是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比增加,使得所得税费用同比有所增加。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197 | 3,751 | 251.85% | 主要是本报告期销售和毛利同比增加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 2014年3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改制的提示性公告》,4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完成改制并更名的公告》。 2. 2014年3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介机构对本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及ADAMA Agricultural Solutions LTD.聘请的中介机构对本公司的尽职调查仍在进行中。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改制的提示性公告 | 2014年03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中介机构对本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2014年03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完成改制并更名的公告 | 2014年04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Celsius Property B.V.和MAI |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除《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B股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已披露的拟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可能导致在境内产生同业竞争的交易外,本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在境内从事与沙隆达境内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未来在境内开展了与沙隆达境内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其中包括《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B股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已披露的拟与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交易涉及的相关业务),本公司将根据证券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要求,于其后7年内或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条件成熟时积极采取相关措施逐步消除该等同业竞争,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一种或多种:进行内部资产重组(包括将该等业务注入沙隆达或通过沙隆达进行经营)、调整产业规划和业务结构、技术改造与产品升级、划分市场以使各企业在产品及终端用户上有所区别,从而避免和消除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沙隆达之间的同业竞争。” | 2013年09月07日 | 7年内 |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承诺正在履行中,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 Celsius Property B.V.和MAI | 二、关于保持公司经营独立性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沙隆达将继续保持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本公司及其直接及间接控股股东与沙隆达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及机构方面完全分开,保持沙隆达独立面向中国农化行业市场的经营能力。2.我们将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避免和减少与沙隆达的关联交易;但是,对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沙隆达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有关制度以及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沙隆达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3年09月07日 | 长期 |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承诺正在履行中,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
|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1、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安邦电化有限公司、安徽省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大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和佳木斯黑龙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的业务与沙隆达主要业务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形,针对国内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况,本公司承诺将在未来逐步消除该等同业竞争,争取在未来7年内按照证券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要求进行内部资产重组、调整产业规划和业务结构、技术改造与产品升级、划分市场以使各企业在产品及终端用户上有所区别,从而消除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沙隆达之间现存的境内同业竞争。2、除要约报告书中已披露的同业竞争情况外,本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除MAI及Celsius已在其分别签署的承诺函中作出的有关承诺外)未来在境内新增与沙隆达境内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除MAI及Celsius已在其分别签署的承诺函中作出的有关承诺外)未来在境内开展了与沙隆达境内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相关业务,本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资产重组、调整产业规划和业务结构、技术改造与产品升级、划分市场以使各企业在产品及终端用户上有所区别,从而避免和消除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沙隆达之间的同业竞争。” | 2013年09月07日 | 7年内 |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承诺正在履行中,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 二.关于保持公司经营独立性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1.本公司将继续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避免和减少与沙隆达的关联交易;但是,对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沙隆达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有关制度以及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沙隆达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沙隆达将继续保持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与沙隆达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及机构方面完全分开,沙隆达拥有独立面向中国农化行业市场的经营能力。本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避免从事任何行为影响沙隆达的经营独立性。” | 2013年09月07日 | 长期 |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承诺正在履行中,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 |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无。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无。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4年1-3月 | 本公司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公司一季度生产经营情况。 | 2014年03月28日 | 本公司 | 其他 | 个人 | 个人投资者 | 2013年度股东大会所审提案。提供资料: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等。 |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作荣 2014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553 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 沙隆达B 公告编号:2014-17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和工程项目投入的融资需求,2014年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按照有关规定,公司需要控股股东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原沙隆达集团公司)及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于担保方为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存在一定风险,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的收费标准,公司将向担保方支付担保费。 2、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为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此次支付担保费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 3、 2014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控股股东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原沙隆达集团公司)及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8名董事成员中,1名董事回避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的标准,因此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原沙隆达集团公司,成立日期为1996年4月,2014年4月改制完成后更名为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注册资本:24066.1万元,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法定代表人:李作荣;企业性质:国有企业;公司主营:农药化学品、化肥、兽药、饲料及化工产品,热电生产及经营,医药产品、农产品流通,房地产开发,货物、技术、代理进出口等。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13亿元,利润总额4.25亿元,总资产28.92亿元,净资产14.05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8.45亿元,以上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根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收费标准,确定担保费率为年0.3-0.55%。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向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支付担保费。 2、担保额度及担保费用: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2013年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为8.88亿元,公司向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888万元。担保费率为年1%。预计2014年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将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为4.4亿元,预计将向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约157万元,担保费率为年0.3%-5.5%。 六、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为了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需要,公司需要向银行进行融资,按照相关要求,需要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交易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任何担保。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226万元。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关于向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用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已经过我们事前认可;公司为融资顺利到位,需要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收费标准,公司按照担保额度向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支付担保费是合理的,该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A(B) 公告编号:2014-18号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4月10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作荣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荆州沙隆达控股有限公司(原沙隆达集团公司)及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李作荣(在控股股东担任执行董事职务)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湖北沙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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