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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4-036TitlePh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司与被担保人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创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慧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

  2、报告期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3、报告期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无。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4-034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7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18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摘要详见2014年4月22日,公司2014-036号公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创奇、钟景明、李彬、陈林、何季麟、朱景和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公司2014-037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经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费用的议案》。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万元。

  2、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4、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本议案尚需经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证券时报》公司2014—038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4-035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18日在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建林先生主持,经过讨论审议:

  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1日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18日在东方钽业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要求,作为东方钽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此项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已为公司提供相当数额担保的情况,本着互保互助的原则,我们同意公司为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遵照了《章程》及《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

  独立董事:文献军、刘永祥、白维

  201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4-037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向控股股东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0年7月28日,公司四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东方)提供6亿元人民币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为四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2012年3月23日,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为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新增不超过7.60亿元人民币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为四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现前者6亿元贷款担保将于2014年7月27日到期。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为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余额108,800万元。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了总额为70,000万元的担保,实际发生了47,200万元的担保;实际控制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矿业”)为本公司提供了总额为80,000万元的担保。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为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6亿元人民币贷款担保,期限为四年,担保总额不超过13.60亿元。由于本次担保是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243,389.86万元)的55.88%,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及其相关方、关联方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法定代表人:张创奇

  注册资本:230000万元

  经营性质:有限责任

  经营业务范围:有色及稀有金属冶炼、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化工产品(不含专营),特种新材料、镁合金、微合金炉料、多晶硅的生产、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建筑安装,轻钢结构制作和安装,机械加工及非标制作,商贸进出口业务。

  2、与被担保人的关系

  由于中色东方持有本公司201,916,800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45.80%,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一款的规定,即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公司与被担保人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

  4、被担保人(母公司)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主要内容

  由中色东方向相关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公司拟继续为中色东方提供60,000万元的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为四年。借款期限自中色东方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担保期限自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担保合同之日起计算,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鉴于中色东方和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当数量的担保,本着互保互助的原则,同意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同时,控股股东将为公司以实物资产等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较小。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与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3月31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8,800万元,其中:本公司为中色东方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是108,800万元,本公司为子公司宁夏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是10,000万元,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2014年3月31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3628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4-038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8日—2014年5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9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8日15:00至2014年5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5日(星期一)

  (4)会议召开地点: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14年5月6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及费用的议案

  本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的内容。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帐户卡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6日-2014年5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3、登记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公司证券部

  4、联系办法:

  联系人:代新年、党丽萍

  电话:0952-2098563

  传真:0952-2098562

  邮编:7530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0962;投票简称均为:东方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具体情况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检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8日15:00至2014年5月9日15: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1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注: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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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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