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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9 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公告编号:2014-025 TitlePh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陈秀玉 | 董事长 | 出差 | 黄如良 |
公司负责人陈秀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介全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173,012,465.49 | 125,788,711.03 | 37.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0,841,268.60 | 24,614,327.04 | 2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0,584,453.03 | 24,051,033.20 | 27.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3,790,170.44 | -10,611,092.77 | -689.6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6 | 3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6 | 33.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4% | 2.94% | 增加0.4个百分点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044,349,625.55 | 997,088,999.41 | 4.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38,742,873.75 | 907,414,412.27 | 3.4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37,9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0,399.3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0,685.09 | | 合计 | 256,815.5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7,869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陈秀玉 | 境内自然人 | 42% | 168,000,000 | 126,000,000 | 质押 | 80,000,000 | 陈文团 | 境内自然人 | 14% | 56,000,000 | 42,000,000 | 质押 | 40,000,000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其他 | 1.82% | 7,299,931 | 0 | | | 王秀束 | 境内自然人 | 1.5% | 6,000,000 | 0 | | | 中国银行-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04% | 4,171,801 | 0 | | |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 | 4,000,000 | 0 |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98% | 3,937,585 | 0 | |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团体退休金进取 | 其他 | 0.88% | 3,500,011 | 0 | |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 | 2,798,919 | 0 | |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其他 | 0.66% | 2,644,970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陈秀玉 | 4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000,000 | 陈文团 | 1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00,000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7,299,931 | 人民币普通股 | 7,299,931 | 王秀束 | 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0,000 | 中国银行-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4,171,801 | 人民币普通股 | 4,171,801 |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 3,937,585 | 人民币普通股 | 3,937,585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团体退休金进取 | 3,500,011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0,011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98,919 | 人民币普通股 | 2,798,919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2,644,97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44,97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秀玉,与第二大股东陈文团系姐弟关系,第四大股东王秀束系陈秀玉弟儿媳,构成关联关系。该三大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比期初增幅(%) | 原因 | 货币资金 | -39.57% | 主要系报告期内货币资金投入在建工程等建设、工程业务垫资增多所致 | 应收票据 | -72.63% | 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较多所致 | 应收账款 | 75.03% | 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规模和工程业务扩张,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7.54%,公司与客户的货款结算相对集中在年底,工程业务增长较快但回款周期相比较产品销售回款周期较长 | 应收利息 | -47.48% | 主要系置于银行的募集资金余额同比下降致使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同比下降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54.50% | 主要系工程业务施工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75.0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对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16% | 主要系对减值损失准备的计提和对销售返利的预提等可抵扣的时间性差异比期初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7.49% | 主要系报告期末天津子公司属于支付固定资产性质的预付款比期初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44.2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发放了2013年末计提的年终奖所致 | 应交税费 | 61.84% | 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 利润表项目 | 同比上期增幅(%) | 原因 | 营业收入 | 37.54% | 主要系报告期内产品销售与工程业务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 | 34.99% | 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相应增加营业成本所致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96.95% | 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加相应增加流转税及营业税金附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61.95% | 主要系置于银行的募集资金余额同比下降致使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同比下降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199.70% | 主要系期末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同比期初增加而相应增加坏账准备金的计提所致 | 投资收益 | 71.7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参股公司泉州消安公司净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49.13%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下降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2168.80%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发生捐赠支出3万元,而上期营业外支出基数较小致使同比增幅较大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同比上期增幅(%) | 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9.6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稳步增长,产品货款回收比例在本报告期内同比下降,工程业务量的较大增长以及工程业务回款周期较长致使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36% | 主要系本报告期存放在银行受限的拟持有至到期的银行定期存款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8,827,940.91元,与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37,076,238.19元的差额8,248,297.28元,系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在银行拟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关于西南基地筹建进展情况的说明 公司西南基地2013年度的筹建进展情况已在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2014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的《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目前,公司正在成都地区寻找合适的写字楼作为西部区域总部运营中心选址,而关于生产基地的选址公司也在积极与成都市有关县区进行洽谈协商。 2、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申报筹建进展情况的说明 公司小额贷款公司2013年度的申报筹建情况已在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2014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的《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目前,公司申请筹建小额贷款公司事项正处于泉州市金融局审核阶段,截至报告期末,小额贷款公司尚未设立。 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的说明 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3月14日召开发审会审核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目前,公司尚未获得证监会的核准批文,也尚未开展后续相关的发行工作。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秀玉、陈文团 、黄如良 |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所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数量占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0年10月08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陈秀玉 | 自2013年11月26日起36个月内(2013年11月26日至2016年11月25日)其减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25%,即不超过4,200万股(若在此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则减持股数上限作相应调整)。若违反上述承诺,其超额减持公司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将全部上缴公司。 | 2013年11月26日 | 三年 | 严格履行 | 陈文团 | 自2013年11月26日起36个月内(2013年11月26日至2016年11月25日)其减持公司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25%,即不超过1,400万股(若在此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则减持股数上限作相应调整)。若违反上述承诺,其超额减持公司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将全部上缴公司。 | 2013年11月26日 | 三年 | 严格履行 | 上市公司 |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满足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并有足够现金用于股利支付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2012-2014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 2012年06月09日 | 三年 | 正在履行 | 上市公司 | 公司承诺在2013年10月31日前完成气体自动灭火系统项目、消防水炮灭火系统项目、研发和检测试验中心建设项目三个募投项目的投资和建设。 | 2010年11月08日 | 三年 | 尚未履行完毕 | 陈秀玉、陈文团 | 公司大股东陈秀玉、陈文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在单独或共同实际控制公司期间,其单独或共同控制的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含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以托管、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企业或经济组织;若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享有优先权,承诺人及其单独或共同控制的企业或经济组织(不含公司)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 2009年11月08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陈秀玉、陈文团 | 公司大股东陈秀玉、陈文团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将避免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如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无法避免关联交易时,其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侵犯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公司与其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 2009年11月08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陈秀玉 | 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而被政府相关部门追缴或因此而发生其他损失,将由其承担足额补偿责任。 | 2009年11月08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上市公司 | 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 2014年03月22日 |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 严格履行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否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公司募投项目中的研发和检测试验中心建设项目未能在2013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投资和建设,主要原因系该项目部分变更至天津滨海新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广消防(天津)有限公司予以实施。变更后,公司需在天津重新规划、设计、建设研发大楼及购买相应的研发设备,因此整个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进度受到一定的影响。公司已于201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延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3年10月29《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目前,公司正在加快推进该项目的建设。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25% | 至 | 55%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5,450.51 | 至 | 6,758.64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4,360.41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消防产品业务与消防工程业务共同驱动公司业绩增长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秀玉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09 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公告编号:2014-024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18日16时在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秀玉女士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6名,其中董事长陈秀玉女士因出差授权委托董事黄如良出席、主持本次会议并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2014年4月2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刊载在2014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授信期为1年;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授信期为1年。 特此公告。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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