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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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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6版)

评估基准日:2013年11月15日;

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评估;

评估结果:在评估基准日持续经营状况下评估范围内资产的账面价值为7,680.27万元,评估价值为8,049.20万元,增值为368.93万元,增值率为4.80%(见下表,详见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ABC=B-AD=C/A×100%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7,680.278,049.20368.934.80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5,618.285,902.70284.425.06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2,061.992,146.5084.514.10
   开发支出---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计7,680.278,049.20368.934.80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7,680.278,049.20368.934.80

相关土地使用权价值由河北新世纪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公司出具的冀新(2014)(估)字第050号土地估价报告作出,中和谊公司根据土地估价单位提供的土地估价报告进行了直接引用,中和谊公司不对引用结果导致的沧州明珠资产价值的变化和任何土地使用权引用相关事项承担责任。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原则上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如果资产状况、市场状况与评估基准日相关状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委托方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执行评估更新业务或重新评估。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东塑集团于2014年4月11日签署《资产转让合同》,主要条款为:

1、转让资产的状况

拟转让的地块位于公司(甲方)已合法拥有的土地证书号为“沧高国用(2012)第001号”和“沧高国用(2014)第001号”的两块土地中的一部分,面积合计为55604.89平方米,具体座落在永济西路北侧、吉林大道东侧和吉林大道东侧、西安路南侧,该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分别为2061年11月22日和2063年12月22日。拟转让的在建房屋建筑物位于拟转让地块上,建筑面积分别为12983.35平方米、17935.1平方米、7170平方米和7170平方米。

2、资产转让价格

双方同意,土地使用权和在建房屋建筑物转让价格以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经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以2014年3月25日为估价基准日,本合同项下拟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估价结果为2,146.50万元,在建房屋建筑物的评估结果为5,902.70万元。因此本合同项下资产转让价格为8,049.20万元。

3、资产过户和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东塑集团(乙方)要求将本合同第一条所定场地和在建房屋建筑物交付乙方使用,同时双方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该块土地的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该块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同时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乙方应在本合同正式生效后10日内付清全部资产转让价款。

乙方应将资产转让价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4、双方的确认和保证

(1)甲方确认并保证:

1)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和位于该地块上的在建房屋建筑物,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鉴于本协议项下土地已连同甲方合法拥有的土地抵押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西环支行,甲方正在对该地块的抵押进行置换,甲方保证在不晚于2014年6月30日的时点后,本协议项下土地上甲方不存在任何抵押权、租赁权、地役权等其他他项权利,且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2)乙方保证:

1)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活动,将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2)乙方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不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

3)乙方已经知悉本协议第四条1、(2)项下内容,并同意甲方对本协议项下土地上所设定的抵押进行置换,在置换完成前不要求甲方给予任何补偿及不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5、生效条件

甲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合同即应生效。

6、违约责任

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的损失。

乙方逾期支付转让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出售该部分资产是基于公司未来在高新区的总体布局,同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而作出的。该项交易将促使公司现金回流,减少资金占用,节约资金成本,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该项交易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交易不会影响到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万军、邓文胜、王子冬、王天锡对该项关联交易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向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经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以经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和谊评报字〔2014〕第1101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后的评估价值8,049.20万元为交易价格,向东塑集团出售位于沧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面积为55604.8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和四栋面积分别为12983.35平方米、17935.1平方米、7170平方米和7170平方米的在建房屋建筑物,是基于公司未来在高新区的总体布局,同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而作出的。该项交易将促使公司现金回流,减少资金占用,节约资金成本,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和相关资质,估价方法符合规定,估价结论合理。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8,049.20万元的价格向东塑集团出售位于沧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面积为55604.8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和四栋面积分别为12983.35平方米、17935.1平方米、7170平方米和7170平方米的在建房屋建筑物。

八、备查文件

1、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独立意见;

3、《资产转让合同》;

4、《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4-015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4年5月12日—2014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下午15:00至2014年5月1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6日(星期二)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会议对象

1、2014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现场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四)《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关于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六)《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办理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八)《关于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九)《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修订<关于重要岗位薪酬激励办法>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5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登记方式:

1、登记方法:法人股股东需持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文件到公司进行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营业执照、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等文件到公司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文件到公司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等文件到公司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地点: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河北省沧州市新华西路43号);

3、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西路43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061001;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于增胜先生、李繁联先生;

联系电话:0317-2075318、2075245;

传真号码:0317-2075246;

(2)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108明珠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108;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整体与分拆表决。

A、整体表决

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明珠投票总议案100元

注:“总议案”是指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十一项议案,投资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B、分拆表决

在“委托价格”项下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明珠投票1《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00元
明珠投票2《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0元
明珠投票3《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3.00元
明珠投票4《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00元
明珠投票5《关于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5.00元
明珠投票6《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6.00元
明珠投票7《关于办理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7.00元
明珠投票8《关于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8.00元
明珠投票9《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00元
明珠投票10《关于修订<关于重要岗位薪酬激励办法>的议案》10.00元
明珠投票11《关于向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11.00元

(5)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下午15:00至2014年5月13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2、另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十一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1、《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2、《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3、《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4、《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5、《关于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6、《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7、《关于办理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8、《关于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9、《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10、审议《关于修订<关于重要岗位薪酬激励办法>的议案》;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11、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4-016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11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2014年4月21日11: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孟庆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实出席监事五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340,154,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68,030,960.0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4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认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2014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审查意见》详见2014年4月22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聘任期一年。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详见2014年4月22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公司拟以经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和谊评报字〔2014〕第1101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后的评估价值8,049.20万元为交易价格,向东塑集团出售位于沧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面积为55604.8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和四栋面积分别为12983.35平方米、17935.1平方米、7170平方米和7170平方米的在建房屋建筑物。

公司出售该部分资产是基于公司未来在高新区的总体布局,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而作出的。该项交易将促使公司现金回流,减少资金占用,节约资金成本,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4-017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上举行201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于新立先生、副总经理谷传明先生、财务总监孙梅女士、独立董事王天锡先生、董事会秘书于增胜先生和保荐人代表武利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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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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