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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4-19TitlePh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管大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祝青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716,995,003.51162,548,712.2134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60,109,635.6724,691,595.80548.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58,381,514.6224,118,020.20556.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38,242,188.56158,940,378.07-816.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026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0.026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9%0.87%4.32%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3,614,233,562.2612,882,844,000.285.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167,180,259.233,007,070,623.565.3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282,488.39 
减:所得税影响额554,367.34 
合计1,728,121.05--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36,37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万向资源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3.65%769,996,033   
深圳合利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21%33,600,000   
长春高新光电发展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29%13,458,223   
唐新友境内自然人0.33%3,450,000   
中轻贸易中心境内自然人0.31%3,199,945   
刘自和境内自然人0.25%2,663,727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15%1,574,200   
王学义境内自然人0.14%1,500,000   
肖扬境内自然人0.13%1,380,000   
刘昌境内自然人0.13%1,342,787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万向资源有限公司769,996,033人民币普通股769,996,033
深圳合利实业有限公司33,600,000人民币普通股33,600,000
长春高新光电发展有限公司13,458,223人民币普通股13,458,223
唐新友3,450,000人民币普通股3,450,000
中轻贸易中心3,199,945人民币普通股3,199,945
刘自和2,663,727人民币普通股2,663,727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1,574,200人民币普通股1,574,200
王学义1,500,000人民币普通股1,500,000
肖扬1,380,000人民币普通股1,380,000
刘昌1,342,787人民币普通股1,342,78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股东中,万向资源有限公司与深圳合利实业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1、唐新友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450,000股;2、王学义通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股;3、刘昌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342,787股,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57,977股;通过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184,810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化情况

项 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变化幅度变化原因
 应收票据4,190,000.001,000,000.00319.00%主要系应收票据增加
 预付款项1,993,123,556.05991,042,493.64101.11%主要系预付土地款增加
 短期借款2,057,000,000.001,530,516,017.0034.40%主要系公司资金需求增加
 应付账款575,725,957.44864,237,271.28-33.38%主要系暂估应付工程款减少
 应付利息10,392,747.157,554,794.3537.56%主要系借款余额增加
 长期借款1,806,483,983.001,006,483,983.0079.48%主要系公司资金需求增加

2)利润表项目变化情况

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变化幅度变化原因
营业收入716,995,003.51162,548,712.21341.10%主要系本期交付物业增加
营业成本401,789,516.3994,050,343.08327.21%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
营业税金及附加60,071,292.9114,238,315.78321.90%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
销售费用15,684,816.448,014,859.8295.70%主要系公司加大促销、广告等营销费用增长
财务费用17,650,171.636,968,571.11153.28%主要系借款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4,876,579.32318,480.621431.20%主要系应收款项账龄组合变化所致
营业外收入2,339,874.00866,519.53170.03%收取违约金
营业外支出562,376.45377,103.9949.13%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相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增长
利润总额209,662,182.3331,090,022.21574.37%主要系本期营业利润增长
所得税费用49,552,546.666,398,426.41674.45%本期利润增长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化情况

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变化幅度变化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8,242,188.56158,940,378.07-816.14%主要系本期支付土地款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300.00-84,770.0081.95%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采购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4,670,525.11-215,968,466.14583.71%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有关现金分红的条款予以了修订。修订后的章程具体阐述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形式、条件、差异化分配政策以及利润分配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突出了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性,充分重视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章程的修订内容发表了意见,公司还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了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充分考虑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本次章程修订内容已经公司2014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4年4月16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2、经公司2014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经2014年4月16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司拟发行数量不超过38,600万股(含38,6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6,8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3月26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5.10元,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4.62元(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在不低于发行底价5.10元/股的基础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公司萧储(2013)27号地块、桐庐富春峰景项目、淮南泽润园二期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有关规定,修订《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条款2014年03月26日www.cninfo.com.cn
2014年04月17日www.cninfo.com.cn
非公开发A股股票事项2014年03月26日www.cninfo.com.cn
2014年04月17日www.cninfo.com.cn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万向资源有限公司、深圳合利实业有限公司一、万向资源有限公司做出的承诺:如果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系统出售所持顺发恒业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内容包括:拟出售的数量、拟出售的时间、拟出售的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同时,知悉并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按《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30号--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格式》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若违反上述文件之规定,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若给上市公司其他流通股东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深圳合利实业有限公司做出的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按《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30号--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格式》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若违反上述文件之规定,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若给上市公司其他流通股东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2年06月15日万向资源有限公司及深圳合利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解除限售工作已于2012年6月18日全部完成。后续关于上述可上市流通股份减持及减持时的信息披露承诺将长期有效万向资源有限公司及深圳合利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解除限售工作已于2012年6月18日全部完成。后续关于上述可上市流通股份减持及减持时的信息披露承诺正在严格履行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4年03月24日公司办公室电话沟通个人一般投资者咨询公司股票停牌相关情况,工作人员未向其提供任何书面资料。
2014年03月31日顺发恒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书面问询个人一般投资者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了上市公司201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公司总经理沈志军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程捷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祝青先生与投资者通过"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进行了交流。详细内容请参见"http://irm.p5w.net/ssgs/S000631/"刊载内容。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事长: 管大源

201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4-17

关于为顺发恒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顺发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发有限)拟与上海金元惠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项目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金元顺发转2014-2), 该合同项下收益权转让及回购涉及融资标的为人民币3亿元,期限12个月,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进行监管。本公司同意为顺发有限在上述合同中涉及支付标的项目收益、补足款以及项目收益权回购价款的义务提供保证担保。

经公司2014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4年3月2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并经2014年4月16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决议公告已刊登于2014年4月17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为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计划在2014年度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间相互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单笔担保事项将不再另外出具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授权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按照实际担保额度,签署相关法律合同文件。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为顺发有限融资提供担保总额为3亿元,当年累计为子公司担保金额3亿元,在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批准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顺发恒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7年3月10日

3、注册地点: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沈志军

5、注册资本:7.835亿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装饰装潢,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园林绿化,经济信息咨询,实业投资

7、顺发有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体财务状况如下:

1)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时 间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2013年12月31日10,170,221,861.038,980,915,181.831,189,306,679.20
2014年3月31日11,070,011,991.949,810,704,838.951,259,307,152.99

2)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时 间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3年1-12月1,417,480,677.13159,878,428.38108,560,663.03
2014年1-3月402,438,435.8192,097,924.6270,000,473.7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形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3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顺发有限融资是专项用于自有项目开发,公司为顺发有限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符合担保条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为0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4.5亿元,加上本次预计担保金额3亿元,累计担保金额为1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8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4-18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21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分别是:管大源、沈志军、孔令智、程捷、李旭华、陈贵樟、陶久华(独立董事)、张生久(独立董事)、杨贵鹏(独立董事)。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一季报全文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2014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m上的公告;一季报正文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2014年4月2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m上的公告。

2、审议通过《顺发恒业股份公司投资者投诉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投资者投诉管理制度》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3、审议通过《顺发恒业股份公司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4、审议通过《顺发恒业股份公司“规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专项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专项工作方案》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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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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