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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3版)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4-018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业绩网上 说明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并登载于2014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14年4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ssgs/S002415/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胡扬忠先生,独立董事江华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郑一波先生,保荐代表人陈佳先生。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海康威视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4-019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并登载于2014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时间:2014年5月24日(星期六)14:00-16:00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流路700号海康威视制造基地104会议室 登记方式:参与投资者请于2014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与公司董事办公室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会议安排。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571-89710492 传真:0571-89986895 电子邮箱:hikvision@hikvison.com 公司参与人员:董事长陈宗年先生、总经理胡扬忠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郑一波先生 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关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1日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52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17日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68.00元,募集资金总额共计3,400,000,000.00元。坐扣承销费及保荐费52,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348,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0日汇入本公司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18801012010090011038账号内。另扣除应付中介机构费和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上市发行费用10,478,95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337,521,0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129号)。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的相关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时损益,本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路演及财经公关费4,500,000.00元计入当期损益,相应调整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调整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342,021,050.00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48,126.02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055.76万元;2013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1,241.66万元,201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309.5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39,367.6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365.32万元。 截至 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0,199.7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业经2010年6月4日一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按照《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二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部分存放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变更募集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10月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重庆海康威视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系统公司,重庆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新科技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新山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渡口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民生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新支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重庆系统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公司2013年3月1日二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7 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后净资产金额20%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9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和1个通知存款账户及5份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经2013年11月28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份大会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6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根据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承接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超募资金15亿元用于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该系统由1个市公安局视频管理系统中心,42个区县公安机关视频管理系统分中心和804个派出所视频管理系统前端汇聚平台、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视频信息共享接入平台及社会视频图像资源整合系统组成,项目原预计完工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项目建设完成后业主用2年左右时间内完成回购。 根据重庆系统公司于2013年1月收到重庆市社会安全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函件告知:重庆市政府决定对原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有关建设规划进行调整,要求重庆系统公司根据工程调整及项目建设要求,尽快开展项目启动前期梳理和清算工作,并在工程建设规模调整及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开展商务合同补充协议谈判准备工作,待时机成熟后实施。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的金额为26,693.16万元。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系该项目针对视频监控系统的前瞻性、基础性技术进行研发,将全面提升公司的基础性技术研发能力,为新产品开发提供基础技术,增加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竞争力,抢占市场先机,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和扩建国内分支机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系该项目用于国内分支机构办公场地购置,该项目实施目的主要系用于改善本公司国内各地分支机构的对外形象及员工办公效率,构筑国内一流的安防行业营销体系,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中视频监控录像设备产业化项目、数字监控摄像机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三个项目均已完工。上述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以及实际情况,发挥技术优势和经验,充分考虑业务资源的共通性,合理配置资源,严格控制支出,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存入银行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致使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出现结余,上述3项目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2012年1月19日公司二届董事会三次决议,将上述项目投资完成后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4,266.04万元用于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和变更后募集资金项目。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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