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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1版) (四)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1.资金需求:在控制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7%的前提下,通过银行借款、票据融资、融资租赁、信托、银行间债券市场融资或其他债务融资市场等方式融资100亿元人民币。其中:使用2013年度节余融资额度81.63亿元人民币,2014年新增额度18.37亿元人民币。 2.资金使用计划: (1)保障公司2014年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重点确保LNG、煤炭、甲醇和油品等产品的生产、销售所需; (2)保障公司2014年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重点确保红淖三铁路、原煤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斋桑油气田、天然气板块、准东喀木斯特40亿方/年煤制天然气、煤炭板块、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宁夏中卫LNG转运分销基地工程和其它项目建设所需。 3.融资计划 (1)2014年度公司通过债权方式融资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2)在融资总额度未突破的情况下,可适度调整2014年度各项目的实际融资额度; (3)2014年公司不排除以股权融资方式进行融资,具体方式及数额以实施核准生效为准。 4.担保方式 (1)用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2)由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或所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信用担保; (3)由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或资产抵押、质押担保。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 1.民营企业涉足能源领域无经验可循的风险: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能源战略,坚持"走出去、拿回来"的指导思想,在相关能源领域适度开放的条件下,首当其冲率先完成了境外油气资源获取、民营控股铁路项目建设等前所未有的资源获取与项目承建,完全符合国家总体政策要求和方向,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常常遇到无先例可循的尴尬处境,致使项目落实过程中出现比预期计划有所延误,目前多项工作均在国家相关部门的决策审批进程当中。 2.管理水平和人力资源发展滞后的风险:随着业务规模的急剧扩大,公司目前的组织架构和管控体系已不能完全适应能源开发板块的高速发展;西北地区中高级管理人才的缺乏和能源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不足,已形成制约公司能源战略顺利实施的两个瓶颈。为此,公司已针对目前的人力资源现状制订出符合未来发展的《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尽快使公司人力资源开发工作适应并引领能源战略的转型步伐。 3.能源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项目陆续投产以后,产品销售包括煤炭、天然气、煤化工、原油等多个能源产品,终端市场价格存在波动风险,公司需要强化学习和研究,构建新的市场格局和盈利模式,通过及时的市场监测与分析,前瞻性地应对各类能源产品的市场格局变化,加强对现有资产和项目的精细化管理,发挥管理工作的最大效能,力争取得最大收益。 4.新建项目技术集成与实际操作存在差异的风险:公司新建项目较多且投资额较高,部分项目存在设计阶段技术集成与实际建成后的运营操作存在差异的风险,公司目前在针对已投产煤化工项目充分解决问题、总结系统经验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对新建项目的事前科学、严谨的分析论证,强调较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综合型管理人才的作用发挥,充分研究和前瞻性地投入环保与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建设期项目投入运营后顺利达产。 3.8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事项做出修订,内容详见2014年2月1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6,954,821.38 元,减提取盈余公积58,695,482.14元,减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红股1,051,308,740元,减2012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175,218,123.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176,680,789.38元后,2013年可供分配利润1,478,413,265.22元。按2013年末总股本5,221,424,684股计算,每股可分配利润0.2831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做好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发布了【2014-023号】公告,就2013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充分征询广大投资者意见。 鉴于公司2013 年 8 月 23 日至2013年11月11日期间已实施回购方案,回购支付总金额为339,361,111元(含佣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 (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与该年度利润分配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至此,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合计:514,579,234.4元,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结合此次征询意见结果,根据公司2014年度各重点项目建设及经营工作正常开展的相关安排,对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提出以下建议: 除已回购支付总金额339,361,111元(含佣金)外,不再另行现金分红,2013年度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不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长:尚继强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4-02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五届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名董事对议案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投反对票,其余董事(包括独立董事4人)均投赞成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4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4年4月2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董事孔令江、韩士发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尚继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1票、弃权0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6,954,821.38元,减提取盈余公积58,695,482.14元,减2012年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红股1,051,308,740元,减2012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175,218,123.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176,680,789.38元后,2013年可供分配利润1,478,413,265.22元。按2013年末总股本5,221,424,684股计算,每股可分配利润0.2831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做好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工作,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发布了【2014-023号】公告,就2013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充分征询广大投资者意见。 结合此次征询意见结果,根据公司2014年度各重点项目建设及经营工作正常开展的相关安排,现对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提出以下建议: 鉴于公司2013 年 8 月 23 日至2013年11月11日期间已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支付总金额为339,361,111元(含佣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 (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与该年度利润分配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 因此,除上述已回购支付总金额339,361,111元(含佣金)外,不再另行现金分红,2013年度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不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至此,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合计:514,579,234.4元,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定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合理有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因此,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2013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201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2014-026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4-02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二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4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14年4月2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王涛、刘庆洋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齐民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和高管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逐步完善内部管理,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即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他文件,对2013年度公司的财务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合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3年,公司向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96.8%股权,监事会认为:上述出售资产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决策科学、程序合法,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交易符合公司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该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作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润的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了以下关联交易事项:(1)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向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96.8%股权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3)关于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承诺回购新疆中能颐和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重大关联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且信息披露及时、充分。董事会在有关关联交易决议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5、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3年度,公司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监事会对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7、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公司经营各环节,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了内外部风险,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大华会计师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发表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广汇能源于201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2013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管理状态和财务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2013年度报告所载不存在任何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201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4-02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本公告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15:3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时、下午 13:00-15:00时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5日(星期一)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43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15:30时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时、下午 13:00-15:00时 4、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地点 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4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5月5日下午15: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14年5月6日、7日北京时间10:00-18:00; 4、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14年5月7日18:00时)。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19668,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附件:1、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12日9:30 -11:30时,13:00-15:00时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 2、表决方法 网络投票期间,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738256;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所有议案。1.00元代表提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 具体情况如下: ①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按以下方式申报: ■ ②分项表决方法 如对所有事项进行分项表决,按以下方式申报: ■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5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2、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3、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4、如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提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4-02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度暨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主要内容:广汇能源2013年度暨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下午15:30—17:00时 ●会议召开方式: 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发布了《2013年度年报》及《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14年4月22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通过上证所网络交流平台召开“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暨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15:30—17:00 会议召开方式:公司将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网络互动,解答投资者问题。 三、参加人员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尚继强、总经理陆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倪娟、财务总监丁剑辉,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邱冬。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4年4月22日18:00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2014年4月23日下午15:30—17:00时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991-3762327 联系传真:0991-8637008 联系邮箱:zqb600256@126.com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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