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蔡俊峰 | 董事 | 公务 | 杨健锋 |
公司负责人叶澄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冬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650,917,020.39 | 527,905,285.73 | 2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4,161,295.12 | 201,922,542.26 | 25.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52,413,717.43 | 200,613,808.64 | 25.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97,570,853.09 | 104,642,080.08 | 88.8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31 | 25.8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9 | 0.31 | 25.8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8% | 7.46% | 0.34%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3,855,198,310.82 | 3,643,252,581.73 | 5.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383,484,371.84 | 3,129,334,353.76 | 8.1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65,676.2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9,649.0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43,819.3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630.11 | |
合计 | 1,747,577.69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32,682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71.56% | 467,812,800 | 350,859,600 | | 0 |
深圳市润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7% | 17,478,720 | 13,109,040 | 质押 | 15,713,37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4% | 6,829,553 | 0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深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9% | 5,838,988 | 0 | | |
乌鲁木齐丽康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57% | 3,723,380 | 2,803,860 | | 0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2% | 2,763,883 | 0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优势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5% | 2,299,985 | 0 | |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2% | 2,100,032 | 0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6% | 1,667,910 | 0 |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博颐2期证券投资信托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4% | 1,541,171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6,829,553 | 人民币普通股 | 6,829,553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深 | 5,838,988 | 人民币普通股 | 5,838,988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 2,763,883 | 人民币普通股 | 2,763,88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优势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99,985 | 人民币普通股 | 2,299,985 |
中国农业银行-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00,032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0,032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67,91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7,910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博颐2期证券投资信托计划 | 1,541,171 | 人民币普通股 | 1,541,171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一组合 | 1,399,932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9,932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博颐精选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 1,007,97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7,979 |
中国银行-南方高增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第一、第二大股东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乌鲁木齐丽康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陆峰持股90%,其妻子文丽兴持股10%;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利息
本公司2014年3月末应收利息较2013年末增长112.14%,主要是本期计提的理财产品利息收入所致。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2014年3月末其他应收款较2013年末增长36.79%,主要是公司经营规模扩大,销售及管理人员增加,所需备用金相应增加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
本公司2014年3月末应付职工薪酬较2013年末减少57.34%,主要是本期发放了2013年计提的年终奖金所致。
(4)管理费用
本公司2014年1-3月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32.19%,主要是公司规模扩大管理成本增加和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公司2014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88.81%,主要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30.88%,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33.05%。
(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本公司2014年1-3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去年同期增加53.13%,主要是本期支付购设备、工程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无 | | 不适用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下称“香港信立泰”) | 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叶澄海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叶澄海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09年09月10日 | 2012年9月10日至叶澄海离职半年后 | 截至目前,承诺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该承诺事项正履行中。 |
深圳市润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润复投资") | 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的限售期届满后,在蔡俊峰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蔡俊峰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09年09月10日 | 2012年9月10日至蔡俊峰离职半年后 | 截至目前,承诺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该承诺事项正履行中。 |
乌鲁木齐丽康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丽康华") | 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的限售期届满后,在陆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陆峰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09年09月10日 | 2012年9月10日至陆峰离职半年后 | 截至目前,承诺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该承诺事项正履行中。 |
叶澄海 | 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其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每年转让香港信立泰、美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美洲国际贸易")的股份数量均不超过所持有的香港信立泰、美洲国际贸易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香港信立泰、美洲国际贸易股份。 | 2009年09月10日 | 2012年9月10日至叶澄海离职半年后 | 截至目前,承诺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该承诺事项正履行中。 |
美洲国际贸易 | 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叶澄海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每年转让香港信立泰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的香港信立泰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叶澄海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香港信立泰股份。 | 2009年09月10日 | 2012年9月10日至叶澄海离职半年后 | 截至目前,承诺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该承诺事项正履行中。 |
蔡俊峰 | 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其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每年转让润复投资股权比例不超过所持有股权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润复投资股权。 | 2009年09月10日 | 2012年9月10日至蔡俊峰离职半年后 | 截至目前,承诺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该承诺事项正履行中。 |
陆峰 | 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其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每年转让丽康华贸易股权比例不超过所持有股权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丽康华贸易股权。 | 2009年09月10日 | 2012年9月10日至陆峰离职半年后 | 截至目前,承诺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该承诺事项正履行中。 |
本公司控股股东香港信立泰、实际控制人叶澄海、廖清清夫妇及其家庭成员叶宇筠、陈志明、Kevin Sing Ye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主要内容为:1、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未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企业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2、承诺人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公司的竞争企业提供任何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3、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 2007年10月21日 | 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该承诺持续有效 | 截至目前,承诺人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该承诺事项正履行中。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20% | 至 | 30%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47,140.43 | 至 | 51,068.8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39,283.69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制剂产品销售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利润贡献增加。 |
五、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元) | 期初持股数量(股) | 期初持股比例(%) | 期末持股数量(股) | 期末持股比例(%) | 期末账面值(元) | 报告期损益(元)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合计 | 0.00 | 0 | -- | 0 | -- | 0.00 | 0.00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叶澄海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