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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0 200020 证券简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公告编号:2014-11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度,全球经济风云变幻,美国经济增速回落,欧元区继续萎缩,国内经济运行企稳向好,开始出现向发展新常态转变的积极迹象,是增长阶段转换背景下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之年。面对处于结构调整转型趋势的新经济形势,公司积极应对,迎难而上,工业业务整体经营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轻微下滑,而自有物业租赁业务因部分场地招商工作尚未完成,物业租赁收入大幅减少,较大程度影响了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682.1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3.41 %;净利润亏损 651.74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 301.04 %。 ●注塑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409.0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6%。报告期内顶住了家电行业需求低迷、节能补贴政策到期退市等市场压力,果断调整产品结构,着重维护原有客户群紧密合作关系,进一步大幅扩大去年新进客户格力电器的订单份额,全年共生产销售逾300万套空调外壳注塑件,创历史最高水平;从根本上有效控制和解决白色家电类注塑产品黑点、杂质、色差等注塑行业内最难把控的品质困难,长期保持良好交货记录,先后被格力、海尔、TCL等多家知名大客户评为“优秀供应商”;继此前引进注塑机机械手、伺服系统后,又更新了部分老旧注塑机设备,节能效果持续显现,生产效率显著提高。 ●保丽龙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682.7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1%。报告期内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抓住现有客户产品创新改型的机遇,调整改进产品结构,拓展新增客户数家,扩大了市场份额;从成本控制、设备设施管理、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生产效率入手,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废品率、提高产能等列为考核生产员工的主要项目,实行目标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工艺流程合理安排生产,全力配合,真抓实干,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效。 ●液晶显示器整机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416.74万元,比去年减少约 37%。报告期内主要大客户的订单规模大幅缩减,与此相应视讯事业部在业务及产品策略方面作了大幅调整:将更多精力投向了新产品规划及设计研发,生产项目向多媒体互动教学的电子白板等大屏产品及功能多样化的触摸平板电脑等小屏产品延伸,在维持传统显示器整机业务基础上,尝试代工新型机箱显示器产品,并将自主品牌导入电商贸易平台及地区零售渠道。 ●物业租赁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27万元,比去年减少约14%。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租赁业务中占比较重的支柱物业华发大厦因部分场地租赁合同于去年第三季度到期而重新招租引商,恰遇附近“华强北”商圈地铁7号线施工进行大面积道路围封,人流量明显减少,营商环境相对萧条,招商工作困难重重。对此公司多方接触,积极洽谈,以期尽快引入符合商圈定位和公司需求的合作商家,期间部分商铺陆续开业,但主要招商工作仍未结束,场地租赁存在空档期,致使公司全年物业租赁收入和利润出现大幅下滑。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 (3)新年度经营计划 ◆盘活公司存量资产 重点完成自有物业华发大厦一至三层物业场地租赁工作,一方面平稳维系现有租户关系,另一方面积极招租引商,加快租赁洽淡工作步伐,努力促使华发大厦现前空闲场地尽快实现经营收益。同时,走近市场,提高物业租赁工作的市场意识,在增收节支上要效益。 ◆推动城市更新项目 重点推进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项目的实施进程,抓紧完成开发前期流程,争取近两年内启动一期工程的建设实施。同时,华发大厦更新项目,继续协调局部小业主,完成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力争主体申报事宜早日取得成效。 ◆拓展工业业务订单 重点扩展新思路,拓宽新客户,稳定订单量,在2013年整合设立大业务中心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业务统一外联窗口对各业务资源的协同作用,继续维护保持现有冠捷、海尔订单配额,加大格力、TCL等新客户的配套配额,力争更多的市场份额;重视细节管理,提升质量与提高产能两手抓;加强成本管控,对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着力推行自动化管理,降低能耗,减员增效。 ◆加大工业新产品研发及推广力度 重点主导新产品及衍生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在控制成本前提下扩充视讯产品种类和产品线,应客户需求实现产品多样化;深入了解上游液晶面板供应状况,结合终端市场需求,调整自身机种尺寸和类型;开发具实力和潜力的渠道商,扩展自主品牌销售渠道;借助现有工业生产资源,新规划空调总成代工生产线,尝试开展新的代工业务。 (4)2014年公司生产经营面临的风险及拟采取的对策 1、房地产市场调整风险:2014年中国房地产进入深度调整期,供需结构呈逆转趋势,区域市场分化,增长出现疲态,国内金融机构收紧房地产信贷,行业利润空间减少,风险逐步积累。 拟采取的对策:拓宽融资渠道,全力加快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进程。 2、财务风险:资金需求量大,汇率波动引致财务费用大幅增减,宏观政策变化引致的银行授信紧张等。 拟采取的对策:密切关注宏观政策走向,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建立资金良性循环机制,提高使用效率,运用金融工具规避汇率风险。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财务报告相比,本年合并报表范围新增合并单位2家,原因为本年度各以100万元人民币投资新设两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发恒天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誉天恒华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4-08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8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华发大厦东座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6人,董事陈志刚先生因事务繁忙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长李中秋先生参会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内会计准则审计确认,201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517,401.44元。由于公司2012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为-189,868,606.67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6,386,008.11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结合以上财务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201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通过了《201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14-10,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14-11)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14-12)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4年度各项产品产销量(或收入)及加工量指标: (1)深圳本部2014年物业租金及管理费预算收入4,655万元; (2)视讯事业部预计全年销售显示器103万台; (3)注塑事业部预计全年完成注塑件加工量12575吨; (4)保丽龙事业部预计全年完成泡沫件加工量3442吨。 ■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银行借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14年期间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最高额度为9亿元人民币(超出此额度的大型项目投资借款另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自行选择贷款银行,根据贷款条件决定贷款、开具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事宜以及相应贷款融资的公司资产抵押(质押)事宜。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3)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4-14)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和了解,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由于上述关联交易的对象为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公司董事李中秋先生和陈志刚先生现任控股股东的董事,属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 12.通过了《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经验与能力,职业操守良好,风险意识较强,能秉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出具专业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14万元,如有其它专项审计事宜另行商议,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范围内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商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李定安先生和张翼先生因任期临近届满六年,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不再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向其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履职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及构成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董事会须增补两名独立董事,经审慎考察,拟提名邱大梁先生和张兆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简历详见附件一)。 邱大梁先生和张兆国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经审核无异议后,邱大梁先生和张兆国先生将正式作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通过了《关于变更控股股东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 本公司于2007年完成了重大股权转让事项,原第一、第二大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转让给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恒集团”),武汉中恒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在上述收购过程中,武汉中恒集团曾于《收购报告书》中计划在本次收购的股权过户完成后一年内,将所持有武汉恒生光电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光电”)70%的股权注入本公司。 本公司于2008年5月正式启动收购恒生光电7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因武汉中恒集团与恒生光电之间存在大额往来款项在短期内难以清偿完毕,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重大障碍而中止。 在收购重组中,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承诺注入注塑业务、保丽龙业务和恒生光电液晶模组业务:近年已落实前者两项,其相关资产每年均给本公司带来稳定可观的盈利;后者受全球液晶面板行业多年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影响,加之控股股东关于该项目的资产负债复杂短期难以理顺,而尚未完成注入。虽然控股股东近年通过资产剥离方式为此作准备,但从恒生光电近年财务报表亏损情况(2013年净利润亏损3443万元、净资产-449万元)以及当前国际经济疲弱走势看,预计该行业短期内难有较大起色,因此,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建议从切实维护上市公司长远利益角度出发,报请股东大会审议变更恒生光电注入承诺,以免因强行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变更方案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一年内,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将旗下“誉天·幸福海”地产项目一期底层沿街商铺以现金方式售予本公司。“誉天 ·幸福海”地产项目简介详见附件二。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由于上述资产注入的对象为控股股东,公司董事李中秋先生和陈志刚先生现任控股股东的董事,属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 15.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15)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上述第2~4项、第6项、第8~14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3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7.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8.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说明; 9.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0.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控股股东资产注入承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2日 附件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邱大梁:男,1966年出生,法学硕士。1992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1992年7月至2007年9月分别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圳稽查局)工作,历任股票发行审核科员、上市公司监管科长、稽查处副处长、信息调研处处长等职务;2008年12月起任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11年10月起担任北川羌林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曾担任第一届、第二届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财税金融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工作;现兼任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008)独立董事。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兆国:男,1956年出生,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1978年8月至1993年11月任宜昌财贸学校会计教研室主任,1993年12月至2004年8月任武汉大学商学院财务系副主任,2004年9月至今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先后担任中国地质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等大学兼职教授,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管理学院院长,武汉力源、北京东方红、福汉木业集团、湖北广电等大型公司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湖北省和武汉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实证会计学会理事、理工科高校会计学会副会长,《财务与会计》、《财会月刊》、《财政监督》、《国际财务与会计》杂志学术顾问等社会职务。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誉天·幸福海”项目简介 “誉天·幸福海”项目位于武汉市蔡甸区大集街,属沌口经济开发区政府和蔡甸区政府大力扶植的生态宜居新城和旅游板块,向南紧临后官湖(水域面积17000亩)、背靠小南湖(水域面积27000亩),三面环水,湖岸线长达3000米,与“东方夏威夷”、“大洋彼岸”、“千年美丽”项目隔街相望,比邻江汉大学,比邻世界上规模最大、国内第一座“锦绣长江”微缩景观园,与武汉体育中心隔湖相望,是该地区开发高档水景住宅的最佳地段。由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武汉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 (一)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及规模 “誉天·幸福海”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46615.3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473556.6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1145916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907041平方米,不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238875平方米。项目住宅建筑总面积862261平方米,包括高层住宅、花园洋房、叠拼TOWN、独体别墅等;商业建筑总面积33000平方米;公共建筑总面积1178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238875平方米。容积率1.92。 (二)项目目前实施进度 “誉天·幸福海”项目计划分五期开发,目前正在建设一期工程。 一期现已四证齐全,规划用地面积55477.90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 48661.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0498.08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155411.58平方米,不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35086.50平方米。项目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为148214.8平方米,叠拼TOWN建筑面积为4838.0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为2358.74平方米。项目地下室及架空层建筑面积为35086.5平方米。容积率3.19。 一期包括4栋4层叠拼TOWN,2栋30层1T4高层住宅、4栋32层1T4高层住宅、2栋30层1T3高层住宅、2栋28层1T2高层住宅,另配有1个地下车库以及1层商铺。其中4栋叠拼TOWN、2栋30层住宅、4栋32层住宅,已于2011年7月份开工,2012年12月封顶,另有4栋高层住宅待建。项目一期1、2、3号楼于2012年9月月取得预售许可证,2012年10月份开盘。项目一期底层沿街商铺建筑面积约2000多平方米,预计于2014年下半年可交付使用。 ■ ■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4-15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4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4年5月12日15:00~2014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14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11栋华发大厦东座六楼本公司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提案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关于公司2014年度银行借款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4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4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0.《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选举邱大梁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选举张兆国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关于变更控股股东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 其中,第11项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第11项议案须以累积投票制的形式表决选举;第12项议案审议决议须以特别决议方式作出,即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2014年4月22日的公司公告。 (二)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作2013年度述职报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20; 2.投票简称:“华发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华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选择“买入”;输入投票代码“360020”。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如议案11为选举独立董事,则1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 ■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 ■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如股东对所有议案(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计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华发大厦东座612室、602室 电 话:0755-61389198 、0755-83352206 传 真:0755-61389001 电子邮箱:hwafainvestor@126.com.cn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2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单位/本人 作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表决指示: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4.《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5.《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 反对□ 弃权□ 6.《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7.《关于公司2014年度银行借款额度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8.《关于公司2014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9.《关于公司2014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10.《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11.《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应选独立董事为 2 人,选举独立董事的全部表决权为: (空格内填所持股数)×2= 票 11.1 选举邱大梁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票 11.2 选举张兆国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票 (上述 2项“同意”票数不能为负数,且须为整数,其和不能大于选举独立董事的全部表决权) 12.《关于变更控股股东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是□ 否□ 若有,应行使表决权: 赞成□ 反对□ 弃权□ 若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4-09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18日上午在华发大厦东座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1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和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内控体系实际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大偏差,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年度的内容及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公司2014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由于上述关联交易的对象为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公司监事黄雁波女士现任控股股东的财务总监,属本议案的关联监事,因此回避表决。) 9.《关于变更控股股东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控股股东资产注入承诺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相关规定,解决方案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由于上述资产注入的对象为控股股东,公司监事黄雁波女士现任控股股东的财务总监,属本议案的关联监事,因此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上述第1~3项、第5项、第7~9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4-13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对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视实际情况需要为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度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与此相关的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该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9月5日 注册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 法定代表人:李中秋 注册资本:18164.31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电脑、电视机、显示器和其它硬件、电脑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包装材料及包装用轻型建材制造;五金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等。 2. 股东持股情况: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3.被担保人主要财务状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5524.39万元,负债总额¥35427.3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2596.0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5427.36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金额0万元,净资产¥20097.03万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8699.34万元、净利润¥-261.5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14年3月31日,资产总额¥52591.76万元,负债总额¥32464.6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4170.4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2464.66万元),净资产¥20127.10万元;201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5330.91万元、净利润¥30.0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 公司目前的工业生产主要集中在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因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工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降低财务费用。 2. 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稳定,经营正常,偿债能力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上述担保金额仅为公司2014年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实际担保金额。 3.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12597.31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03%,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4-14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发科技”)、武汉中恒华发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贸易”)将在2014年度与关联方香港誉天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誉天”)、武汉恒深光电产业有限公司(2014年2月更名为“武汉恒生光电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深光电”或“恒生光电”)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现将2014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或恒发科技向香港誉天或恒深光电(或恒生光电)采购液晶显示屏等原材料,组装成液晶显示器整机后再通过香港誉天的境外渠道进行转口贸易,具体运营流程如下: 采购原材料:公司或恒发科技以直接贸易或委托代理方式向香港誉天或恒深光电(或恒生光电)采购液晶显示屏等原材料。 ①公司或恒发科技拟向香港誉天采购液晶显示屏及配套料件约70万套,涉及金额约5000万美元; ②公司或恒发科技拟向恒深光电(或恒生光电)采购液晶显示屏约20万片,涉及金额约1200万美元。 成品出口:恒发科技组装生产液晶显示器整机销售给香港誉天,恒发科技拟向香港誉天销售液晶显示器整机约70万台,涉及金额约5500万美元。 成品进口:香港誉天将上述液晶显示器整机再销售给华发贸易,香港誉天拟向华发贸易销售液晶显示器整机约2万台,涉及金额约150万美元。 ■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交易单价参照市场行情波动(定价原则见下文),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仅为预估参考数据,公司拟于2014年度在上述关联交易计划数量内,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向关联方进行采购和销售。 2014年4月18日,本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并一致同意通过,关联董事李中秋先生、陈志刚先生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条的要求,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对关联交易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币别:美元 单位:万元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本年年初至一季度末,恒发科技实际向恒深光电采购液晶显示屏金额为人民币608万元,向香港誉天采购液晶显示屏金额为653万美元,向香港誉天销售液晶显示器整机金额为1019.25万美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香港誉天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铜锣湾糖街1号铜锣湾商业大厦6厦602号 执行董事:李中秋 注册资本:99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脑、电视机、显示器和其他硬件、电脑软件销售;内部数据通信网络开发、包装材料及包装用轻型建材制造;五金金属制品、塑料制品;音响产品、电子器材;纺织、服装;建筑材料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及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股东持股情况: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4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4.68亿元,净资产为5745万元;2014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1.76亿元,净利润-3.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属企业 武汉恒深光电产业有限公司(或武汉恒生光电产业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特6号中恒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李中秋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06月01日 营业范围:生产、销售TFT-LCD系列产品及其它IT产品、家电产品;TFT-LCD系列产品、其他IT产品的进口及批发业务;半导体(LED)设计、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审批后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股东持股情况:武汉中恒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4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6.01亿元,净资产为-1474万元;2014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约1.15亿元,净利润-102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属企业 (二)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香港誉天和恒深光电(或恒生光电)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结合公司连续多年历史交易情况判断,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采购原材料: ①公司或恒发科技向香港誉天采购原材料的价格与市场行情同步。 ②公司或恒发科技向恒深光电(或恒生光电)采购原材料,原则上交易价格按当时的市场平均价格低约1%确定(注:市场平均价格是指从行业内公认权威的全球著名专业市场调查公司网站http://www.displaysearch.com和LCD专业市场调查公司网站http://www.witsview.com中查询的相同规格产品的价格),并参考双方各自的议价能力。 成品出口:恒发科技向香港誉天销售液晶显示器整机的价格以客户销售订单价格为基数确定。 成品进口:香港誉天向华发贸易销售液晶显示器整机的价格根据客户的销售订单价格确定,不再附加任何形式的贸易差价。 付款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的协议尚未签署,待本议案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根据本议案内容与关联方签订《2014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此作为买卖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签订并履行具体业务的基础,与每一个具体的业务构成完整的买卖合同。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由于采购的原材料为保税料件,借用控股股东的境外全资子公司渠道以保税料件深加工复出口再转进口模式运作可降低中间环节的费用、防范资金的收付风险,有利于提升恒发科技的利润水平。 2、关联方恒深光电(或恒生光电)专业从事液晶模组的设计与生产,长期为冠捷等国内外著名显示器生产商提供配套服务,产品质量稳定,且公司与其合作的采购成本较低,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2014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降低公司液晶显示器整机生产成本,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说明;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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