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薛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少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3,039,882,807.35 | 2,801,627,024.79 | 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178,743.46 | 4,721,882.34 | 73.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606,469.08 | 2,801,359.76 | 100.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92,371,075.23 | 205,144,937.48 | 383.7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77 | 0.0048 | 60.4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76 | 0.0047 | 6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1% | 0.16% | 0.05%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7,852,250,620.18 | 7,391,564,710.60 | 6.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015,203,970.33 | 3,958,919,840.71 | 1.4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65,469.5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432,110.3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61,059.0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36,434.4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18,990.93 | |
合计 | 2,572,274.3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0,269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0.89% | 650,420,971 | | 质押 | 21,500,000 |
CDH NEMO(HK) LIMITED | 境外法人 | 3.99% | 42,647,224 |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4% | 25,000,000 |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3% | 22,799,959 | 6,000,000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1% | 17,231,872 | | | |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9% | 12,743,539 | | |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2% | 12,000,000 | 12,000,000 | | |
中国银行-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1% | 10,835,431 | |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6% | 8,145,758 | | | |
斯坦福大学 | 境外法人 | 0.7% | 7,500,000 | 7,500,00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 | 650,420,971 | 人民币普通股 | 650,420,971 |
CDH NEMO(HK) LIMITED | 42,647,224 | 人民币普通股 | 42,647,22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00,000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 17,231,872 | 人民币普通股 | 17,231,872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 16,799,959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99,959 |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12,743,539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43,539 |
中国银行-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835,43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35,431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 8,145,758 | 人民币普通股 | 8,145,758 |
挪威中央银行 | 7,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500,000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深 | 5,166,309 | 人民币普通股 | 5,166,309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前10名股东中,第一名和第二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广州市海灝投资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将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转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中,截止2014年3月31日,广州市海灝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50,420,9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89%,其中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担保户持有公司股份7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5%。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33.11%,系衍生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61.41%,系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占用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832.53%,系本期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产品的增加所致。
生产性生物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30.72%,系期初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本期折旧完毕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84.97%,主要系预付的工程、设备等长期资产货款增加所致。
交易性金融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297.52%,系衍生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100%,系应付票据到期支付而引起的减少所致。
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252.18%,系客户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63.76%,主要系本期发放期初计提的2013年度薪酬所致。
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增加147.90%,系本期计提用于到期支付的债券利息。
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60.08%,主要系本期应缴纳增值税产品收入增加,其相关附加税费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527.43%,主要系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36.41%,主要系期货浮动亏损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本期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111.53%,主要系衍生金融资产投资亏损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本期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38.35%,主要系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本期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31.19%,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而计提的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去年同期增加383.74%,主要系随销售收入增长而收到的现金增加以及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去年同期减少108.60%,主要系期货项目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去年同期减少784.69%,主要系偿还短期借款所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薛华 | 1、在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2、薛华先生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海大集团及海大集团其他股东的利益。3、薛华先生在作为海大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期间,薛华先生保证其本人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实际控制的公司(除海大集团之外)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海大集团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海大集团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 2009年11月17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中 |
广州海灏 | 1、广州海灏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海大集团及海大集团其他股东的利益。2、在广州海灏作为海大集团的控股股东期间,广州海灏保证广州海灏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除海大集团之外)和实际控制的公司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海大集团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海大集团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 2009年11月17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中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玉婵、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斯坦福大学 | 将海大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股份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限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12个月内 | 2013年12月05日 | 2013年12月6日至2014年12月6日 | 严格履行中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三、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20% | 至 | 50%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6,367.08 | 至 | 20,458.85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3,639.23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虽然目前猪肉价格较为低迷,但鸡、鸭价格已有所回升,且鱼、虾价格普遍理想,所以随着二季度气温正常回暧,养殖热情上升,预计公司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对比有较大增长;
2、随着公司信息系统上线、制度完善、工作流程优化等内部管理动作落地,公司整体工作效率得到提升,管理费用、销售费及财务费用等都将得到有效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