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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90%来自主营业务,结构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绿化苗等非木材产品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11.81%,公司收入结构更加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为12.06%和17.79%。主要原因是随着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公司经营区面积和生产规模扩大,木材产销规模上升,同时绿化苗木业务也有良好拓展。报告期公司销售木材144,280立方米,同比增长6.05%,木材销售收入同比增加12.21%,木材价格整体略有上涨;公司绿化苗种苗(含紫薇)业务发展较快,其收入同比增加68%,紫薇大苗销售额增加较大。公司营业成本增加13.18%,与营业收入增幅相当。公司毛利率上升0.27%,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经营模式(包括采购模式、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主要盈利资产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用材林),用材林的盈利能力保持正常,但数量有明显扩大。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计为存货,生长周期长,为持续培育持续收获的经营模式,期末金额较大,不存在销售积压或减值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增加5.59%,管理费用增加2.41%,财务费用增加314.91%。财务费用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大量利用银行贷款收购林木资源。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53,458万元,同比增长299.76%,主要原因是消耗性生物资产属于存货,报告期内公司大量的收购林木资产款项计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5)对2014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4-007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4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4月22日下午3点30分在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国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13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汤金木、洪伟、张伙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3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总收入165,084,179.62元,较2012年增加24,928,165.62元。实现利润总额方面:2013年度完成48,581,443.15元,较2012年降低6,753,099.85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依据2014年生产经营计划的产量、销售量、品种及预算的销售价格,在假设公司按计划履行的前提,公司2014年计划实现木材销售量15万立方米,实现营业收入18280万元。该营业目标不代表2014年度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财务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14)第350ZA0942号《审计报告》,2013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0,336,361.9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033,636.19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302,725.7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0,211,304.56 元,扣减本年度对股东的分红15,065,020.02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449,010.25元。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868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13,174,6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团队保持稳定,对公司情况有比较详细和全面的了解,在201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责任落实自查表与整改计划的议案》 《内部控制责任落实自查表与整改计划》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下午3点30分在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会议室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4-016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22日下午5:0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5号金森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庄子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庄子敏、林协清、宋德荣、王培卿、廖陈辉均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3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总收入165,084,179.62元,较2012年增加24,928,165.62元。实现利润总额方面:2013年度完成48,581,443.15元,较2012年降低6,753,099.85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依据2014年生产经营计划的产量、销售量、品种及预算的销售价格,在假设公司按计划履行的前提,公司2014年计划实现木材销售量15万立方米,实现营业收入18280万元。该营业目标不代表2014年度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的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868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13,174,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团队保持稳定,对公司情况有比较详细和全面的了解,在201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的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4-012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5月14日在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3:30 3、会议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7日(星期三)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3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于2013年12月6日披露《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4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于2014年1月13日披露《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公司独立董事将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爱萍 联系电话:0598-2261199 传 真:0598-2261199 邮政编码:353300 地址:福建省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48号金森大厦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伙星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3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十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十次,列席了四次股东大会,均为亲自出席;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2013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一)在2013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木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项目暨批准〈林木资产转让协议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二)在201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如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在2013年6月17日对公司总经理辞职发表独立意见。 (四)在2013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五)在2013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辞职发表独立意见,并对如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张晓光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江介宝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陈艳萍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六)在2013年8月22日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七)在2013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八)在2013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如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九)在2013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各职能委员会的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2013年本人参加专门委员会各次会议,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相关事项的审议,履行委员职责,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依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3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公司的战略规划情况、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着密切联系,多方了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关注电视、报纸、网络和专业杂志等媒体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方面:能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监督2013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公司投资和经营管理方面:2013年,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公司投资和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了专业意见。 六、其他事项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1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2014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在任期内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年 月 日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汤金木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13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现将 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十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十次,列席了四次股东大会,均为亲自出席;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2013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一)在2013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木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项目暨批准〈林木资产转让协议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二)在201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如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请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在2013年6月17日对公司总经理辞职发表独立意见。 (四)在2013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五)在2013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辞职发表独立意见,并对如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张晓光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江介宝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陈艳萍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六)在2013年8月22日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七)在2013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八)在2013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如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九)在2013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协助制定和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并向董事会报告,配合公司监事会进行检查监督活动。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对公司高管的绩效考核并审查其履职情况,以及高管薪酬方案的制定。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3年度期间,本人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了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管理情况等,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与公司高管人员进行座谈交流;与公司董秘保持良好沟通,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问询等途径向相关人员了解公司基本情况。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三)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事项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独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2014年,本人将继续担负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应有重任和作用,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年 月 日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473号)核准,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金森”)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00元(指人民币元,以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41,616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4,415.406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200.5936万元。 上述资金到账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并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正信(2012)综字第02007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9,231,638.00元,尚有募集资金存款余额234,201,889.26元(含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427,591.26元)。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2,237,590.0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3,217,094.89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并于2010年12月28日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12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招商银行福州白马支行、工商银行将乐支行开设了账户,以上三个账户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专户。公司同保荐机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三家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2013年2月6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木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项目暨批准〈林木资产转让协议书〉的议案》。据此,公司与红塔证券,分别同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工商银行将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募集资金监管使用范围进行了调整,并公告。 上述监管协议(含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三方监管协议》(含补充协议)实际履行执行情况总体良好,未发生问题。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其中:本年利息收入合计: 1,253,906.71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 本年支付手续费合计:1,111.07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4-017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预约披露时间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制作工作比较顺利,公司原预约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日期为2014年4月25日,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现公司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日变更提前至2014年4月23日,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 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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