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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4-033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4-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正集团”)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为9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4月28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本变动情况 2012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2012年4月20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2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和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并经公司2012年5月22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3年1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4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4,800万股。公司于2013年4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于2013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权预登记手续,上市日期为2013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前21,691.20万股,增加到26,491.20万股。 2013年5月16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491.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派0.25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公司已于2013年5月28日实施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26,491.20万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50,333.28万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2、核查情况 经核查,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承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未发生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本公司回购的情况。 3、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股东违规担保情况 持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4月28日。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9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人数为五家法人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认为:光正集团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光正集团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承诺;光正集团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报告 2、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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