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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是一个十分不平凡的转折之年。对全国而言,以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全会召开为标志,是全面开启改革转型、清廉之风的一年;对白酒行业而言,以“八项规定”、“六条禁令”为导火索,是一个危机加剧、竞争加剧的调整之年;对洋河股份而言,也是经受考验、蓄势探索的一年。 一是发展趋稳健。2013年,在宏观经济下行和白酒行业深度调整的大背景下,公司坚持立足长远,谋划当前的指导思想,积极转型调整,强基固本,创新突破,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50.24亿元,同比下降13.01%;全年入库税收54.12亿元,同比下降2.25%。虽然没有完成年初既定的增长目标,但是实现了市场价格稳定、厂商库存稳定,为未来的长远发展积蓄了势能。 二是营销新转型。2013年,公司积极应用互联网思维,强化推进营销模式转型,成功构建全营销网络、市场活动管理系统、会员管理系统等大数据营销系统,成功打造电子商务平台、洋河1号配送酒行,实施精细化管理、精准化营销。积极贴合市场开发新品,进一步完善产品梯队,实现了主流价位的全线覆盖,实现了品牌的全方位延伸。公司产品的品牌形象持续提升,洋河以716亿元的品牌价值再次入选“中华老字号”品牌价值百强榜第三位。 三是品质新突破。首先,酿酒生产量质齐飞。三大基地酿酒生产两率全面双超,洋河股份成为白酒行业产能规模最大的企业,为公司实现健康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其次,深度应用绵柔机理。全面掌握绵柔基因和核心成分,深度应用绵柔型机理,实现绵柔型基酒规模化生产,完成了从优选绵柔到酿造绵柔的突破。再次,新老酒品质两条线升级。以生态苏酒、5A级天之蓝、5A级海之蓝、洋河老字号等为代表的新产品,品质获得市场高度认可;生态苏酒荣获“年度中国白酒酒体设计奖”;天之蓝和洋河老字号荣获“年度中国白酒国家评委感官质量奖”,梦之蓝、天之蓝成功入选“中国酒业中国名酒典型酒”。“梦之蓝”在香港国际美酒展中荣获国际大奖,并被定义为中国白酒的“品质标杆”。 四是管理出实效。首先,增收节支成效大。全年实现增收节支4.27亿元,超额完成“保二争三”的目标。其次,资源整合效果显。通过开展资源整合工作,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强化商业模式创新探索,梦之蓝?海川汇成功落地,资源整合优势正在显现。再次,基础管理硕果多。通过洋河大学、网络商学院、专项培训等多种方式,成功实现大量新员工的培训和转化,为企业未来发展奠定了人力资源基础。同时,无论是精益管理理念深入人心,还是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推进,无论是供应链管理不断破题,还是信息化手段的持续导入和应用,都标志着企业的基础管理水平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五是资本做三化。一方面,积极推进主业规模化。2013年,湖北十堰项目顺利开工,湖南长沙项目成功签约,公司主业规模化战略有效落地,迈出了打造新江苏市场,推进全国化战略的关键一步。同时,主业规模化项目落地还有效带动了当地市场的产品销售。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品类平台化。利用公司强大的营销平台,积极导入葡萄酒产品,产品推向市场不到一年时间,销售额已经进入葡萄酒行业前十强,成功迈出了品类平台化的第一步。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一)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1、因新增投资而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1)2013年5月,公司出资316.17万元设立泗阳蓝图酒类运营有限公司。公司自2013年5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2012年4月,控股子公司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万港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江苏苏酒实业(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自2013年1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3)2013年10月,控股子公司湖北梨花村酒业有限公司出资200.00万元设立湖北梨花村贸易有限公司。公司自2013年10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4)2013年11月,公司出资256.50万元设立泗阳县洋河包装服务有限公司。公司自2013年11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5)2013年11月,控股子公司苏酒集团贸易有限公司出资800.00万元设立江苏苏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自2013年11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6)2013年8月,控股子公司苏酒集团贸易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设立南京万斤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自2013年8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因股权收购而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2013年3月,公司与郧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及谭中月分别签订《关于湖北梨花村酒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297万元的价格受让郧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北梨花村酒业有限公司99%的股权、以3万元的价格受让谭中月持有的湖北梨花村酒业有限公司1%的股权,2013年4月已办理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自2013年4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3、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单位:万元) ■ (二)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单位:万元) 因子公司终止经营而减少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5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4月22日上午在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公司南京营运中心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5名,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攀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基本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13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6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22日上午在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公司南京营运中心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1日以电话、短信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1名,与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张雨柏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3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蒋伏心、王林、刘建华、屠建华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2,362.49万元,同比下降13.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207.18万元,比上一年度下降18.72%%。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201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669,710,536.44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02,071,835.86元),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469,207,152.87元,扣除2012年度利润分配2,160,000,000.00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78,917,689.31元。 本着既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又兼顾给予股东适当回报的原则,以公司总股本1,080,000,000股为基数,拟用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60,000,000元,余6,818,917,689.31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本年度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相应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 鉴于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期限已满,为保障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继续聘请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将根据有关规定和审计内容与其商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13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2013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14]第19号),公司保荐代表人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应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确认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柏树兴先生,同时担任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构成关联关系,回避本议案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确认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全面应用互联网思维,整合公司互联网资源,拓展互联网业务,抢占市场先机,撤销信息部,增设互联网中心。 十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并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听取独立董事向大会作述职报告。 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8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3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10月13日证监许可[2009]1077号文《关于核准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0.0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9,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60,500万元,由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30日汇入本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另扣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发行路演费467.0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0,032.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亚验[2009]5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7,620.5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6,746.88万元(含存款利息收入净额4,334.4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结余2,412.4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09年12月3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洋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洋河包装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洋河酒业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洋河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2月2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洋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同时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洋河包装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洋河酒业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洋河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洋河包装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洋河酒业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洋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洋河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说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4,334.4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结余2,412.4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2.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 2013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情况。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9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推进公司省外市场,特别是上海及周边地区的业务拓展,2013年度公司与大股东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烟物流”)发生了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2014年预计仍将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就《关于确认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以 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董事柏树兴先生,同时担任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构成关联关系,回避本议案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联方交易 1、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情况 公司2013年度向关联方销售货物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7,178.59万元,具体如下: ■ 公司2013年度销售给海烟物流成品酒7,178.59万元,未超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不高于1.5亿元的预计金额。相关交易均采用市场定价。 2、预计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以前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2014年度对与相关关联单位可能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如下: ■ 2014年初至披露日,与海烟物流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约1212.38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名称: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秀明 注册资本:8亿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北翟路772-780号。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8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仓储、运输业务和烟酒、建筑装潢材料、纸品、日用杂货、化妆品、百货、服装、家电、汽车配件、电脑销售。海烟物流为本公司关联股东,持有本公司104,077,241股股份,持股比例为9.637%;与公司的日常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海烟物流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集中在公司产品“洋河”、“双沟”系列白酒的销售。此部分交易价格由双方定期参照市场价格及交易量确定,且交易额与公司营业收入相比相对较小。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销售货物,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借助关联方的市场影响力,促进江苏省外市场,特别是上海及周边地区的业务拓展,节约和降低市场费用,降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集中在货物销售上,这些交易完全采用市场公允价格,对公司独立性及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2014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市场定价进行,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1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4月30日上午时间9:30至11:3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张雨柏先生、总裁王守兵先生、独立董事刘建华女士、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丛学年先生、财务负责人尹秋明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2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4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4年5月20日上午9点30分 二、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营运中心4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5日 六、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一、三、四、五、六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二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4月23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在办理登记手续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时间:2014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6、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18号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营运中心709室(洋河股份证券部)。 九、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庆芹 电话:025-5248 9218 传真:025-5248 9218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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