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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4-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鄂武商A 股票代码: 0005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武汉市江岸区 通讯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38号 联系电话: 027-85613878 股份变动性质: 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 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关联方国资公司基本情况 国资公司为武商联第一大股东,成立于1994年8月,注册资本123,834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国霞,企业类型为国有经济,主营业务为: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信息咨询、代理及中介服务。 3、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关联方汉通投资基本情况 汉通投资为武商联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27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汉杰,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主营业务为:对工业、商业、农业、服务行业投资;证券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兼并收购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营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4、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经发投基本情况 经发投成立于2005年8月8日,注册资本为4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马小援,企业类型为国有独资,主营业务为:开展能源、环保、高新技术、城市基础设施、农业、制造业、物流、房地产、商贸、旅游等与产业结构调整关联的投资业务;企业贷款担保,个人消费贷款担保;信息咨询;建筑装饰材料、金属及非金属材料、农副产品、机械电器批发零售;仓储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5、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开发投基本情况 开发投成立于2000年1月21日,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叶长春,企业类型为国有独资,主营业务为:开展能源、环保、高新技术、城市基础设施、房地产、生态农业、商贸旅游投资业务;节能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加工;机械电器、百货、五金交电批零兼营;经批准的其它经营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武商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资料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鄂武商A股份外,武商联还持有和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上市公司名单如下: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武商联分别与经发投、开发投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到期后未及时续签。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鄂武商A的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减持鄂武商A的股份,并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会减持所持有的鄂武商A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信息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流通 A 股 上市公司股份总数量:507,248,590 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1、武商联与经发投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武商联、经发投于2011年3月29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形成一致行动关系。根据双方于2011年7月19日签署的《关于<战略合作协议>的补充协议》,双方同意《战略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如果双方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未就到期解除协议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则《战略合作协议》有效期顺延十二个月。双方于2012年3月31日书面确认《战略合作协议》的有效期顺延十二个月。 双方于2013年4月19日签署《确认函》,同意继续按照《关于<战略合作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约定将《战略合作协议》的有效期顺延十二个月,即有效期至2014年3月28日。 2、武商联与开发投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武商联、开发投于2011年4月7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形成一致行动关系。根据双方于2011年7月19日签署的《关于<战略合作协议>的补充协议》,双方同意《战略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如果双方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未就到期解除协议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则《战略合作协议》有效期顺延十二个月。双方于2012年3月31日书面确认《战略合作协议》的有效期顺延十二个月。双方于2013年4月19日签署《确认函》,同意继续按照《关于<战略合作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约定将《战略合作协议》的有效期顺延十二个月,即有效期至2014年4月6日。 3、本次权益变动前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武商联、关联方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鄂武商A的股份数量为184,183,268股,占鄂武商A总股本的36.31%。其中:武商联持股数量121,813,944股,持股比例24.01%;国资公司持股数量22,991,036股,持股比例4.53%;汉通投资持股数量9,310,211股,持股比例1.84%;经发投持股数量24,062,843股,持股比例4.74%;开发投持股数量6,005,234股,持股比例1.1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武商联与经发投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 武商联与经发投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于2014年3月28日到期后未及时续签,导致武商联、关联方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减少4.74%。 2、武商联与开发投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 武商联与开发投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于2014年4月6日到期后未及时续签,导致武商联、关联方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减少1.18%。 3、本次权益变动后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武商联、关联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对鄂武商A合计持股比例为30.39%,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92%。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其它权益受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鄂武商A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鄂武商A流通股5,364,057股,占鄂武商A总股本的1.06%。具体买卖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鄂武商A董事会办公室,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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