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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14-012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博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集团")通知,博威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000万股股权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占公司总股本的27.91%,质押期限一年;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4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止本公告日,博威集团共持有本公司106,357,478股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47%,其中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8,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 本次股权质押融资主要用于为博威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博威麦特莱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博曼特工业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该质押行为、内容、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要求,且博威集团是AAA级银行资信企业,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4-59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4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2014-57),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湘鄂情,证券代码:002306)和公司债(债券简称:12 湘鄂债,债券代码:112072)自2014年4月16日开市起停牌。 目前,公司正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湘鄂情,证券代码:002306)和公司债(债券简称:12 湘鄂债,债券代码:112072)自2014年4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股票和债券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复牌,预计不迟于2014年 4 月30 日开市起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 002207 证券简称:准油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7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 重大合同终止执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4年3月20日、3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14-023)、《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补充公告》(2014-024),公告了控股子公司新疆准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准油化工")与哈密尧铭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尧铭矿业")签署《工矿产品买卖合同》事项。 在履约过程中,由于市场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准油化工与尧铭矿业签署了终止上述合同的协议。 一、协议主要内容 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该合同,并于2014年4月21日签订了《合同终止协议》。卖方(尧铭矿业)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十日内返还买方(准油化工)支付的5,000万元(人民币)预付款项,同时卖方向买方支付在合同终止之前相应的资金使用费用。 二、重大合同终止对本公司的影响 终止该合同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因其未执行该合同,卖方在上述约定时间内退还预付款并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因此不会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准油化工与尧铭矿业签订的《合同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其他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兼任职务及 领薪情况的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基金")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浙商基金旗下子公司上海聚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潮资管")兼职及领薪情况如下: 浙商基金董事长高玮女士兼任聚潮资管执行董事,未在聚潮资管领薪; 浙商基金副总经理杜煊君先生兼任聚潮资管总经理,在聚潮资管领薪; 浙商基金职工监事毕晓峰先生兼任聚潮资管监事,未领薪; 浙商基金市场部渠道总监车秀文女士兼任聚潮资管投资经理,领薪; 浙商基金市场部渠道销售总监郑涵予女士兼任聚潮资管投资经理,领薪; 浙商基金市场部渠道销售总监欧阳余山先生兼任聚潮资管投资经理,领薪; 浙商基金市场部渠道经理陈浩杰先生兼任聚潮资管投资经理,领薪; 浙商基金市场部渠道经理王蓓蓉女士兼任聚潮资管投资经理,领薪; 浙商基金市场部渠道经理刘丽女士兼任聚潮资管投资经理,未领薪; 浙商基金资产管理部项目经理钱小丽女士兼任聚潮资管投资经理,领薪; 浙商基金资产管理部项目助理袁金枝女士兼任聚潮资管投资经理,领薪; 浙商基金投资管理部量化研究员章劼先生兼任聚潮资管投资经理,领薪。 浙商基金监察稽核部监察经理楼羿南女士兼任聚潮资管监察经理,领薪。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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