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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41 证券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4-26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孙公司即将到期的财务资助予以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4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13-30、2013-32号公告。根据上述公告,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天精密制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天精密”)进行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的期限为:自2013年4月23日至2014年4月23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江天精密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900万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按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江天精密即将到期的1,9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予以续期,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续期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续期对象、金额、续期期限及用途 公司拟对江天精密即将到期的1900万元财务资助予以续期,用于补充该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续期期限为一年,自2014年4月23日至2015年4月23日(该笔资金可分批使用,以单笔资金使用时间至2015年4月23日止)。 2、资助的方式:借款方式(根据江天精密的实际经营需要分批给付)。 3、资金使用费:公司将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具体资金占用费按照实际使用金额及使用时间收取。 4、约定清偿方式:全部借款在合同期限内分次按期限归还。 5、审批程序:上述财务资助续期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续期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的义务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江天精密制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铁建 注册资本:人民币555.55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0日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唯新路188号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加工、销售:模具、无尘室用精密治具、净化设备、机械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东情况: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江天精密总资产9,754.07万元,净资产 4,229.12万元,资产负债率56.64%;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 4,770.14万元,净利润251.3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接受财务资助续期对象的其他股东义务 江天精密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江天精密的其他股东中没有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也没有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方的规定,上述公司的其他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因江天精密的其他合资方无法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为保证公司的权益不受损害,江天精密自然人股东(具体经营管理者)翁铁建、任丽英承诺:除江天精密需承担违约及还款责任外,翁铁建、任丽英应就江天精密上述财务资助续期之违约及还款义务共同承担连带保证赔偿责任。 三、董事会意见 考虑到公司控股孙公司江天精密的行业前景良好,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江天精密即将到期的财务资助予以续期,可促进江天精密的业务发展,实现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布局,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财务资助以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其他股东利益。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公司会在提供资助款的同时,加强对该公司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江天精密即将到期的财务资助予以续期,可促进其业务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资金占用费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对江天精密即将到期的财务资助予以续期。 五、保荐机构意见 1、江天精密是新纶科技的控股孙公司,其作为精密治具、净化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的生产型企业,有利于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拓展利润增长点; 2、本次新纶科技对江天精密的财务资助续期,将以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新纶科技在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直接控制其经营管理活动,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3、本次财务资助续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审议过程中不存在关联董事参与表决的情况;独立董事已经发表独立意见予以认可;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新纶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 4、新纶科技本次为其控股孙公司江天精密即将到期的财务资助进行续期的行为未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对新纶科技本次向江天精密即将到期的财务资助进行续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金额为1,900万元,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均在财务资助期限内,未发生逾期金额。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41 证券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4-27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04月16日以直接送达、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04月22日上午9:30在公司光明产业园1号楼3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侯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孙公司即将到期的财务资助予以续期的议案》。 《关于对控股孙公司即将到期的财务资助予以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26号)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28号)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4-28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纶科技”)于2014年4月22日与自然人伍翔先生共同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双方拟在广州投资设立广州爱慕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爱慕妮生物”),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伍翔先生以现金方式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新设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总裁张原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的批准。 3、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 4、该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除本公司以外的交易对手方介绍 姓名:伍翔 身份证号:360702**********55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曙光大厦9楼 截至目前,伍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9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90%;伍翔先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10%。 2、公司名称:广州爱慕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谢兵 5、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园路马务联和工业区自编 D2栋501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生物技术转让服务;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等。 以上各项内容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作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伍翔 2、对外投资总额 各方的出资金额:甲方以现金出资人民币9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90%;乙方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10%。 3、治理结构: 有限公司不设置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甲方委派;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甲方委派;设总经理一名,由甲方委派;财务总监一名,由甲方委派的人员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的经营管理权限由股东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具体拟定,但不得违反甲方有关《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投资成立的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民用日化护理产品,包括面膜基材、化妆棉、消毒纸巾、无纺布擦拭纸及面膜等个人护理系列产品。公司利用现有的客户资源及新材料技术优势,大力拓展日化护理新兴领域,以调整公司现有产品结构,提高盈利水平。在广州设立子公司是充分考虑该区域为国内最大的化妆品生产、销售集散地,拥有完善的上下游产业链,利于公司发挥资源优势,加快渠道建设。 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有助于整合各方优质资源,扩大公司在民用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推动公司进入日化护理新兴领域,增强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同时,子公司设立后,仍存在一定的经营和财务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决议; 2、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4-29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7刊登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上海瀚广实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25),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为满足上海瀚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瀚广”)的业务发展需求,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对上海瀚广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 近日,上海瀚广已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奉贤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海瀚广注册资本由1,1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3,100万元人民币。其他登记信息没有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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