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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才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林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毕林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037,956,197.07881,908,685.4217.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526,177.2219,110,835.93-65.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831,432.1016,038,052.04-63.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5,008,222.63-35,536,760.45-197.2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760.0221-65.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760.0221-65.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0.57%-0.3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7,615,884,826.647,497,778,485.421.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282,712,284.103,276,186,106.880.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70,901.1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725,297.5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67,650.47 
减:所得税影响额156,046.8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435,953.92 
合计694,745.12--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82,308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0.78%351,886,9200  
姜伟境内自然人0.55%4,706,5930  
烟台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42%3,620,0330  
朱莉莉境内自然人0.33%2,853,8340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泽泉信德高端管理型金融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0.23%1,987,1980  
沈阳荣建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23%1,956,5850  
周传明境内自然人0.18%1,586,5240  
中国农业银行-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16%1,390,7000  
孙守革境内自然人0.14%1,240,0000  
胡云辉境内自然人0.14%1,236,5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51,886,920人民币普通股 
姜伟4,706,593人民币普通股 
烟台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620,033人民币普通股 
朱莉莉2,853,834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泽泉信德高端管理型金融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987,198人民币普通股 
沈阳荣建实业有限公司1,956,585人民币普通股 
周传明1,586,52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390,700人民币普通股 
孙守革1,240,000人民币普通股 
胡云辉1,236,500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未知。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会计科目变动金额(万元)变动比例原因说明
利润总额-1,088.16-48.27%因产能未充分释放而使固定成本费用不能有效摊薄,同时研发费用(费用化)有所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8.47-65.85%因产能未充分释放而使固定成本费用不能有效摊薄,同时研发费用(费用化)有所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47.15-195.49%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使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占用增加,同时预收账款有所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17.22-54.37%购建固定资产付款同比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83.53600.07%本季度之子公司吸收其他股东投资和新增短期借款融资,而去年同期无。
应收票据-18,091.32-45.65%用期初应收票据支付了本季度部分采购款。
应收账款30,885.8344.06%因本季度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但周转率有所提高。
预付账款10,988.7338.36%本季度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相对应的采购款也较上年同期增加;同时,为满足生产需要,储备了部分原材料。
短期借款5,994.3590.41%为满足经营需要,本季度新增了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5,018.2144.77%用于补充采购付款资金需求,新开具了银行承兑汇票。
应付利息1,512.41105.24%因计提的债券利息未到付息时间所致。
应付股利-1,448.99-81.55%子公司支付了以前年度所欠其他股东股利。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中国钢研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钢研总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于1998年11月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和承诺》。根据该文件,钢研集团不再保留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从事任何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并承诺在不与公司业务构成竞争的前提下从事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取得的成果优先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1998年11月01日长期有效截至目前,该承诺仍处于承诺期内,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安泰科技承诺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12-2014年,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2012年08月11日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止。截至目前,该承诺仍处于承诺期内,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三、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4年01月08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东兴证券介绍公司经营情况,提供公司定期报告、公司简介等。
2014年03月26日公司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四川信托介绍公司经营情况,提供公司定期报告、公司简介等。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2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14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逐项表决通过《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议案》

候选人姓名赞成反对弃权
才 让9票0票0票
白忠泉9票0票0票
王 臣9票0票0票
周武平9票0票0票
王社教9票0票0票
卢志超9票0票0票
陈学忠9票0票0票
张国庆9票0票0票
宋建波9票0票0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才让、白忠泉、王臣、周武平、王社教、卢志超、陈学忠、张国庆、宋建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被提名人陈学忠、张国庆、宋建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位候选人简历见决议附件)。

上述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之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提请召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定于2014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相关内容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1日

附件: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候选董事、独立董事简历

才让先生:1957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曾为英国剑桥大学访问教授。曾任公司第一、二、三、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裁,钢铁研究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同时兼任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金属学会副理事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家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学技术研究院所联谊会副理事长、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欧美同学会留美分会副会长、北京市民族联谊会常务理事、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会长。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北京市人民政府第一届留学人员创业奖、中关村科技园区第二届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2005年荣获“海淀创新人物”荣誉称号、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2008年当选为第十一届北京市政协委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2010年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光荣称号,2011年获得中国MBA20年最具成就奖,2012年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2013年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该董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该董事候选人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党委书记,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该董事候选人持有安泰科技股票444,759股。

白忠泉先生:1966年生,工程硕士,清华大学EMBA,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科技委秘书处副处长、科技质量监督局技术处处长,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科技局(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民品处处长,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科技质量部副主任、办公厅主任、发展计划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曾兼任保定天威集团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现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该董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该董事候选人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该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安泰科技股票。

王臣先生:1962年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钢铁研究总院化学研究室副主任,行政处副处长、处长,院长助理、副院长,公司第二、三、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同时兼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稀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代农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98年至今当选为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

该董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该董事候选人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该董事候选人持有安泰科技股票225,358股。

周武平先生:1966年生,工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难熔材料分公司助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公司总裁助理、总法律顾问。现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同时兼任赣州江钨友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连年被评为公司优秀管理者、优秀党务工作者,曾被评为中央企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2012年入选“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该董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该董事候选人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董事候选人持有安泰科技股票142,271股。

王社教先生:1966年生,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冶金部自动化研究院传动所财务科副科长、计划财务部常务副主任兼财务科科长,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副部长、会计室主任、财务金融部部长,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财务经济部主任,曾兼任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主任,同时兼任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总会计师、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该董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该董事候选人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主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该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安泰科技股票。

卢志超先生:1961年生,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生导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曾任国家非晶微晶合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总工程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研发中心常务副主任,北京宏福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公司总裁助理、副总工程师,同时兼任非晶金属事业部总经理、非晶制品分公司总经理、安泰南瑞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上海安泰至高非晶金属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入选首批“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该董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该董事候选人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公司总裁助理、副总工程师,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董事候选人持有安泰科技股票39,220股。

陈学忠先生:1947年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黑龙江佳木斯造纸厂仪表自动化车间主任、工厂管理部主任、副厂长、厂长,国家轻工业部造纸司司长、外事司司长,中国轻工物资供销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中国造纸学会理事长,同时兼任中国诚通集团公司外部董事、中国盐业总公司外部董事。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任中国造纸学会理事长,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安泰科技股票。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任职资格培训,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国庆先生:1962年生,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国家863计划新材料领域主题专家召集人。曾任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主任、科技委副主任,曾兼任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同时兼任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入选“北京市百名科技领军人才”,2013年获国防科技进步二等奖。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任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副总工程师,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安泰科技股票。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任职资格培训,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宋建波女士:1965年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2013年荣获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安泰科技股票。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任职资格培训,并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3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14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议案》

候选人姓名赞成反对弃权
李 波5票0票0票
赵士谦5票0票0票
蒋劲锋5票0票0票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会提名李波、赵士谦、蒋劲锋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2014年3月17日,公司工会代表会议选举王劲东、王灵芝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各位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决议附件)。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1日

附件: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候选监事简历

李波先生:1963年生,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生导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曾任钢铁研究总院新材料研究所副所长,钢铁研究总院院长助理兼院务企划部主任、副院长,公司功能材料事业部总经理、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同时兼任北京纳克分析仪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冶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稀土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材料学会常务理事。2007年当选为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

该监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该监事候选人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该监事候选人持有安泰科技股票132,003股。

赵士谦先生:1958年生,工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北京市劳动模范。曾任钢铁研究总院焊接材料研究室副主任、财经处副处长、经营处处长、院长助理,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第一、二、三、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党委书记、代理董事会秘书,曾兼任国家冶金精细品种工业性试验基地主任、宜昌黑旋风锯业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裁,同时兼任安泰南瑞非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安泰钢研超硬材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常务理事、北欧分会会长、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副会长。

该监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该监事候选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裁,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该董事候选人持有安泰科技股票261,745股。

蒋劲锋先生:1971年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第一、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审计室主任,计划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同时兼任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吉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该监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该监事候选人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该监事候选人持有安泰科技股票2,000股。

王劲东先生:1971年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具有国家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曾任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现任公司总法律顾问、总裁办公室主任、公司工会主席。

该监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该监事候选人任公司总法律顾问、总裁办公室主任、公司工会主席,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监事候选人持有安泰科技股票71,000股票。

王灵芝女士:1963年生,高级会计师。曾任钢铁研究总院财务处综合科科长,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审计监察室主任,同时兼任河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海美格磁石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监事、昆山美科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监事。

该监事候选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该监事候选人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审计监察室主任,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监事候选人未持有安泰科技股票。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5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学忠、张国庆、宋建波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安泰科技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0___次,未出席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1日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学忠、张国庆、宋建波,作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陈学忠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0___次,未出席会议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最近三年内,本人张国庆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32__次,未出席会议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最近三年内,本人宋建波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0___次,未出席会议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陈学忠、张国庆、宋建波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陈学忠 张国庆 宋建波

2014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6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5月15日9:00(会期半天)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2、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4、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201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任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选举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审议《选举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1、听取《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注:董事、监事选举将逐项表决,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在2014年3月25日及2014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并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4年5月8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及联系地址: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2、联系电话:010-62188403

3、传真:010-62182695

4、邮政编码:100081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回执单

截至2014年5月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安泰科技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盖章)

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7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

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现就该公告做出如下补充更正:

原公告关于会议审议事项的部分内容如下:

7、审议《关于聘任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选举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审议《选举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现补充更正为:

7、审议《关于聘任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8、审议《关于修改﹤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选举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审议《选举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9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同时议案9、10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董事、监事选举将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附:《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5月15日9:00(会期半天)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2、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4、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审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201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任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8、审议《关于修改﹤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选举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审议《选举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9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同时议案9、10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董事、监事选举将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1、听取《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在2014年3月25日及2014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并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4年5月8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及联系地址:

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

2、联系电话:010-62188403

3、传真:010-62182695

4、邮政编码:100081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回执单

截至2014年5月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安泰科技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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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的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批准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试点的公告

201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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