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4-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股票代码:6003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32层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32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14年4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详式权益变动书的说明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9日披露过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详式权益变动书仅就不同部分予以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情况及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决策及批准情况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的增持或减持计划 2014年4月 18 日,生命人寿召开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决议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增持金地集团(代码:600383),持股比例不超过该公司总股本的30%。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金地集团的发展及其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何时增持金地集团的股份及具体增持比例。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截止2014年4月9日,生命人寿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竞价交易系统购买金地集团股份累计达790,249,0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6730%。 生命人寿于2013年11月18日将“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H账户”中持有的215,000,000股公司股份(约占金地集团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8082%)不可撤销地、无偿地全权授权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行使股东表决权,授权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因此,截至2014年4月9日,生命人寿所拥有金地集团有表决权股份占金地集团总股本的12.8648%。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生命人寿万能H账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竞价交易系统购买金地集团的股份累计达885,748,901股,合计占金地集团总股本的19.8087%。扣除上述授权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行使股东表决权的股份,生命人寿所拥有金地集团有表决权股份占金地集团总股本的15.0005%,且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表决权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生命人寿所持金地集团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全部来源于责任准备金,不存在借贷、发债、回购、拆借等资金来源,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交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完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支付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为7.2754亿元。 后续计划 一、对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金地集团于2014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其中董事候选人林胜德先生为生命人寿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生命置地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林胜德先生简历如下: 林胜德,男,1973年8月生,汕头大学建筑工程学学士。现任深圳市生命置地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生命置地(长春)有限公司总经理、南通东方绿洲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深圳新亚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历任合同中心总经理、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技术员,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物业管理部副总经理、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总经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和金地集团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生命人寿暂无对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主动调整的具体计划。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生命人寿从2013年10月1日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买卖金地集团股票的情况如下: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股的声明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持金地集团股份皆为直接持有,不存在委托、受托持股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2014年4月21日 三、财务顾问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凯 王坤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2014年4月21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2014年4月21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