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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0版) (二)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1年8月30日 2、注册号:330000000009914 3、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杭州天目山路中融大厦901-H室 5、法定代表人:陈均 6、经营范围: 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等;货物进出口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网新机电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 2002年9月12日 2、注册号:330165742944246 3、注册资本:5,8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 5、法定代表人:姚志邦 6、经营范围:单晶硅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杭州海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四)浙大网新(香港)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9年12月22日 2、注册号:1404079 3、注册资本:300万美元 4、住所:Room 1116-19,Sun Hung Kai Centre,30 Harbour Road,Wan Chai,Hong Kong 5、法定代表人:林毅 6、经营范围(业务性质):一般贸易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众合轨道拥有其100%的股权,网新(香港)众合轨道系本公司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7,892.64万元人民币(包括本公司为第一股东浙大网新提供担保余额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51,793.17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之间互保余额11,099.4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0.45%。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董事会经调研认为众合轨道、网新机电、杭州海纳、网新(香港)众合轨道的信誉良好,运作正常,偿债能力良好,一致审议同意为上述四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201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互保额度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有助于其及时获得所需资金,该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关于201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互保额度的独立意见登载于2014年4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4—025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与公司股东浙大网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2014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一致同意与公司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大网新”)就银行贷款提供互相担保。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双方互保期内,为被担保方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的银行贷款提供等额连带责任保证,互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 ,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比例为5.19%。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该议案须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关联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及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12个月内,并要求浙大网新提供反担保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4年1月8日 2、注册号:330000000049946 3、注册资本:831,769,995 元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一路18号浙大网新软件园A楼1501室 5、法定代表人:史烈 6、经营范围: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电子商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与电子工程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及产品的制造与销售;网络教育的投资开发;生物制药的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自营和代理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外);承接环境保护工程;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浙大网新持有本公司23.88%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8、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浙大网新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7,892.64万元人民币(包括本公司为第一股东浙大网新提供担保余额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51,793.17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之间互保余额11,099.4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0.45%。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调研认为:浙大网新的信誉良好,运作正常,偿债能力良好,一致审议同意与浙大网新互相担保并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与浙大网新进行互保是为了支持双方业务的发展需要。鉴于浙大网新2013年各项业务稳健发展,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情况稳健,在浙江省各金融机构拥有良好的信誉,同意与之建立互保关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4—026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浙大 网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2013 年12月31日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黄尚平先生代表公司参与保加利亚项目最终决算的谈判并签署谅解协议的议案》,以及2014年1月2日对外公告的《关于与保加利亚项目最终决算的谈判并签署谅解协议风险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考虑到保加利亚项目的实际实施方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且该项目的余款回笼将对我司的利润及未来现金流产生直接的影响,同意公司为网新集团就保加利亚脱硫项目进行的融资、资信业务提供专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控制在900万欧元或等值人民币以内,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6%。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该议案须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关联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及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12个月内,并要求网新集团提供反担保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1)住所:杭州市中融大厦101室 (2)法定代表人:赵建 (3)注册资本:337,026,000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1年6月6日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400000300 (6)公司税务登记号码:330165729121800 (7)经营范围: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信息服务除外);电子、通信及自动化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和服务,上述相关工程配套的电子、通信及自动控制产品及设备销售,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交通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设计与投资咨询;培训服务(国家设置专项行政许可项目除外);科技园规划咨询、开发运营服务和技术推广服务。 (8)财务状况:网新集团实施“绿色智慧城市创新”战略,业务定位于科技服务和金融服务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为中国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创造新力量。截至本公告日,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财务审计工作尚未完成。 (单位:人民币 元)
(9)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控制本公司44.73%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本公司的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网新集团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7,892.64万元人民币(包括本公司为第一股东浙大网新提供担保余额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51,793.17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之间互保余额11,099.4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0.45%。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调研认为:网新集团的信誉良好,运作正常,偿债能力良好,一致审议为网新集团提供担保并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网新集团提供担保是为了积极推动公司及网新集团在保加利亚项目备忘录的谈判及签订过程中,提升对业主方、分包商、保加利亚政府及相关金融机构等方面的资信能力和履约能力。同时网新集团2013年各项业务稳健发展,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情况稳健,在浙江省各金融机构拥有良好的信誉,同意与之建立担保关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提交2013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4—027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智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墨西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2014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一致同意公司2014为参股公司——智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墨西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的共用担保,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75%。该共用担保额度在两个项目投资建设运营过程中基于相关合同为项目公司提供配套供货、服务等所需的贸易融资等配套融资业务提供阶段性担保。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条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该议案须提请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12个月内。并要求智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墨西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提供反担保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智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智利信息”) (1)成立时间:2011年1月25日 (2)住所:圣地亚哥拉斯孔德斯,伊斯朵拉戈耶内切拉大街3250号8层 (3)法人代表:吴晶 (4)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5)税号:76.139.135-6 (6)经营范围:采购、转让、市场营销、分销、进口、出口、再出口智利或国外的货物,不管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动产或者不动产,还有一切应该与其他地区共享的技术、启示和技术发展。投资领域涉及所有的货物,不管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动产或者不动产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2、墨西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3年7月8日 (2)注册号:ITM130708972 (3)注册资本:5万比索 (4)住所:墨西哥莱昂市胡安阿隆索托雷斯大道#1494,A-1 (5)法定代表人:耿晖 (6)经营范围: 在墨西哥承接LED街灯替换项目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的控股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收购墨西哥公司55%股权的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本公司被担保的参股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7,892.64万元人民币(包括本公司为第一股东浙大网新提供担保余额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51,793.17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之间互保余额11,099.4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0.45%。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调研认为:鉴于上述两个项目公司商业模式的同质性与投资运作的关联性,在权衡两个项目建设期内资金实际需求状况,同时为有效节约公司担保资源,提高使用效率,延缓付款周期,降低财务成本.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与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双方业务的发展需要。鉴于此参股公司2013年各项业务稳健发展,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情况稳健,在浙江省各金融机构拥有良好的信誉,同意与之建立担保关系。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4—028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因职务调整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张殷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00,000股)及激励对象获授但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820,000股)合计3,4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根据《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于锁定期满后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回购注销,公司应按照授予价格,将激励对象 2014年拟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以上公告信息刊登于 2014年4 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拟解锁限制性股票及已职务调整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420,000股。因此,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从311,338,108元减至307,918,108元。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第 177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则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4—029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4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4月21日上午11:00在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0层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胡征宇先生因公务以通讯形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且各项制度在日常经营治理中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较好地完成了内部控制工作。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真实、有效的。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公司2013年度的财务报告编制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3年的经营成果和2013年的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3年度业绩考核指标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监事会同意对公司其他25名激励对象原持有的第一期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公司原激励对象张殷先生被免去执行总裁职务,其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张殷先生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00,000 股)进行回购并注销;鉴于张殷先生被免去执行总裁职务事宜业经2013年12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解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张殷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00,000 股)。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应收保加利亚项目工程款专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关于公司对应收保加利亚项目工程款专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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