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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孔维民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沈建平

公司负责人梁健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旭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新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63,963,300.48153,098,680.6772.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163,517.4114,228,973.61-14.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728,249.2713,815,443.62-73.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146,628.92-20,354,000.14144.9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10.036-13.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10.036-13.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4%1.26%-0.22%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376,713,931.782,299,814,268.703.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174,968,734.011,161,401,376.791.1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9,541,332.7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6,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20,979.94 
减:所得税影响额1,554,044.5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9,000.00 
合计8,435,268.1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30,375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梁健锋境内自然人21.57%85,361,52064,021,140质押44,000,140
梁俊丰境内自然人17.73%70,168,73670,168,736质押48,000,000
刘安仁境内自然人3.69%14,592,900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其他3.43%13,558,688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09%8,268,000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54%6,107,655   
王新胜境内自然人0.5%1,983,200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创世翔蝉易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0.38%1,500,000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创世翔辉煌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0.36%1,420,000   
胡晓玲境内自然人0.31%1,242,3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梁健锋21,340,380人民币普通股21,340,380
刘安仁14,592,900人民币普通股14,592,900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二组合13,558,688人民币普通股13,558,688
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8,268,000人民币普通股8,268,000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107,655人民币普通股6,107,655
王新胜1,983,200人民币普通股1,983,200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创势翔禅易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500,000人民币普通股1,500,000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创势翔辉煌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420,000人民币普通股1,420,000
胡晓玲1,242,300人民币普通股1,242,300
张学刚1,159,600人民币普通股1,159,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梁俊丰和梁健锋为兄弟关系,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新胜为梁俊丰和梁健锋的妹夫。除此之外,上述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股东以外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刘安仁在本报告期末未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其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 14,592,900 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应收票据32,322,027.7619,647,097.5464.51%主要系增加应收账款票据结算所致。
预付款项54,017,097.6237,468,277.0044.17%主要系增加工程及材料预付款所致。
其他应收款24,989,504.637,473,913.41234.36%主要系增加应收出让土地款所致。
在建工程130,016,354.3399,613,411.2530.52%主要系募集资金项目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无形资产100,117,791.56140,538,332.24-28.76%主要系母公司出让土地所致。
预收款项13,359,481.739,527,624.9740.22%主要系预收货款所致。
应交税费-14,988,109.11-4,692,971.82219.37%主要系已认证留抵进项税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1,061,179.4221,194,094.4246.56%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2) 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263,963,300.48153,098,680.6772.41%主要系增加惠州合正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营业成本223,690,120.18116,783,986.2891.54%主要系增加惠州合正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1,045,666.52393,762.97165.56%主要系缴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9,075,735.465,401,086.2468.04%主要系增加惠州合正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管理费用16,376,547.0011,281,082.9245.17%主要系增加惠州合正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财务费用9,056,838.443,716,090.92143.72%主要系借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1,744,080.78-3,790,200.07-53.98%主要系本期冲回的应收账款坏账、存货跌价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10,025,424.72519,344.441830.40%主要系母公司出让土地增值收入所致。
所得税费用2,061,642.593,102,683.81-33.55%主要系利润减少所致。

(3)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变动比率变动原因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16,865,369.20133,168,679.8262.85%主要系增加惠州合正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收到的税费返还771,761.06424,102.0481.98%主要系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903,948.25645,608.561588.94%主要系增加惠州合正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67,027,258.87115,809,276.5244.23%主要系增加惠州合正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8,608,717.7327,292,003.4241.47%主要系增加惠州合正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6,222,600.000.00-主要系母公司出让土地收到的款项所致。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000,000.000.00-主要系收回定期存款的款项所致。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7,396,905.26--主要系支付前期收购款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14,937,405.00111,200,000.0093.29%主要系增加银行贷款所致。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7,462,418.03--主要系收到银行承兑保证金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82,300,000.0028,200,000.00546.45%主要系偿还借款增加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0,106,457.767,844,900.9028.83%主要系支付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587,477.801,579,232.781266.96%主要系支付银行承兑保证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情况如下: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4年1月13日,公司向梅州市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公司位于梅县扶大高管会所里村A、C两地块使用权,A地块的面积为7,25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梅府国用(2014)第36号),C地块的面程为11,65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梅府国用(2014)第38号),总计18,906平方米,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4,900万元(含我方应承担的转让税费)。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土地转让款人民币3600万元。2014年01月15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03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控股股东梁俊丰梁俊丰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再减持公司股份。2013年08月13日2013年8月13日至2014年2月12日履行完毕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梁俊丰、梁健锋为了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梁俊丰、梁健锋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超华科技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保证将来也不会从事或促使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超华科技及其子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否则,将赔偿由此给超华科技带来的一切损失。"2008年03月28日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长期正在履行
控股股东梁健锋公司控股股东梁健锋承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2012年05月18日2012年5月18日-2015年5月17日正在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内,公司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本规划有关规定和条件,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此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和有关条件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2012年05月23日2012年--2014年正在履行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公告中承诺:一、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5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二、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2013年05月21日2013年5月21日至2014年5月20日正在履行(期后事项说明: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已归还借款,承诺履行完毕。)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不适用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15%15%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2,150.932,910.09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530.51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销售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但由于借款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影响利润增长。

五、证券投资情况

不适用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梁健锋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9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深圳和梅州两地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及记名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8名,独立董事孔维民先生因故无法出席,委托独立董事沈建平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梁健锋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详见2014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制订<投资者投诉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资者投诉管理制度》内容详见2014年4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内容详见2014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了专项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1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超华销售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100%。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于2014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设立子公司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该事项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新设公司的工商注册等事宜,同时授权董事长梁健锋签署相关文件。

3、本次设立子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东超华销售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拟设地址:梅州市梅县区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持股100%,现金出资;

6、法定代表人:梁健锋

7、经营范围: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电路板,覆铜板,铜箔,纸制品,电子模具及上述产品原材料;化工产品贸易,国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接受委托,承办进出口业务的代理业务。

备注:以上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四、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通过子公司的独立运作,完善上市公司的整体管理框架,整合各子公司的销售管理,提升效率,有利于更好的开拓市场及更全面的服务客户。

五、风险提示

上述投资事项,尚需得到政府部门的审批;同时子公司成立后,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

公司将不断完善拟设公司的管理体系,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2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9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18日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87.4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9.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999.879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0,306,848.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691,947.88元。截至2012年5月4日止,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31024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13年5月21日召开的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已于2014年4月18日提前归还。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4月20日,公司已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6,844.77万元,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总计为人民币32,890.83万元(含利息收入人民币1,705.61万元)。

四、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预计未来12个月内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闲置。鉴于公司目前生产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相应增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6个月以内6.0%)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330万元。因此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500万元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确保能按时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做出承诺如下: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4、公司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以人民币5,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人民币5,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超华科技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关程序。广发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5,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3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2日(星期二)上午11:30在深圳及梅州两地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及记名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第四届监事会主席杨忠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详见2014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人民币5,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了专项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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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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