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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民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广东省电力需求增长放缓,市场竞争日益激烈。2013年,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4830.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6%,增幅同比回落0.45个百分点。全省发电量3768.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统调最高负荷8407.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5.02%。全省外购电量1209.5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5.55%。 报告期内,受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公司下属火电机组利用小时从上年的5700小时下降至5085小时,燃气机组利用小时从上年的3021小时下降到2905小时,风电机组从上年的1422小时上升到1899小时,但受益于新增机组投产,公司累计发电量实现增长。2013年公司累计完成合并报表口径发电量719.24亿千瓦时,比2012年的684.58亿千瓦时增长5.06%,完成上网电量677.11亿千瓦时,比2012年的643.98亿千瓦时增长5.14%,完成全年上网电量计划的91.69%。按权益比例折算(包括参股电厂),完成权益发电量605.93亿千瓦时,权益上网电量570.22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0.31%和10.45%。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8.31亿元,同比增长4.55%。由于煤炭价格下降,燃料成本有所减少,其他费用得到较好控制,公司盈利能力明显提升,全年经营业绩大幅增长。报告期公司营业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5.49亿元和30.8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7.02%和81.69%。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走发展之路,有序推进新项目建设和开发。公司控股65%的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建设经营的惠来电厂#3、#4机组(2×1000MW)、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建设经营的茂名电厂#7机组(1×600MW)分别在年初和年底投产发电。韶关电厂(2×600MW)和大埔(2×600MW)“上大压小”工程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广东粤电电白风电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热水风电场项目(49.5MW)和广东粤电湛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石板岭风电场项目(49.5MW)、徐闻曲界风电场项目(49.5MW)获得广东省发改委核准。茂名博贺电厂项目(2×1000MW)、惠来电厂二期#5、#6机组(2×1000MW)、平海电厂一期#3、#4机组(2×1000MW)和汕尾电厂二期#5、#6机组(2×1000MW)等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前期工作。公司将继续通过主业规模扩张,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努力打造能源结构合理、区域优势明显的大型专业化电力上市公司。 为满足投资项目资金需要,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报告期内,合并报表完成13亿元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以及12亿元公司债的发行工作,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融资平台,支持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由于投资新项目及收购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以下单位:1、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2、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3、广东粤电电白风电有限公司;4、广东粤电雷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6、惠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其中,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惠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属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余子公司均为新设立投资的子公司。
证券简称:粤电力A 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4-15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11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2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名(其中独立监事2名),实到监事6名(其中独立监事2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2013年度以境内外准则审计的报表结果,并依据A、B股公司股利分配孰低原则,本年度以1,735,234,539元为当年净利润分配基数,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226,482,677元,可供分配利润为2,961,717,216元。根据公司章程,本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3,523,453.90元、按2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433,808,634.7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额为2,354,385,127.35元。董事会建议的分红派息预案为:按照公司总股本4,375,236,655股,A股每10股派人民币2元(含税);B股每10股派人民币2元(含税)。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和〈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第八届监事会非独立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推荐张德伟和赵丽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独立监事候选人。 非独立监事候选人简介: 张德伟:男,1961年1月出生,汉族,浙江宁波人,大学本科毕业,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广州师范学院地理系讲师,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事务部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与法律事务部副部长等职务。现任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监事会工作部部长、党支部书记,兼任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 赵 丽:女,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辽宁铁岭人,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生产财务分部经理、财务部高级主管等职务,现任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兼任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等职务。 上述非独立监事候选人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非独立监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第八届监事会独立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推荐朱卫平和江金锁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独立监事候选人。 独立监事候选人简介: 朱卫平:男,195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湖南益阳人,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暨南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兼任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理事长、广东经济学会副会长,白云机场、中金岭南独立董事,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江金锁:男,196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湖北红安人,教授、会计学博士,注册会计师。现任广东金融学院会计系副主任,广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等职务。 上述独立监事候选人均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粤电力A 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4-16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14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 2、以上关联方均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 3、由于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7号机组和靖海发电厂3、4号机组建成投产,2014年我公司与粤电集团控股的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公司、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燃料、材料采购的关联交易数量,与广东粤电航运有限公司之间发生拖轮服务关联交易数量等将相应增加;2014年起,茂名臻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将不再委托茂名热电厂承包运营,该部分费用不再发生;其他交易基本上保持2013年水平。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燃料采购价格执行供需双方签订合同的中长期协议价格或者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价格不会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3、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价格和市场同类服务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省粤电集团公司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方面对控股股东存在较大的依赖程度,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14年上述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于2014年4月16日向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方董事潘力、李灼贤、洪荣坤、刘谦、钟伟民、高仕强、孔惠天、李明亮、姚纪恒、王进、饶苏波已回避表决,经审议,7名非关联方董事投票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王珺、宋献中、朱卫平、冯晓明、刘涛、张华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和材料采购、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接受劳务/服务、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场地租赁的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利用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3、《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将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关联方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和超康投资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签订协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14-17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和《关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并形成决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董事潘力、李灼贤、洪荣坤、刘谦、钟伟民、高仕强、孔惠天、李明亮、姚纪恒、王进、饶苏波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6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关联交易还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本公司是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控股67.39%的子公司,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粤电集团控股60%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财务公司25%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3、本公司独立董事王珺、宋献中、朱卫平、冯晓明、刘涛、张华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 5、本次交易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财务公司。截止2013年12月31日,粤电集团持有本公司67.39%股份,持有财务公司60%股权,为本公司和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和财务公司均为其控股子公司。 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给财务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0000014615),财务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税务登记证号码:440100712268670;法人代表:杨选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12-13层。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等。财务公司2013年末的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24.3亿元人民币、7.22亿元人民币和2.87亿元人民币。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类型:存贷款关联交易 2、协议期限:一年 3、预计金额:预计2014年度财务公司吸收公司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日均存款余额,吸收控股子公司合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日均存款余额;财务公司2014年度给予公司2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给予控股子公司15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及财务公司业务范围内的金融服务。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具体业务发生时尚须签署具体协议。 如监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新规定及时调整执行。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的交易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的贷款利率,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的存款利率,遵循主体独立、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期其他金融机构的利率水平;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生效期内,财务公司给予公司2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2、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生效期内,财务公司给予公司控股子公司15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3、财务公司吸收公司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日均存款余额; 4、财务公司吸收公司控股子公司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日均存款余额; 5、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 6、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其业务范围内的金融服务。 六、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这些涉及财务公司自主经营中的业务和财务风险。根据财务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并经公司调查、核实,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财务公司2012年度严格按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及《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银监会令2006第8号)之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同时,根据财务公司《章程》规定,粤电集团董事会承诺,在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本金。《风险评估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进行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协议的执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利益得到了合理保证。财务公司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能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比较快捷而费用低廉的资金及财务服务,同时本公司通过财务公司的业务开展获取股东回报,符合本公司的最大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财务公司形成依赖。 八、本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14年3月31日,本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款余额560,538万元人民币,贷款余额255,175万元,累计发生新增贷款金额-24,116万元。 九、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制订了《关于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贷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贷款风险报告制度,不定期审阅财务公司财务报表和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分析并出具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订方案;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变现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此外,公司将在存贷款业务期间,密切关注财务公司运营状况,加强风险监测。除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外,将定期测试财务公司资金流动性,并从相关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十、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珺、宋献中、朱卫平、冯晓明、刘涛、张华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三)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该项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关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粤电力A 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4-20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2014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15:00至2014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2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5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凡是在2014年5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B股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凡有出席资格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者,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代为行使权力;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八)公司将于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就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和〈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4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独立监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独立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第12—15项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第13项涉及独立董事选举的事项,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次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王珺、宋献中、朱卫平、冯晓明、刘涛、张华的年度述职报告。 (三)披露情况:以上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香港商报》、巨潮咨询网上刊登的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等公告(公告编号2014-14、2014-15、2014-16、2014-17)。 (四)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2014年5月13日至股东大会召开日2014年5月20日14:30以前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604室公司董事会事务部 (四)登记手续: 1、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法人股东)应将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14年5月19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我公司下述传真号办理出席手续,并于2014年5月20日下午14:30会议召开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会议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2、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个人股东)、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和B股股东应将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式样)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14年5月19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我公司下述传真号办理出席手续,并于2014年5月20日下午14:30会议召开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会议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3、B股股东也可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其权力,委托书可直接向股票托管券商索取。 (下转B55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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