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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79 股票简称:中国西电 编号:临2014-015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4-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时间和地点。 1、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记名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 2、会议时间: 2014年4月23日上午10:00 3、现场会议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南段281号西安天翼新商务酒店五楼会议室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的详细情况如下表: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雅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刘彭龄先生、李俊玲女士、张斌成先生、XIAOMING TU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陆伟民先生、张猛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未能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共13项,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上述第4项议案已获得现场参加会议股东、股东代表所持股份2/3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第6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西电集团公司回避表决。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程丽律师、刘硕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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