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全球经济继续处于缓慢的复苏过程中,但增长乏力。发达国家经济复苏受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增长势头难以令人乐观。美国受财政赤字问题困扰,不得不削减开支,刺激经济只能依靠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但是效果并不明显;欧洲经济受债务危机冲击继续在衰退泥潭中挣扎,2013年经济增长率仍是负数,同时中国受全球经济低迷的影响全年GDP增长率只有7.7%。 LED照明行业作为新兴行业,目前仍存在企业数量众多、市场集中度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现象,并在产能增速大于市场需求背景下,促使LED照明产品销售单价下降,行业整体盈利水平下滑,逐渐出现分化,市场份额向行业龙头集中的现象。 但与此同时随着价格下降、产品质量的提升、行业集中度的逐步提高、用户对LED认可度的提升等多重因素的作用下,LED行业有望进入快速上升通道。2013年1月30日,由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编制的《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规划》指出:LED照明节能产业产值年均增长30%左右,2015年达到4500亿元,其中LED照明应用产品年均产值1800亿元的政策规划更是给LED行业注入了一股新的动力。 面对挑战与机遇,公司坚持内生式增长与外延性拓展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秉承“建内秀体制,创一流企业,树百年勤上”的理念,持续打造品牌、研发、渠道运营的核心竞争力,创新商业模式,继续巩固公司在LED照明应用的领先地位。 2014年公司将借着行业崛起的大潮,继续踏踏实实、步步为营,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综合影响力及竞争实力。 3.1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3.2 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 1、加速国内外渠道建设,布局全球营销体系 国内市场继续维护和强化原有渠道,注重保障渠道客户利益,加强与渠道客户合作,同时加速铺设新的渠道网络,今年公司通过多种宣传和招商模式,加快了对代理商、加盟商、运营中心和电商平台等形式的开拓和建设,为渠道建设取得了不错的进展。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开发代理商417家,建设完成终端零售店1300家(含代理商建店),其中,形象店21家,专卖店430家,专卖区849家,快速搭建起了全国渠道框架。 在国际市场,公司以自主品牌为主,不断开拓,成功打进韩国、日本等东南亚市场,在保持欧美等发达经济体市场份额的同时,加大对新兴市场的培育和开发力度。 2、加强特有商业模式发展 进行区域业务的调整和优化,创新商业模式,继续提高公司的综合效益。 “EMC”模式在区域市场得以快速应用,其中一部分是公司自己出资,一部分是与合同能源公司联合投中标,公司在EMC项目运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通过与客户分享这种模式,把这种模式推广。最重要的是,这种模式不直接跟电商竞争,因为这带有一种服务的成分。勤上光电未来会以这种方式主打替换市场。 “工厂孵化”计划,由区域市场当地合作伙伴根据其在当地的市场资源优势,通过自行投资,由公司有偿输出“核心照明模组、集约化供应链和专业解决方案”,并帮助合作伙伴打造自有品牌,成为所在区域具竞争力的企业。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为灵活,“工厂孵化”是在特定的市场环境下为了一部分合作伙伴而运生的模式之一,孵化工厂的核心模组均由公司供应,合作伙伴投入小,风险小,起动快,冲破区域壁垒,实现产品本地化。报告期内“工厂孵化”计划获得市场的认可,该模式业务开拓进展顺利,报告期末已签约了20家,达到年度预期。 3、注重科研,以技术促发展 在产品研发方面,在立足自主创新的基础上,积极与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所合作,加强模式创新、技术创新、联合创新、协同创新,打造创新型研发平台。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478项,其中发明专利63项、实用新型226项、外观设计189项。 4、线上、线下结合,加大产品推广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参加了春季广交会、秋季广交会、广州国际照明展、香港国际秋季灯饰展、LED照明产品设计应用与创新论坛、中国(东莞)国际科技合作周等重大照明展;冠名参与了《照明周刊》、《设计师大讲堂》等产品推介会;在东莞、武汉、杭州、石家庄、太原等地举行巡回招商暨新品推介会,回顾2013年勤上在渠道布局上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按照既定的方向一步一个脚印,为日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四季度公司推出第三方的B2C、B2B的电子商务平台,加大网络推广力度和销售力度,抢占LED照明的网络销售份额,报告期内交易额稳步增长,达到了初步的销售与宣传效果。 5、提高系统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凝聚力,深化绩效考评体系 结合公司业务实际,通过科学的人才选聘机制支持公司的快速发展,优化组织机构和部门人员配置。完善考核机制,继续完善并提升培训教育机制与体系,提升员工职业能力与素质,加强人才梯队建设与培养,实行优胜劣汰,保持企业活力。 6、优化公司治理水平,加强企业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三会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尚智照明设计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2、新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煜光照明有限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关于公司过往年度与广东品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芭顿照明工程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在2013年4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编号:2013-19)中作了详细说明。截至2014年4月23日止,本公司对该澄清公告没有需要更正之处。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旭亮)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4-06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00。 5、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2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7、出席对象: (1)会议出席人员:2014年5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代理人不必须是公司的股东。 (2)会议列席人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3年度报告》及《2013年度报告摘要》 5、《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2014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1、3、4、5、6、7、8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5、6、8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该次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4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管理区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2356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联系电话:0769-83996285,传真:0769-83756736。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参会回执及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1、联系人:段铸 2、公司独立董事将于年度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 3、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参会回执 致: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00举行的勤上光电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股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就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 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单位名称(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4-07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 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5月6日(星期二)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3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加本次说明会。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旭亮先生、独立董事丁友刚先生、财务总监胡玄跟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段铸先生、保荐代表人林斌彦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4-08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管理流程、组织架构、人员配置,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将部分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附件: ■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4-09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2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旭亮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 《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4]48160015号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0,513,683.0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993,487.1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14,023,095.21元,同比增长4.01%。 (四). 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及《2013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103,993,487.1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74,719,549.62元,减去2013年度提取公积金11,674,356.61元,减去2013年度中期分红18,733,500.00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448,305,180.20元。 以公司总股本374,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7,493,4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40,811,780.20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201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符合《公司章程》的条件下做出的,该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3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该分配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2014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根据2014年度经营计划,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15.5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公司拟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决定银行授信的具体事宜。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会议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95万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在公司总部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十一). 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注: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3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公司《2013年度报告》、《2013 年度报告摘要》、《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3年度)》、《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其中《2013 年度报告摘要》、《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3年度)》、《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同时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以上议案(二)、(三)、(四)、(五)、(六)、(八)、(九)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4-10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2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素芬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三).审议通过了 《2013年度报告》及《2013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制订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74,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7,493,4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40,811,780.20元,结转至下一年度,201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经营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六).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95万元。 (八).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注:1、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3年度报告》、《2013 年度报告摘要》、《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3年度)》、《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其中《2013年度报告摘要》、《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3年度)》、《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议案(一)、(二)、(三)、(四)、(五)、(七)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4-12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745号文”《关于核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承销,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835,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元,募集资金总额112,404.00万元,各项发行费用6,722.46万元,扣除公开发行股票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5,681.54万元。于2011年11月21日存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以上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21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1]037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 注:截至2013年12月31日,尚有其他发行费用共计718.26万元未转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制订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于2011年12月6日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广电支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部分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更好地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巩固银企合作关系,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简称“工商银行东莞分行”)新设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储存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现已更名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息余额分别全部转存至新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原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的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3年6月4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工商银行东莞分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储存与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支取和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了相应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原存放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2000299405000181账户内的余额42,017,316.52 元于2013年6月19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2010021319900071666账户存储,上表直接以转入银行列示募投项目的资金情况。 (2)原存放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11010236801603账户内的余额76,972,091.80 于2013年6月20转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2010021319900072320账户存储,上表直接以转入银行列示募投项目的资金情况。 三、实际存储情况说明: (1)截至2013年12月31日,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1666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合计为40,935,272.86元,其中存放在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935,272.86元,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的金额为40,000,000.00 元; ■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2320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合计为75,820,751.69元, 其中存放在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820,751.69元,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的金额为75,000,000.00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3)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存放在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广电支行2638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合计为146,820,896.07元,其中存放在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155,967.47 元,以定期存款方式或7天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广电支行的金额为146,664,928.60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4)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存放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8589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合计为168,607,827.24元, 其中存放在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8,763,282.34 元,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账户的金额为159,844,544.90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5)截至2013年12月31日,存放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8650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合计为312,028,243.83元, 其中存放在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3,394,893.76 元,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的金额为308,633,350.07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四、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参见附表1。 五、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变更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原《公司营运管理中心项目》变更为《营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为4,466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附表1: ■ 附表2: 募集资金变更情况的说明 ■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