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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编号:临2014——013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4-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23日下午14:00时在湖北省武汉市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5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207,557,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377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召集、通知和表决方式 2014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东风汽车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4-010)。 本次会议由董事雷平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其中,第八项《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购销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关联交易,大会表决时,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作为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了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通商律师事务所陈巍律师、李明诗律师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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