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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电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货币资金:减少43.57%,主要原因:支付甘蔗款所致; 预付账款:增加73.81%,主要原因:预付农资增加所致; 存货:增加447.67%,主要原因: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增加74.72%,主要原因:未支付蔗农甘蔗款增加所致; 未分配利润:减少52.57%,主要原因:一季度亏损所致; 营业收入:减少24.98%,主要原因:白砂糖销量减少,价格下跌所致; 营业成本:减少25.26%,主要原因:白砂糖销量减少,甘蔗收购价格下调所致; 管理费用:减少29.76%,主要原因:人员及相关费用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减少41.02%,主要原因:借款平均总额减少,利率下浮所致; 营业外收入:增加180.99%,主要原因:亭洪路办公楼处置完毕递延收益转入所致; 净利润:增加35.88%,主要原因:纸产品市场有走好迹象,子公司经营状况好转,减亏所致; 每股收益:增加27.59%,主要原因:子公司经营状况好转,减亏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报告期,公司对下属糖厂进行热力系统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通过技术改造,能够实现产能提高、经济效益提高和“节能、降耗、减排、增效”的目的。本项目于2014年1月启动。
三、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肖凌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11 112109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12南糖债 公告编号:2014-20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11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召开会议的时间:2014年4月23日上午9:00。 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会议召开的方式:举手表决。 3、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4人,独立董事林仁聪、梁戈夫因公务请假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并分别授权独立董事黄友清、张志浩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黄正斌、陈思益因公务请假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授权董事王国庆、龚育恩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凌先生。 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5人。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执照公司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住所“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48号”变更为“南宁市江南区国凯大道9号”。 同时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修改前: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亭洪路48号 邮政编码 530031 修改后: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国凯大道9号 邮政编码530033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2,650万元与东莞恒威新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恒威”)、高州市糖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州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广西粤威纸业有限公司,公司出资比例为53%,东莞恒威与高州公司出资比例均为23.5%(详情请参阅2013年8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三方于2013年8月6日签订了《合作投资协议》。 签订协议后,三方就合作事宜积极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由于客观原因致使该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经三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设立广西粤威纸业有限公司,并签署《协商解除合作投资协议书》,董事会同意取消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详情请参阅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取消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4、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以公司所属分厂账面价值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收益权签订《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委托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以“资产收益权理财计划”向一般投资人募集资金2亿元。合同约定公司按季度支付资产收益权现金流(利息),并约定了公司对资产收益权的回购。公司取得2亿元资金使用权,期限为730天,该项资产年利率为6.15%。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处置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处置资产一批,包括一辆桂A68593奥迪车、一辆桂AM5191五菱柳微车、一台佳能IX5000喷墨打印机、东江糖厂26项固定资产及香山糖厂16项固定资产。该批资产的帐面原值33,315,335.26元,已提折旧28,666,527.51元,净值4,648,807.75元。 根据公司内部监督程序,公司监事会及内审部已出具了同意处置该批资产的意见,处置的相关手续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协商解除合作投资协议书》 3、《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11 112109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12南糖债 公告编号:2014-2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对外 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2,650万元与东莞恒威新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恒威”)、高州市糖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州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广西粤威纸业有限公司,公司出资比例为53%,东莞恒威与高州公司出资比例均为23.5%(详情请参阅2013年8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三方于2013年8月6日签订《合作投资协议》。 二、取消投资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签订协议后,三方就合作事宜积极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由于客观原因致使该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经三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设立广西粤威纸业有限公司,并签署《协商解除合作投资协议书》。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取消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该协议解除后,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三方因该协议支出的各项费用由各自承担。 取消该项投资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协商解除合作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11 112109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12南糖债 公告编号:2014-23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4月11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召开会议的时间:2014年4月23日上午11:00 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总部五楼(2)会议室 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姚宏宇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处置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处置资产一批,包括东江糖厂26项固定资产及香山糖厂16项固定资产。该批资产的帐面原值32,760,885.26 元,已提折旧28,135,253.62元,净值4,625,631.64元。 根据公司内部监督程序,公司内审部已出具了同意处置该批资产的意见,处置的相关手续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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