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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4-028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于 2014年4月23日下午 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2日-2014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3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4月22日15:00 -2014年4月23日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北环路海能达大厦会议室。 3、会议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清州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97,523,9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5%。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6,580,0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2%;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943,8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502112股(其中现场投票166,580,076股同意,网络投票30922027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2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502112股(其中现场投票166,580,076股同意,网络投票30922027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2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502112股(其中现场投票166,580,076股同意,网络投票30922027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2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502112股(其中现场投票166,580,076股同意,网络投票30922027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2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496612股(其中现场投票166,580,076股同意,网络投票32,687,276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273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496612股(其中现场投票166,580,076股同意,网络投票32,687,276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273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薪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502112股(其中现场投票166,580,076股同意,网络投票30922027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218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八)审议通过《关于将专业数字终端开发平台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496612股(其中现场投票166,580,076股同意,网络投票32,687,276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273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496612股(其中现场投票166,580,076股同意,网络投票32,687,276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273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496612股(其中现场投票166,580,076股同意,网络投票32,687,276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273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熊楚熊先生、李少谦先生(委托熊楚熊先生)、韩保江先生(委托熊楚熊先生)对2013年度工作进行了汇报。《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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