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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金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维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8,294,109,901.2010,606,708,220.72-2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16,949,783.14-82,091,170.10-286.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17,618,157.99-85,432,866.64-272.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985,703,455.63-542,381,600.31-266.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0.07-271.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6-0.07-271.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2%-1.13%-3.3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0,672,748,897.3328,444,026,904.207.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6,859,288,147.977,171,993,889.95-4.3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0,344.6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32,460.7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8,596.04 
减:所得税影响额230,178.0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2,159.21 
合计668,374.85--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57,638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1.14%613,930,000   
浙江江南涤化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8%13,000,000   
陈小毛境内自然人0.78%9,364,092   
吴绮绯境内自然人0.53%6,419,826   
沈峰境内自然人0.51%6,068,991   
江苏福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47%5,601,800   
赵国庆境内自然人0.42%5,041,110   
郭晓亮境内自然人0.37%4,482,902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37%4,392,591   
朱涛境内自然人0.34%4,090,90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613,930,000人民币普通股613,930,000
浙江江南涤化有限公司1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13,000,000
陈小毛9,364,092人民币普通股9,364,092
吴绮绯6,419,826人民币普通股6,419,826
沈峰6,068,991人民币普通股6,068,991
江苏福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601,800人民币普通股5,601,800
赵国庆5,041,110人民币普通股5,041,110
郭晓亮4,482,902人民币普通股4,482,902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4,392,591人民币普通股4,392,591
朱涛4,090,901人民币普通股4,090,90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本公司未知前10名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1631.89%,主要由于本期销售结算与客户付款结算时间存在差异形成;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75.41%,主要是新疆化肥改造完毕后预转固定资产形成;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102.33%,主要是本季销售不旺,销售部门预收货款结算量少形成;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与上期相比大幅减少,主要是本期产品销售毛利下降形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期减少266.11%,主要是由于经营现金流入量低于流出量差额增大形成;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期增加49.01%,主要是本期资本性支出低于上期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比上期增加539.77%,主要是本期借款金额高于上期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金额比上期增加75.67%,主要是经营性、投次性、融资性现金净流量之和比上期增加形成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A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B在华锦集团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C 华锦集团在B项承诺期满后在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并且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的价格不低于4.84元/股(如果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华锦集团承诺如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的价格低于4.84元/股,卖出股份所得资金划入上市公司帐户,归全体股东享有。D 本承诺人保证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2005年10月25日 部分完成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待完成北沥公司75.27%的股权收购及内部整合工作后,将北沥公司纳入华锦股份。2007年01月01日待完成北沥公司75.27%的股权收购及内部整合工作后北方华锦持有北沥公司股份14,610万股,占北沥公司股本总额的45.03%;北方华锦关联方中国北方化学工业总公司持有北沥公司7861万股,占北沥公司股本总额的24.23%。华锦股份不持有北沥公司的股份。北方华锦在2007年做出的承诺未履行。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未完成履行承诺具体原因:根据北方华锦出具的说明,其未完整履行将持有的北沥公司股份注入华锦股份的原因是由于北沥公司的主要产品系危险化学品,且厂区与周边居民区存在安全冲突,有较大拆迁风险。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下发的《关于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烯原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7]69号)中已认定“随着盘锦市城市发展,北沥公司于当地居民区规划上的矛盾已显现。2006年,我局在化工石化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中已要求当地政府尽早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协调好装置布局与城市规划之间的关系。因此,对北沥公司应先限制性发展,从长远看,应逐步实施搬迁和关停计划”。如在北沥公司搬迁前,将所持北沥公司股份转让给华锦股份,存在着对华锦股份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可能。解决方案:对承诺予以优化和规范 解决进展:董事会、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优化承诺。

三、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69,000---65,000-8,572.52下降658.24%--70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7---0.54-0.07下降671.43%--714.29%
业绩预告的说明成品油滞销,价格下滑;尿素价格大幅下滑,天然气涨价导致成本大幅增加。

四、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报告期内公司无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0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于2014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14年4月23日在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应为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计8名。会议由副董事长于小虎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推荐李春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11日收到董事长李金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董事会推荐李春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2. 李春建先生与公司大股东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会关联董事于小虎、于国宏、任勇强、杜秉光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3.表决结果: 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会议审议通过《推荐李春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补选李春建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附件二)。

6.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1.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三: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

1.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14年5月13日召开2014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一。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春建,男,中共党员,1966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8年8月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环境工程专业。1988年8月至1999年6月任兵器工业总公司质量安全局、建设局、发展计划局干部;1999年6月至2000年6月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计划部建管处副处长;2000年6月至2001年1月任中国兵器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院长助理;2001年1月至2001年10月任中国兵器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2001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2000年9月至2003年2月参加北京大学与美国Fordham合作的北大国际MBA班学习;2003年6月至2009年10月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计划部副主任;2009年10月至2011年10月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副主任(正职待遇);现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北化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255厂董事长,845厂董事长,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李春建先生任职的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二: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推荐李春建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中关于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认真审阅李春建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合规。

2、提名李春建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高闯、王萍、康锦江

2014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1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2014年度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五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4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召开时间: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10:30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7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召开地点:辽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经公司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议案:

议案一:选举李春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

三、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4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司《第五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四、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员,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登记时间:2014年5月12日14:00-17:00

6、登记地点: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7、未在登记日登记的股东也可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其它事项

1、公司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2、邮编:124021

3、电话:(0427)5855742 (755)25986651

4、传真:(0427)5855742 (755)25985575

5、联系人:王维良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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