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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93版) 十三、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八、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事项详见《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无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4-02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2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曙凌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及《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3年度报告》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填写的《2013年度报告》及《2013年度报告摘要》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960,548,420.17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6.81%;利润总额53,313,912.42元、净利润61,987,588.77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638.33%、360.50%。2013年末,公司总资产2,406,307,974.64元,较年初减少2.26%;净资产2,183,987,056.88元,较年初减少1.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183,987,056.88元,每股净资产6.17元,基本每股收益0.18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50.0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61,987,588.7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4,322,418.71元,减去2013年分配的公司历史未分配利润70,741,800元和提取盈余公积金5,385,404.79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80,182,802.69元。 母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53,854,047.8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5,154,508.56元,减去2013年分配的公司历史未分配利润70,741,800元和提取盈余公积金5,385,404.79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2,881,351.63元。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2014年3月24日总股本353,38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以公司股本总数353,383,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06,014,960股。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真实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14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截至2013年底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了一系列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上年度公司审计工作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2013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经营的发展,满足公司发展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能够提高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根据超募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拓展业务需求,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3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资金状况和现金流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财务风险,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收益。因此,同意公司在5.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填写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无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4-02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13日——2014年5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15:00至2014年5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征集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9日(星期五)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度报告》及《2013年度报告摘要》; 2、《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议案3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除议案3外其它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股东登记:(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12日、5月13日的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 5、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18110 (2)联系电话:0755-86096000、0755-86095586 (3)联系传真:0755-86098166 (4)联系人:华元柳、缪金狮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方式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投票代码:362528;投票简称:英飞投票 (3)具体投票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具体如下: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元代表对议案一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 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1, 1.02 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注:对总议案100.00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 ④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⑤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规则 ①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②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若股东先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该项或该几项议案以先表决的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其中某一项或几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④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⑤同一股份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表决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15:00至2014年5月14日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入“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件号”(身份证号)、“证券账户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发出的,则该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该服务密码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如下: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想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入“会议列表”专区;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中选择“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②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至2014年5月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英飞拓” (002528)股票( )股, 拟参加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5月14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 名 :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股东帐号 : 持股数量 : 日期:2014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 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 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四年___月___日 无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4-01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22日收到了独立董事雷志斌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同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的职务。 由于雷志斌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3人,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雷志斌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 雷志斌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雷志斌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王石当选独立董事后,同意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独立董事变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4月24日 附: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石,男,43岁,香港籍,博士学历。自2003年9月起在香港城市大学任职,现任计算机科学系副教授。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无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4-021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4年4月22日,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立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新科技”)增资8000万元,以及对全资子公司英飞拓环球有限公司(INFINOVA GLOBAL LIMITED)增资99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6160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行为。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立新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1栋2楼 法定代表人:张衍锋 注册资本:1200万元 经营范围:光端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视频传输设备的技术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成立时间:2001年7月24日 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财务状况:目前没有生产经营活动。 (二)英飞拓环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RM403,4/F FOOK HONG IND BLDG 19 SHEUNG YUET RD KOWLOON BAY KL) 董事:刘肇怀、张衍锋 注册资本:1万港币 经营范围:光端机、闭路电视系统产品、出入口控制系统产品、防爆视频监控产品和防爆工业通讯产品的购销 成立时间:2012年6月22日 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财务状况:目前没有生产经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对立新科技增资8000万元,增资完成后立新科技的注册资本变更为9200万元。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英飞拓环球有限公司增资990万美元。增资完成后的注册资本变更为约7676万港币。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以及影响情况 本次增资是为了子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目标。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较小。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无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4-025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14年4月24日正式披露,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公司将于2014年4月30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肇怀先生,总经理张衍锋先生,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先生,财务负责人廖运和先生,独立董事赵晋琳女士和保荐代表人毛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4日 无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4-02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2010]175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37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3.80 元。截至2010年12月2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990,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6,563,872.30元,募集资金净额1,854,036,127.70元。 截止2010年12月2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0日出具的立信大华验字[2010]18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50,950万元,此次超募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453.61万元。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11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5,617.26万元。 2、公司于2011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深圳市园新纺织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6,661,878.75元收购深圳市园新纺织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3、公司于2011年9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 4、2011年1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本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国际”)在加拿大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英飞拓(加拿大)有限公司以协议收购的方式,以5加元/股(约合人民币30.76元/股)的现金对价收购在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TSX)上市的March Networks Corporation 100%股权。2012年2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英飞拓国际增资9,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6,797万元,约合8,951万加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作为本次增资的全部资金的来源。本次增资主要用于海外March Networks Corporation收购项目。实际收购March Networks Corporation使用超募资金56,766.67万元。 5、2012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6,000万元。 6、2013年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6,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经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9,57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56,682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32,888万元。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次超募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拓展业务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若公司所募集资金超过投资项目投资需求,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说明。 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为加快公司发展、增强竞争力,公司在产品研发、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投入较大,同时由于原材料、能源和劳动力价格上涨,公司对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决议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拓展业务需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经营的发展,满足公司发展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能够提高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根据超募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拓展业务需求,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3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亿元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和使用收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亿元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英飞拓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述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最近12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累计偿还银行借款或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英飞拓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此决议还有待于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无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4-022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生产建设的情况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投资期限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该授权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之内有效。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5.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较强、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较为完善,投资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因此,同意公司在5.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资金状况和现金流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财务风险,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收益。因此,同意公司在5.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4月24日 无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4-01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175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37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3.80 元。截止2010年12月20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990,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6,563,872.30元,募集资金净额1,854,036,127.70元。 截止2010年12月2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立信大华验字[2010]18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合计使用1,084,253,410.73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6,172,576.83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7,002,298.12元;超募资金使用金额为911,078,535.78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的金额为94,562,522.15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金额为24,291,602.99元。募集资金账户与自有资金账户之间互转余额1,700,000.00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890,336,842.11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0年2月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5%或5%的整数倍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011年1月8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北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商务支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本公司和商业银行应当配合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调查与查询;商业银行按月向本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商业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本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本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8月1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滨支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本公司和商业银行应当配合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调查与查询;商业银行按月向本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商业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本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本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2013年1月24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本公司和商业银行应当配合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调查与查询;商业银行按月向本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商业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本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本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目前《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公司已于2011年1月21日将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开立的账号为0372100346636账户注销; *2 公司已于2012年11月13日将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的账号为812000198202200、812000198222059账户注销; *3 公司已于2012年11月13日将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商务支行开立的账号为0152100431956、2000002240365账户注销; *4 公司已于2013年2月1日将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滨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55905018410708、75590501848000061账户注销; *5公司已于2012年6月28日在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宝安支行开户,账号为812000198202218、812000198222091; *6公司已于2013年1月4日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开户,账号为2000712066000158、2000712066000273。 公司其它部分募集资金专户不变。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涉及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1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5,617.26万元,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职深QJ[2011]50号《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资报告鉴证。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617.26万元,其中:视频监控产品技改扩建项目已投入2,792.51万元,光端机系列产品技改扩建项目已投743.94万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投入1,976.42万元,研发中心技改扩建项目已投入104.39万元,2011年3月,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5,617.26万元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涉及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涉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89,033,6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余额43,345.75万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为91,107.86万元,其中:(1)公司于2011年9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8,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6,000.00万元。 (2)公司于2011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深圳市园新纺织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666.19万元收购深圳市园新纺织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市立新科技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实际支付全部收购价款3,341.19万元,该收购已完成。(3)2012年2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英飞拓国际有限公司增资9,00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6,797.00万元),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作为本次增资的全部资金的来源。本次增资主要用于海外March Networks Corporation收购项目。公司实际支付全部价款56,766.67万元,该增资已完成。 (4)2013年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92,000.00万元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择机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理财产品82,700.00万元,未超过授权额度92,000.00万元。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9,033,68万元。本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涉及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月**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1 本项目为公司视频监控产品技改扩建,本年度产生毛利较2012年度增加32,026,411.14元; * 2 本项目为公司光端机系列产品技改扩建,本年度产生毛利较2012年度增加1,066,695.05元。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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