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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华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6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14年5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14日上午10:00 。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13日—2014年5月1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下午15:00 —2014年5月14日下午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华口昌宝东路13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8日 8、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9、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续聘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或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内容详见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一)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附件三)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4年5 月14 日上午8:30 至9:45;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3 年5 月13日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670。 (3)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除累积投票议案外需审议的所有其它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20: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5、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华声股份”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如果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议案二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下午15:00 —2014年5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站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申请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25918485/25918486,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会议,纳入出席会议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2、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3、股东如需查询投票结果,可于投票当日下午20: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未尽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业务指南》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黄喜强先生、赖德富先生 3、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华口昌宝东路13号 邮政编码:528306 4、电话/传真:0757-26680089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有 (女士/先生)(身份证号: )为我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本证明书仅为我司(企业)相关人员出席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之用。 特此证明。 公司/企业(盖章) 二〇一四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广东华声电器股份限公司的合法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4年5月14日召开的广东华声电器股份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二〇一四年 月 日 附件三:参加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参加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正确,如因所填上述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名称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与该次股东大会投票所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华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1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 临时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因工作人员对股东大会通知日及召开日之间的时间间隔存在误解,对通知有关事项作以下临时补充更正: 一、原通知中第一段内容更正如下: 原内容: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14年5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更正为: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14年5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原通知中“一 4、会议召开时间”内容更正如下: 原内容: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13日上午10:00 。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12日—2014年5月13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下午15:00 —2014年5月13日下午15:00。 更正为: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14日上午10:00 。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13日—2014年5月1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下午15:00 —2014年5月14日下午15:00。 三、原通知中“三 2、登记时间”内容更正如下: 原内容: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4年5 月13 日上午8:30 至9:45;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3 年5 月12日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更正为: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4年5 月14 日上午8:30 至9:45;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3 年5 月13日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四、原通知中“四 (一)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内容更正如下: 原内容: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更正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五、原通知中“四 (二)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内容更正如下: 原内容: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12日下午15:00 —2014年5月13日下午15:00。 更正为: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下午15:00 —2014年5月14日下午15:00。 六、原通知中“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原内容: 本单位(本人)系广东华声电器股份限公司的合法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4年5月13日召开的广东华声电器股份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更正为: 本单位(本人)系广东华声电器股份限公司的合法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4年5月14日召开的广东华声电器股份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通知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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