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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赖伟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德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性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 飞亚达B 债券代码:112152 债券简称:12亚达债 公告编号:2014-013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201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后于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在深圳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通过了《2014年第1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认并保证2014年第1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年)》;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刊登在2014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和管理层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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