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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介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子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363,849,933.08 | 265,372,550.05 | 37.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0,424,996.64 | 28,744,462.44 | 5.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2,983,650.01 | 26,568,907.44 | 24.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834,526.29 | 13,336,081.67 | -26.2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11 | 9.0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11 | 9.0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2% | 1.72% | 0.1%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2,839,690,309.36 | 2,849,270,200.94 | -0.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795,761,079.96 | 1,765,333,853.24 | 1.7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790,625.9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23,155.9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37,139.4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45,956.02 | | 合计 | -2,558,653.3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0,255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沈介良 | 境内自然人 | 54.87% | 137,164,305 | 137,164,305 | | | 中国建设银行-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94% | 7,350,012 | 0 | | | 中信银行-银河主题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94% | 4,850,046 | 0 | | | 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8% | 3,937,864 | 3,937,864 | | | 江西天舜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5% | 2,382,671 | 0 | | | 鲍旭义 | 境内自然人 | 0.67% | 1,676,830 | 0 | | | 周爱乐 | 境内自然人 | 0.53% | 1,323,900 | 0 | | | 梁炳容 | 境内自然人 | 0.4% | 1,003,112 | 0 | | | 浙江上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 | 990,000 | 0 | | | 李晓媚 | 境内自然人 | 0.37% | 918,314 | 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中国建设银行-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350,012 | 人民币普通股 | 7,350,012 | 中信银行-银河主题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850,046 | 人民币普通股 | 4,850,046 | 江西天舜投资有限公司 | 2,382,671 | 人民币普通股 | 2,382,671 | 鲍旭义 | 1,676,8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6,830 | 周爱乐 | 1,323,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3,900 | 梁炳容 | 1,003,11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3,112 | 浙江上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90,000 | 李晓媚 | 918,314 | 人民币普通股 | 918,314 | 袁振 | 84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41,000 | 曾令河 | 792,950 | 人民币普通股 | 792,95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前10名股东中,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沈介良100%控股的公司,是沈介良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公司已知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自然人股东袁振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490,000股,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51,000股,其合计持有公司股票841,000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预收账款比年初增长102.80%,主要原因为预收货款导致; 2、长期应付款比年初下降41.04%,主要原因为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导致; 3、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37.11%,主要原因为公司面料、面套类销售的增长及增加电力类产品销售导致; 4、营业成本比去年同期增长32.72%,主要原因为公司销售的增长导致营业成本的增长; 5、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1036.70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收购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单位青海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贷款导致; 6、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长301.59%,主要原因为销售的增长计提坏账和存货跌价的计提及青海力诺的应收补贴款账龄超过一年增加比例计提坏账; 7、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上升2967.44%,主要原因为母公司固定资产清理导致; 8、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上升165.48%,主要原因为利润增加导致; 9、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去年同期上升48.87%,主要为货款回笼所致; 10、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上升45.79%,主要为补贴款和收到罚款所致; 1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上升90.99%,主要为销售增加而增加材料采购支付货款导致; 1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上升33.33%,主要原因为工资增长导致; 1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比去年同期下降40.42%,主要原因为减少设备的处置导致; 14、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收到设备损坏赔保金; 1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去年下降81.58%,主要原因为进行资产投入减少导致; 16、投资支付的现金100万元,为子公司旷达电力收购非同一控制下子公司股权支付的收购款; 17、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97.05万元,为采购国外设备的信用保证金; 1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为支付贷款利息导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6日与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青海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根据协议规定,双方以2013年8月15日作为股权交割日双方进行了交割。从交割期到股权工商登记日期间的共同管理过渡期中,以9月5日为限,9月5日前由山东力诺管理为主,9月5日后转移到旷达电力管理为主。由于青海力诺股权抵押给国家开发银行山东分行,其股权抵押解除手续至本报告出具日尚未完成,因此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还在办理中,预计在2014年第二季度内完成。 2、2014年3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收购电站项目公司主体及签订收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收购主体,由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新疆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施甸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和沭阳国信阳光电力有限公司两个项目公司100%的股权。截止2014年4月9日,两个项目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全部完成。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山东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青海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 2013年08月09日 |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3 | 2013年10月24日 | 《澄清及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3-048 | 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新疆国信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两个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2014年03月25日 |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6 | 2014年04月12日 | 《关于收购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7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沈介良 | 我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我不会向其他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 2010年03月08日 | 长期 | 正在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沈介良及其一致行动人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在增持江苏旷达股票期间及增持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江苏旷达股份。 | 2013年07月18日 | 12个月 | 正在履行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无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5% | 至 | 35%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7,002.63 | 至 | 9003.38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669.17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2014年上半年销售增长及增加合并范围青海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同时公司加强内部挖潜,进一步推行“人人成为经营者”的管理模式。 |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沈介良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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