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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方贵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加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维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比年初下降55.87%,主要是支付工程款、材料款以及归还了银行借款所致; 2、预付款项比年初增长304.34%,主要是预付工程款所致; 3、应收利息比年初减少184,589.05元,收到保本理财利息; 4、其他应收款比初增长38.96%,主要是暂借款增加所致; 5、短期借款比年初下降45%,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6、应付票据比年初增长248.49%,主要是开出用于支付材料款票据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下降65.12%,主要是公司支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8、应交税费比年初下降31.03%,主要是受销量变化影响所致; 9、应付利息比年初下降78.18%,主要是支付中期票据利息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年初增长14244.22%,主要是中期票据到期时间少于一年; 11、长期借款比年初增长102.45%,主要是增加南沙工程项目银行借款4000万元所致; 12、应付债券比年初减少2.5亿元,是中期票据到期时间少于一年,反映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 13、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71.35%,主要是银行借款减少影响利息减少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长1206.89%,主要是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15、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452.36%,主要是财务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16、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51.48%,主要是搬迁补偿款所致; 17、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长4339.56%,主要是发生搬迁支出所致;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234.17%,主要是销售产品收到现款同比减少所致; 1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344.780%,主要是投入工程款同比增加所致; 2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下降217.99%,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以及投入工程款同比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广州总部位于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号,地处广州新中轴线,紧靠珠江南岸,占地面积24.29万平方米。根据广东省及广州市的有关政策要求,在上述区域进行工业生产已不适合城市发展要求。因此公司已按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分步分批推进总部搬迁工作,并就总部土地处置与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13年11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广州总部土地处置的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方贵权 201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4-014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方贵权董事长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4年4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方贵权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信誉,依据广东证监[2014]28号《关于切实做好上市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广西珠江啤酒有限公司新增易拉罐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鉴于广西珠啤目前尚不具备易拉罐啤酒的生产能力,综合考虑市场发展趋势、优化产品结构和增强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在广西珠啤新增一条具备纯生啤酒生产能力的3.6万罐/时易拉罐啤酒灌装线。 项目总投资6776万元,资金来源拟通过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解决。本项目达产后,可年产易拉罐啤酒5万千升,实现年均销售收入18394万元,年均净利润1734万元,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3.8年。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2014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广西珠江啤酒有限公司的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4-016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广西珠江啤酒有限公司的 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广西珠江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珠啤”)目前的产能情况,为了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降低运输成本、增强盈利能力,综合考虑啤酒市场的发展趋势,公司拟在广西珠啤新增一条具备纯生啤酒生产能力的3.6万罐/时易拉罐啤酒灌装线。 2、 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2014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广西珠江啤酒有限公司新增易拉罐生产线项目的议案》。除上述项目外,公司最近十二月还投资建设了湛江珠江啤酒有限公司新增易拉罐生产线项目,公司最近十二月内累计投资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4.66%,故前述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该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项目总投资6776万元,资金来源拟通过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解决。本项目达产后,可年产易拉罐啤酒5万千升,实现年均销售收入18394万元,年均净利润1734万元,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3.8年。该项目建设期预计12个月。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广西珠啤位于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产品主要销往西南和西北市场。随着居民消费水平逐步升级,啤酒消费习惯也随之发生改变,国内易拉罐啤酒市场的增长速度维持在15%-20%之间,远高于啤酒行业整体年约5%的增速,未来易拉罐装啤酒有望逐渐成为啤酒消费市场的主流产品。在广西市场,易拉罐啤酒已占啤酒市场总容量的16%,四川、云南、贵州、重庆等省外市场超过10%,预计五年后易拉罐啤酒占比将会增加 15个百分点左右,易拉罐啤酒呈现出巨大的市场潜力。 鉴于广西珠啤目前尚不具备易拉罐啤酒的生产能力,该区域市场所需的罐装类啤酒只能从广州总部提货,导致运输成本较高,不利于市场开拓。因此,若在广西珠啤新增一条具备纯生啤酒生产能力的易拉罐啤酒生产线,可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降低运输成本、促进市场开拓、增强盈利能力。 2、存在的风险 该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建成后将增加易拉罐啤酒产能,由于国内啤酒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若公司未能采取有效的市场开拓措施,保持良好的市场增长势头,则该项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可能会导致产能无法充分发挥和不能达到预期的效益。 3、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投资由广西珠啤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能布局、降低物流成本、优化产品结构、增强盈利能力。 四、其他 此次投资公告披露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61 证券简称:珠江啤酒 公告编号:2014-017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2、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4年4月22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4年4月23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01会议室;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贵权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名,代表股份数为533,554,630股,占公司总股本680,161,768股的78.4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数533,541,8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80,161,768的78.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名,代表股份数为1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决议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赞成【533,554,6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下同)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公司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 投票结果:赞成【533,554,6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投票结果:赞成【533,545,1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投票结果:赞成【533,554,6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投票结果:赞成【533,545,1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投票结果:赞成【174,259,46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永信国际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也没有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该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余非关联股东进行审议和表决。 7、《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赞成【533,554,6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关于使用短期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投票结果:赞成【533,554,6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关于修订<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投票结果:赞成【533,554,6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投票结果:赞成【533,545,1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关于向股东永信国际有限公司贷款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投票结果:赞成【174,259,46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永信国际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也没有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该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余非关联股东进行审议和表决。 12、《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投票结果:赞成【533,554,63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见证律师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许丽华、黄菊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关于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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