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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股票代码:000959 公告编号: 2014-012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4年4月21日、22日和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于4月2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司将于近期完成新增股份发行上市工作,推动完成资产置换全部工作。资产置换完成后迁钢将成为上市公司经营主体,产能产量、主要产品结构将发生变化,除此之外无其他重大变化。(具体资产置换方案请详见1月30日披露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4、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履行关注、核实程序并确认不存在前述问题后,做出声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二(3)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正在实施过程中; 2.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于2014年1月29日发布的2013年度业绩预计情况与实际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4.《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14-010 债券代码:122098 债券简称:11八钢债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八钢债”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11八钢债"跟踪评级:债券评级为AA+,主体评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与前次评级结果相比没有变化 ●本次评级后"11八钢债"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2011年发行的12亿元3年期"11八钢债"进行跟踪评级。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4)》。该报告认为: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AA+,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评级后,"11八钢债"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4)》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4-020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江粉磁材;证券代码:002600)自 2014年 3 月3 日上午开市起已临时停牌。 鉴于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1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仍在积极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预案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将按要求每5个交易日披露事项进展。公司将争取尽快公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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