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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姚日波、财务总监尹善峰及财务部总经理黄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期末货币资金214,305万元,较年初增加55.82%,主要原因是本期取得信托融资9亿元,尚未对外支付。 2、期末预付账款1,412万元,较年初增加74.87%,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购买企业人才住房首期款所致。 3、期末其他应收款4,282万元,较年初降低54.19%,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土地竞买保证金所致。 4、期末其他流动资产1,153万元,较年初降低48.57%,主要是预售房款预交税金减少所致。 5、期末长期待摊费用1,575万元,较年初增加297.53%,主要是融资顾问费增加。 6、期末应付账款39,709万元,较年初降低21.35%,主要是本期房地产企业支付工程款所致。 7、期末预收账款22,359万元,较年初降低61.99%,主要是房地产企业本期结转收入所致。 8、期末长期借款255,845万元,较年初增加62.95%,主要是本期取得信托融资9亿元。 9、本期营业收入98,4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1.11%,主要原因是房地产项目结算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10、本期营业成本48,1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43.02%,主要原因是本期结转房地产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 11、本期营业税金及附加14,8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2.90%,主要原因是本期结算房地产收入增加相应税金增加所致。 12、本期销售费用834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6.35%,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公司支付的佣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13、本期财务费用2,0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7.68%,主要原因是本期资本化利息较上年同期减少。 14、本期投资收益780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94.96%,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转让深振业A股票确认收益15,711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详见下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姚日波 2014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4-27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4月23日上午在深圳圣廷苑酒店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通知发出后,经公司董事长姚日波先生提议,新增1项议案:《关于增补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14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 副董事长谭华森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姚日波代为行使董事职权,董事吴天洲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申成文代为行使董事职权,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及授权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日波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公司编制了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同意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和网站分别公开披露。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管控及薪酬体系设计方案的议案》。 为加快企业发展,促进公司向市场化机制转变,公司聘请深圳市赛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战略咨询机构,为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的战略目标及规划。同时聘请韬睿惠悦企业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机构,为公司重新设计了组织管控体系和薪酬体系方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韬睿惠悦企业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提交的公司组织管控及薪酬体系设计方案。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经公司董事长姚日波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聘任林长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 附:林长青先生简历。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目前只有四名委员,经公司董事长姚日波先生推荐,董事会同意补选贾帅先生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林长青个人简历 林长青,男,1969年出生,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双专业本科毕业,华南理工大学MBA。1992年7月至1997年11月在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历任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1997年11月至2002年4月在深圳市住宅局工程管理站任总监代表;2002年4月至2009年9月在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工程建设总监兼工程部经理、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副总经理兼北京公司总经理;2009年9月至2010年9月在中信保利达地产(佛山)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今在中信地产南昌投资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 林长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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