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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4-024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23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董事会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1)会议通知发出时间:2014年4月18日; (2)会议通知发出方式:书面及通讯方式。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14年4月23日13:00; (2)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3、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人数9人,其中董事郝云宏,独立董事张咸胜、朱亚元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敏田先生;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2,0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台州西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2,0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股东许敏田先生提议,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以增加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定于2014年5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4-025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23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监事会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1)会议通知发出时间:2014年4月18日; (2)会议通知发出方式:书面及通讯方式。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14年4月23日14:00; (2)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3、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人数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张宏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宏先生;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 5、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子公司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和台州西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远期美元结售汇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将更有利于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为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担保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4-026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19),定于2014年5月6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24),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许敏田先生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增加临时提案方式直接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止本公告发布日,股东许敏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1,142,862股,占股本的19.46%,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临时提案将作为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第11项议案。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201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4年5月6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6日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5日15:00至2014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4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大溪北路492号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审议《关于聘任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为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本次会议表决不采取累积投票制。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5月5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大溪北路492号公司总部大楼三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回执(格式见附件2),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362532。 2、投票简称:新界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新界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表: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5月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丁培 联系电话:0576-81670968 传 真:0576-86338769 电子邮箱:zqb@shimge.com 2、参会费用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及签署相关决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 效 期 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附件2: 参会回执 截至2014年4月28日,本人(本公司)持有“新界泵业”(代码:002532)股票 股,拟参加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6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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