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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随着世界经济的缓慢复苏和国家“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政策措施效果的逐步实现,钢铁行业总体市场环境比较平稳,生产和出口保持稳定增长。但由于钢铁产能释放较快、产能过剩,造成国内钢材市场供大于求矛盾突出,钢材价格低位运行,行业盈利水平低。另一方面,2013年银行信贷进一步缩减,钢贸流通企业数量和经营规模大幅缩减,钢材流通市场资金短缺,交易萎缩。

  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公司以“优化、提升、创新”为主线,围绕“优化管理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创新盈利模式”等方面开展工作,不断调整和优化业务结构,丰富服务内涵,提高公司运营效率,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013 年,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1、巩固原有市场业务,拓展新的发展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丰富了产品内涵,一方面调整产品结构,加强与重点客户合作,提升服务质量,保证市场占有率稳中有升;另一方面公司抓住钢材流通变革的契机,适时通过异地承租仓库或与异地仓库合作的方式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和经营规模,重点拓展优质客户市场,逐步与之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积极打好基础。

  2、加强仓储技术研发,提升企业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技术研发的投入和产品创新力度,对欧浦钢网和仓储系统等服务产品进行了技术改造,加大物联网智能仓的研发,通过实验仓的试运行,为物联网技术在钢铁仓储的全面应用做好了充分的技术准备。通过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提高了公司的竞争优势,提升服务的附加值,进一步满足了客户新的需求。通过强大的技术支撑和优质的产品服务,为公司其他业务开拓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同时,通过改进生产工艺,狠抓加工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有效控制材料消耗,提高生产效率,运行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

  3、强化信息技术应用,优化流程提升管理

  2013年,公司从完善制度建设和加快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夯实管理基础,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坚持“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理念,全面梳理现有制度。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和修订了相关管理制度,对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明确各部门职责,大大提高了公司整体执行力和运营效率。同时,通过升级ERP系统和 OA办公系统,推动公司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司信息化水平,打通内部各系统之间的通道,实现业务和管理的数据共享,提升了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4、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升团队综合素质

  团队建设方面,健全了更加具有竞争力的用人机制。通过强化绩效管理,真正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活力。围绕电子商务、金融、经营管理和物流等方面,引进了一批专业性强、懂经营管理的高端人才,充实管理层队伍,提升公司竞争力。与国内知名高校合作,针对公司管理层和中层干部分别开展管理和业务技能方面的中期培训,全面提升员工管理和业务技能。

  (一)报告期营业收入、成本和产品分类状况

  单位:元

  ■

  ■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经营模式创新优势

  公司在为客户提供大型仓储、剪切加工、金融质押监管、综合物流服务、转货、运输、商务配套等“一站式”钢铁物流服务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为客户提供钢铁现货交易、钢铁资讯服务等创新钢铁物流增值服务,将仓库打造成为向市场开放的钢材超市,将静态的仓储提升为动态的交易市场,革新了物流企业经营模式,以“实体物流+电子商务”的经营模式诠释现代钢铁物流。

  公司提供综合物流服务,是在现有“一站式”实体物流和电子商务的基础上,定位于“钢铁物流方案提供商”,为客户提供几乎涵盖钢铁物流所有环节的服务,并参与到客户的供应链管理,实现钢铁物流的专业化外包和全方位增值服务。

  2、品牌优势

  公司是国内第三方钢铁物流行业的领先型企业,先进的经营模式使公司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公司仓库被中国仓储协会认定为“五星级”(最高级)仓库;公司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认定为“AAAAA 级”(最高级)物流企业;公司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认定为“中国物流示范基地”;公司获得广东省信息产业厅颁发的《广东省信息化试点示范工程证书》,公司获得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和广东省中小企业局联合颁发的《广东省中小企业信息化示范平台证书》;公司被广东省人民政府认定为“广东省流通龙头企业”,是《广东省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粤府[2009]168 号)重点支持的企业;公司是广东省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1 年,公司被授予“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称号。2011年 9 月,公司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授予“中国生产资料流通创新型企业”称号,欧浦钢网被授予“中国生产资料电子交易创新型市场”称号;2011 年 12 月,公司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联合授予“全国物流行业先进集体”称号。2012 年 4 月,“欧浦”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2012 年 6 月,欧浦钢铁交易市场被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授予“广东省诚信物流园区”称号;2013 年 1 月,公司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国家级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2012 年)”荣誉称号;2013年 2 月,公司被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授予“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称号。

  3、规模优势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钢铁物流企业,欧浦钢铁交易市场占地约 350 亩,仓储能力达到 150 万吨,年设计加工能力 250 万吨。2012 年度,公司仓储业务进仓量和出仓量分别为 322.8 万吨和 343.4 万吨;公司加工中心共加工各类钢材 225.37 万吨,;华菱涟钢、五矿钢铁、中钢集团、中铁集团、浙江金属、浙江物产等国内众多知名大型钢铁生产企业和贸易商的产品进入公司仓库储存和交易。公司的规模化经营使公司在业内享有良好的声誉。

  4、区位优势

  公司所处的广东省顺德区乐从镇,是我国传统钢铁交易基地,具有近 30 年的钢铁市场历史,拥有钢材贸易商户 2,000 多家、加工配送企业 100 多家,年销售钢材 1,000多万吨,年加工能力超过 800 万吨,是我国最具影响力的钢材交易集散地之一,是唯一一个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授予“中国钢铁专业市场示范区”称号的乡镇。公司为乐从镇最大的第三方钢铁物流企业,市场地位领先,在业内具有广泛的影响力。(数据来源:《关于命名广东乐从镇为“中国专业市场示范镇”“中国钢铁专业市场示范区”的通告》物联生字[2010]19 号)。

  公司所处的顺德区是我国“家电之都”,拥有包括美的、海信科龙、格兰仕、万家乐、万和、惠而浦等一大批大规模家电制造企业,对钢材有着稳定的需求。此外,“珠三角”是我国外向型加工业基地,电子、家电是这些地区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地处“珠三角”,可以充分利用相关产业对钢铁稳定的需求,提供第三方钢铁物流服务。

  5、人力资源优势

  钢铁物流行业涉及钢铁、物流、机械加工、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各个领域,需要有综合的人力资源配置,需要有跨学科、跨行业的综合型人才,需要有领导力和管理能力的高层管理人员。公司在长年的经营过程中,招聘并培育了一批优秀的业务骨干,形成了“轮岗培训”、“定期交流”和“传帮带”良好的人力资源氛围。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具有多年业务经营和管理经营的经验,深谙钢铁物流行业的业务特点和管理诉求。公司优秀的人力资源提高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行业格局及发展趋势

  在经济增速放缓、钢铁行业产能过剩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的背景下,通过创新经营理念、调整经营模式成为企业追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钢铁物流企业从传统的提供基础仓储配送等经营方式,转向为客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综合服务,而互联网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将加速推动企业变革,为企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行业发展方面,服务延伸、O2O模式成为行业发展的趋势。钢铁物流企业在为终端用户提供产品交易平台的基础上,引入信息化和移动互联网的技术,不断提升产业链的技术应用水平,结合仓储、运输、转货、质押监管、加工、配送、信息、金融等服务,形成智能化、全方位服务的供应链管理体系,为客户提供安全、快捷、增值的综合服务。钢铁物流服务商还将更多地利用网络B2B和B2C平台,简化销售渠道,降低客户采购成本,缩短采购周期。

  2、公司的发展战略

  以成为中国第三方钢铁物流行业的领导者,引领行业不断发展壮大为公司发展目标,公司将专注于第三方钢铁物流行业,充分利用实体物流和电子商务优势,以规模化促进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规模化,实现钢铁物流行业的网络化,并以此提高钢铁物流行业的规范性和集中度。公司将积极整合钢厂、钢铁贸易商和钢铁用户的物流资源,充分利用规模化、信息化带来的成本优势和服务质量优势,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在降低客户经营成本的同时提高其经营效率,与客户形成战略互利合作关系,实现共同成长。

  3、2014年度经营重点

  (1)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优化供应链体系。

  2014年,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供应链服务体系建设,加速O2O的互动和深度融合,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钢铁物流行业整合资源的优势。以电子商务为纽带、以实体物流为依托,以金融服务为支撑,全力打造三大业务板块的营销大平台,拓宽销售渠道和服务内容,全面提升“一站式”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欧浦”、“欧浦钢网”和“欧浦商城”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深耕欧浦商城,着力打造全国领先的O2O服务平台。

  欧浦商城是欧浦钢网全新打造的O2O钢铁销售平台,采购商登录欧浦商城选择所需要货物,由欧浦钢网收取货款后即可完成现货交易。欧浦商城已于今年2月26日正式上线,目前运作良好。它将使得欧浦从华南地区走向全国,迈向新的领域。2014年,公司将在两方面进一步提升欧浦钢网的服务水平,探索基于线上交易的新盈利模式。

  一是进一步丰富服务内涵。公司在加大仓储安全、配套加工能力和高效配送等方面投入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深度整合钢铁供应链上的实体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通过欧浦钢网线上平台,丰富资讯、交易和融资服务功能,为客户提高物流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

  二是扩大合作厂商。欧浦商城目前已与多家钢厂合作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合作厂商数量,为客户提供更多厂商、更多品种和规格的钢铁产品进行交易。

  (3)完善网上支付功能,开启钢铁物流互联网金融新模式。

  公司目前自主开发了面向B2B平台设计的“钢付宝”支付工具和“网上贷”融资服务,在降低客户交易成本的同时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随着物联网技术的不断应用发展,互联网、实体经营和金融的结合越来越紧密,迎来崭新的互联网金融时代。今年,公司将通过应用物联网的最新技术,提升仓储的监管水平,进一步完善“网上贷”的业务功能。另一方面,公司已投资成立欧浦支付全资子公司,并筹备申请第三方支付经营许可,进一步完善网络金融功能,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支持服务。通过金融进一步带动线上和线下交易,为“欧浦钢网”B2B平台的盈利模式升级做好准备。

  (4)省外布点,加快整合全国资源。

  2014年,公司将积极寻求与各地仓储服务商进行合作,加快全国布局,实现全国钢材物流市场的线上线下无缝对接。

  今年2月份,公司已在上海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欧浦。公司将利用上海欧浦进一步整合华东地区的钢铁物流资源,辐射长三角地区,并在管理模式输出、异地统一管理和远程服务监控等方面为未来进一步扩张积累经验。

  除上海外,华南、华东和华北等地区的其他钢铁集散中心也存在大量经营不善、管理落后的钢材仓储商,潜在的市场整合空间巨大。随着上海欧浦运作的不断成熟,以及公司O2O平台功能不断完善,公司将进一步在上述地区布点,加快异地扩张的步伐。

  (5)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配套竞争力,并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同时,通过电子商务中心的建设,进一步推动公司经营模式升级,提升信息化和网络化水平,提升公司在钢铁物流行业的影响力,提高欧浦钢网品牌在业内的知名度,并为加快立足华南,辐射全国打好基础。

  (6)深化组织体系变革,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14年,公司将进一步深化组织体系变革,调整组织管理体系。通过职能调整和权责重新分工,优化公司管理层结构,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全面提升团队的执行力和管理能力。

  (四)未来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钢铁交易属于大宗商品交易,其市场需求受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影响较大,如果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固定投资和消费者需求出现放缓趋势,则公司所处的钢铁物流行业增长也随之减缓,对公司业绩将造成影响。

  2、行业经营环境变化风险

  钢铁行业供大于求的矛盾短期内难以改变,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钢铁生产企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且其布局不断靠近终端市场,并积极进入钢铁加工配送领域,进入流通环节,公司今后的业务拓展将面临强劲的竞争对手。如果公司无法与钢铁生产企业、钢贸商形成有效的共赢合作,有可能导致公司市场份额下降,并且在市场拓展和经营管理方面支出更多费用和成本,从而导致公司增长乏力或者出现业绩下滑。

  3、市场竞争风险

  由于钢铁物流行业处于快速增长期,公司必须在内部业务流程、信息化建设、实体物流和电子商务协同和客户服务等方面持续改进,以适应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若钢铁流通行业出现新的调整,或者同行业其他企业竞相模仿推出综合物流服务或者类似业务,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将会对该项业务的经营及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4、技术风险

  物流业务的系统化、标准化、智能化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公司信息化技术经过多年的积累,在对内管理和对外联系实现网络化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但随着第三方钢铁物流行业信息化新技术升级换代速度的加快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地增强技术创新能力,提高服务的附加值并改善服务性能,公司可能会面临技术进步不足的风险。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4-026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4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礼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审议通过《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独立董事意见以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 2013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20,537,594.12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2,053,759.4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52,335,952.63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为460,819,787.34元。

  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1月27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2.8元(含税)现金股利,共派现42,002,800元。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制度全文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制度全文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制度全文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制度全文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登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上述第一、三、五、六、七、八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4月24日

  附件: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修改原第十八条:

  原规定:

  公司设立时向各发起人发行11,816万股;2014年1月3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527,500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31,850,000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5,677,500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150,010,000股。

  现修改为:

  公司设立时向各发起人发行11,816万股。

  在公司发起设立时,各发起人名称/姓名及认购股份数情况如下:

  ■

  2、修改原第十九条:

  原规定:

  公司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50,010,000股。公司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3、删除原第三十八条,后续条款序号依次顺延。

  原第三十八条规定:

  独立董事在被提名前,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对于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被质疑的独立董事应当及时解释质疑事项并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受到相关质疑或罢免提议后及时召开专项会议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予以披露。

  4、新增以下内容为第四十二条, 后续条款序号依次顺延。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对外担保除外)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5、修改原第四十三条(第六项):

  原规定:

  (六)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

  现改为:

  (六)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6、新增以下内容为第四十四条, 后续条款序号依次顺延。

  股东大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7、修改原第五十五条:

  原规定: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现改为:

  第五十六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8、修改原第八十一条:

  原规定: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阐明其观点,但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的提案前提示关联股东对该项提案不享有表决权,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除关联股东之外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关联股东违反本条规定参与投票表决的,其表决票中对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归于无效。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本章程第七十九条规定的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现改为:

  第八十二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阐明其观点,但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的提案前提示关联股东对该项提案不享有表决权,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除关联股东之外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关联股东违反本条规定参与投票表决的,其表决票中对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归于无效。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本章程第八十条规定的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9、修改原第一百零六条:

  原规定: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董事擅自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该董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现修改: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修改原第一百一十三条:

  原规定:

  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和质押(不包括人民币质押方式取得等额外币贷款)、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以及债务性融资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 单项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30%以下的投资事项,包括股权投资、经营性投资及对证券、金融衍生品种进行的投资等,但涉及运用发行证券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 累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值30%以下的资产抵押、质押事项;

  (三) 除本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四) 单项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以下,融资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下的债务性融资事项(发行债券除外);

  (五) 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标准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事项;

  (六) 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

  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如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必须报股东大会批准;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董事会审议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关联交易除外),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会议,董事不得委托他人出席或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

  现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等事项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本章程规定上述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新增以下内容为第一百一十五条, 后续条款序号依次顺延。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本章程规定上述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新增以下内容为第一百一十六条,后续条款序号依次顺延。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的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本章程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外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3、修改原第一百二十九条:

  原规定:

  本章程第九十八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一百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一百零一条(四)-(六)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现修改为:

  第一百三十二条:本章程第九十九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一百零一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一百零二条(四)-(六)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14、修改原第一百三十七条:

  原规定: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审议其受聘议案前,应当取得本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现修改为:

  第一百四十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审议其受聘议案前,应当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15、修改原第一百三十八条:

  原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擅自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公司应撤销其在公司的一切职务;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该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现修改为:

  第一百四十一条: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6、修改原第一百三十九条:

  原规定:

  本章程第九十八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现修改为:

  第一百四十二条:本章程第九十九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17、新增以下内容为第二百零四条:

  第二百零四条:

  本章程及附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4-027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4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锐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健全,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适应公司实际经营活动的需要。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2014年1月27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2.8元(含税)现金股利,共派现42,002,800元派。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一、二、三和五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 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4-031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及2014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4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 年度及201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礼豪先生;总经理范小平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余玩丽女士;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聂织锦女士;副总经理万林秋先生;独立董事陈运涛先生;保荐代表姚玉蓉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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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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