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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因公司发生了同一控制下的业务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因此,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后的2013年比较基数增长,致使2014年同比业绩增速有所放缓,但公司主营轮胎模具业务仍保持较强增长势头。 公司负责人张恭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孝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慧姝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3年12月12日,公司与山东豪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迈制造”)签订了《资产及业务转让合同》,拟使用超募资金114,374,700.00元收购豪迈制造大型燃气轮机零部件加工业务项目及资产(含业务平台转移),并为模具业务扩产使用超募资金99,338,944.70元、精密子午线轮胎模具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0,826,669.38元及自有资金7,448,615.79元共计147,614,229.87元收购豪迈制造相关土地、厂房、部分通用设备(以下简称“模具扩产业务资产”)。公司已于2013年12月16支付两项收购业务总价款的10%。截至3月31日,模具扩产业务资产已经完成收购,相关资产均已过户交割完毕,公司也将余款132,852,806.88支付完毕;大型燃气轮机零部件加工项目及相关资产也已经完成交割过户,业务平台已完成转移,并于2014年1月份支付该项业务的收购价款45,749,880.00元,已累计支付该项收购价款的50%,剩余50%收购款57,187,350.00元已于2014年3月17日支付完毕。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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