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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陆仁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兵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关于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资金冻结事项 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发布《关于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资金冻结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2013 年 11 月 14 日收到公司基本账户开立行工商银行通知: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向其出具民事裁定书,要求银行协助冻结本公司基本账户中的 265 万元存款,冻结期限 6 个月(从2013 年 11 月 13 日起至 2014 年 5 月 12 日止),申请执行方为住所地位于丹阳 市吕城镇吕导路东市段的江苏鸿业重工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7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案件移送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2014年3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传票》及《应诉通知书》,通知本公司2014年4月8日至奉贤区人民法院应诉。(截至本报告发出日,江苏鸿业重工有限公司已于4月8日开庭时当庭撤诉。) 2、关于公司风险投资事项 为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2014 年第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后经公司于2014年3月6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灵活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自有资金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基金、理财、信托产品投资,证券投资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风险投资。 公司于2014年3月20日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了《中融-隆晟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优先A11级资金信托合同》,认购中融-隆晟1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优先A11级信托单位贰亿份,认购金额人民币贰亿元,认购期限24个月,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2%。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
证券代码:002346 证券简称:柘中建设 公告编号:2014-37 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上海柘中(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公司股票自2014年2月25日开市起复牌。现将本次资产重组目前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14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上海柘中(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吸收合并协议书》及《柘中电气实际净利润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书》等相关协议。 2、截至本公告发出日,公司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进行本次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及相关材料的编制等后续工作,上述工作预计可于15日内全部完成。公司将在上述工作完成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对外披露。 3、董事会将在上述事项经审议通过后及时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二、特别提示 1、本次重组事项尚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风险。截至本公告发出日,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2、公司于 2014年2月25日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上海柘中(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中的“重大风险提示”和“第七章 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及风险因素”部分已充分说明了本次重组有关的风险因素,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7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之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重组工作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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