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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A、特力B 公告编号:2014-021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2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张建民先生辞去公司董事等职务的议案 张建民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自2014年4月22日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张建民先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栗淼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张建民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栗淼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特力集团为汽车工贸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4-022号《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 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09:30 (二)会议地点:中核大厦十五楼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要议题: 1、 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境内、外版)的议案; 4、 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 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 审议《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 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增补栗淼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特力集团为汽车工贸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4-023号《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附件:栗淼先生简历: 栗淼,男,41岁,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亿利达创华合作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深圳南油集团审计室主审、财务部主办,深圳钜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深圳报业集团本部会计主管、财务中心主任助理兼深圳金风帆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同时兼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栗淼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最近五年曾任:深圳报业集团本部会计主管、财务中心主任助理兼深圳金风帆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同时兼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A、特力B 公告编号:2014-022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工贸”。 ● 本次担保数量:6000万元人民币,除本次担保外累计为其担保数量:0元人民币。 ● 本次未有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担保事项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工贸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福华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期限壹拾贰个月、用途为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周转的综合授信额度,需由本公司以名下布心单身宿舍楼10栋46套宿舍,布心工业区3号1-5 层5套物业,布心工业厂房6栋1层,5-6栋1-2层连廊共3套物业,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发特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名下布心工业厂房6栋6层、7栋1层C、5层B、6层B、布心工业厂房连廊五栋六栋三层连廊、9号单身楼9栋807、818号房共7套物业提供抵押担保。 本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 经营场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永通大厦14楼(1400房) 法定代表人:任永健 注册资本 :589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汽车( 含小轿车 )及其配件。经营在已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房地产单项开发。生产电子元器件、通讯器材( 专控产品除外 )、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生产场所营业执照另行申办);机电设备、摩托车及零配件、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审证字第070 号外贸企业审定证书规定办。物业管理、建筑材料。 股东: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3年12月31日,汽车工贸资产总额为30934.88万元,负债总额为8652.73万元,净资产22282.15万元,营业利润为3176.57万元,净利润为2077.30万元。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汽车工贸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其用途为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周转,有利于汽车工贸公司的发展。汽车工贸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公司能够对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进行控制。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6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表示同意该事项。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该笔担保外,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14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6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4140万元人民币,未有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A、特力B 公告编号: 2014-023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09:30,会议预定时间半天。 2、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中核大厦十五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2)截止2014年5月7日下午3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并表决下列事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境内、外版)的议案; (4)、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增补栗淼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特力集团为汽车工贸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1至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9至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分别刊登在2014年4月1日和2014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表述职报告。 2、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仅进行现场会议,不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及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参加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12日9:00时-17:00时。 3、登记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中核大厦十五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2、联系人:孙博伦 电话:(0755)83989339 传真:(0755)83989386 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中核大厦十五楼 邮政编码:518031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四二十四日 附件1: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委托权限内的表决权。 ■ 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中划“√”。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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