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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公司负责人汤全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鲁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瞿志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董事长:汤全荣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ST海化 公告编号:2014-018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下发给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4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汤全荣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王全喜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张宏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两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金额为6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5,000万元,为山东海化华龙硝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5,000万元。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经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将于2014年4月27日届满。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工作正在商议过程中,为确保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换届工作的平稳过渡,公司决定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顺延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为止。同时,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相应顺延。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会的换届工作。 在换届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公司正常经营。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提议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4年5月13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ST海化 公告编号:2014-019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1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下发给公司各位监事。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孙天一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两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金额为6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5,000万元,为山东海化华龙硝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5,000万元。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议案尚需经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第五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将于2014年4月27日届满。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正在商议过程中,为确保监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换届工作的平稳过渡,公司决定将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顺延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为止。公司将尽快完成监事会的换届工作。 在换届工作完成之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公司正常经营。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ST海化 公告编号:2014-021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财务状况和资金管理要求,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和山东海化华龙硝铵有限公司的融资需求,公司拟为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金额为60,000万元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94%。上述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该项议案已获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经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潍坊 法定代表人:常炳铎 注册资本:1,945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4年8月 经营范围:主要生产销售烧碱等产品。 与本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51.98%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3,949.48万元,负债总额67,190.50万元,净资产16,758.97万元,资产负债率80.04%。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46,985.43万元,利润总额-15,920.45万元,净利润-17,992.62万元(数据已审计)。 2.山东海化华龙硝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潍坊 法定代表人:付希泉 注册资本:11,2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3月 经营范围:主要生产销售合成氨、硝酸钠、亚硝酸钠、硝酸、粗甲醇、工业用液体二氧化碳等产品。 与本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7,326.45万元,负债总额20,681.08万元,净资产6,645.37万元,资产负债率75.68%。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35,274.97万元,利润总额-15,180.77万元,净利润-16,846.84万元(数据已审计)。 三、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 公司拟为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金额为6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5,000万元,为山东海化华龙硝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5,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既能确保其及时获得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又能充分防范和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有利于其发展。 在上述被担保人中,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虽不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但本公司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其主要管理人员和财务总监均由公司委派,能够控制担保风险,而且公司在为该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也应按其所持股权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额度。 因此,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该议案是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现状及资金管理要求,在充分考虑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及实际需求的基础上确定的,有助于帮助控股子公司及时解决资金需求,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规、有效,因此同意该项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包括上述担保在内,公司意向性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60,000万元,占本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9.94%。公司实际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本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ST海化 公告编号:2014-022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2014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决议召集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8:30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是经过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审议议题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 披露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的主要内容已于2014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名称: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1)。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4年5月12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3.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36—5329931 传真:0536—5329879 (2)联系地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62737 (3)电子邮箱:hhgf@wfhaihua.sina.net (4)联 系 人:吴炳顺 江修红 4. 其他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5日
附件: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投票指示如下: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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