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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49版) (三)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名称: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锡培 注册资本:人民币66,6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4月22日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资产管理(国有资产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有色金属、塑料粒子、建筑材料、电工器材、智能装备的销售。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2、名称:无锡远东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国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59,912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1月6日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按贰级标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房屋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子公司 3、名称:无锡远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国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9日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电影放映。一般经营项目:按三级企业资质从事物业管理。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孙公司 4、名称:上海三普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国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9月9日 主营业务:销售仪器仪表,投资管理,装潢设计,商务信息咨询,仪器仪表控制系统生产,为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提供筹备、策划服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子公司 5、名称:江苏宝来电工器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国柱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5月14日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电工器材、电线电缆附件及包装制品的制造和销售;电线电缆、塑料和橡胶的原辅材料、铜材、铜丝、铝杆、铝丝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其他 6、名称:远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伯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4月7日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光电技术的研发,微晶玻璃、太阳能及风能配套设备、玻璃增透新材料的开发、研究、制造、销售;玻璃涂膜;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前述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参股公司 7、名称:凌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美琴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5月22日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污水处理设备、塑料异型材料的制造、加工;从事环保工程、给排水工程的专业承包业务(前述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参股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够遵守约定,不存在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交易款项均在短期内结算完毕,无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商品主要是电线电缆、保健品,销售商品协议于2012年1月1日签署,有效期3年,协议约定交易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第三方的最高价,也不得低于销售给第三方的最低价,交易数量按实际销售数量结算,并每月结算一次,年度结束前应结清所有货款。 提供劳务主要是中国电缆材料交易所交易交收手续费,手续费是中国电缆材料交易所参照大宗商品行业标准,对参与交易、交收的客户收取的费用,铜材交易为10元/吨、铝材2元/吨、塑料2元/吨、橡胶3元/吨;所有品种交收费用为10元/吨。 租赁费主要是公司子公司远东电缆有限公司租用远东光电部分员工宿舍楼,租用面积3,809.45平方米,年租金80万元;公司子公司远东买卖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租用远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仓储场所办理交收业务,并签订指定交收仓库协议书,出入库费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第一年内按5元/吨计算,一年后按4元/吨计算。 物业费是无锡远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的物业服务相关费用。公司子公司远东买卖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无锡远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就远东都市港湾综合楼5,145.8平方米办公房支付物业管理费4.44元/月·平方米,服务期限2011年9月1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止;公司子公司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与无锡远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就新远东厂区26,000平方米宿舍楼支付物业管理费1.49元/月·平方米,服务期限2013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子公司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与无锡远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就远东电缆有限公司23,194.19平方米2号公寓楼等支付物业管理费2.75元/月·平方米,服务期限2013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也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性,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机制来运作,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书;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电缆 编号:临2014-021 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存放符合公司规定;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未达到募集资金使用承诺进度,目前正在加紧建设中。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2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1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589,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6,600.54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1,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1,454,005,410元,于2011年11月22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范道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账号:10-647001040004233) ,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7,106,6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46,898,810元。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1]B112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止2011年11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电、核电与太阳能新能源用特种电缆项目2,648.84万元,智能电网超高压电缆项目21,068.65万元,高强度节能环保型特种导线项目7,082.09万元,合计投入自筹资金30,799.58万元,公司于2011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2 年1 月5 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已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资金30,799.58万元。 本公司于2013年6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7,482.7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89,682.79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7,8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本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1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说明的用途 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8,469.42 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144,886.89 万元人民币,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 注1:项目实施主体“远东电缆”、“新远东”“复合技术”全称分别为“远东电缆有限公司”、“江苏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远东复合技术有限公司”,上述三家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2:实施方式:增资是指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远东电缆、新远东、复合技术进行增资,由该三公司具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高速铁路用铜及铜合金接触线是泰兴市圣达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圣达)主导产品之一,拥有“国家重点新产品”称号和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泰兴圣达地处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最快、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经济板块,凭借其先进的技术和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在生产加工各种无氧铜制品及铜合金和异型铜材领域建立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本公司于2012年9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9月27日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投项目快速铁路用铜合金接触线项目的原实施主体复合技术变更为泰兴圣达。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除快速铁路用铜合金接触线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复合技术变更为泰兴圣达外,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远东电缆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 ■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电缆 编号:临2014-022 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海洋工程及船舶用特种电缆项目”因本项目采购设备数量多,其中进口设备交货期较长,推迟了设备安装和调试时间,造成了工程项目延期。公司本着谨慎的原则,延长该项目的投资完成时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29号文件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589,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69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6,898,8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1月22日全部到位,并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苏公W[2011]B1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8,469.42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144,886.89万元人民币,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 注1:项目实施主体“远东电缆”、“新远东”“复合技术”全称分别为“远东电缆有限公司”、“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远东复合技术有限公司”,上述三家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2:实施方式:增资是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远东电缆、新远东、复合技术进行增资,并由该三公司具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海洋工程及船舶用特种电缆项目” 因本项目采购设备数量多,其中进口设备交货期较长,推迟了设备安装和调试时间,造成了工程项目延期。另外,原计划新增1台电解镀锡机,由于宜兴市创建环保城,新增电解镀锡机无法实施;原计划大拉及连续退火机组为国产设备,为提高生产能力、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改为德国Niehoff双头拉丝机。公司本着谨慎的原则,延长该项目的投资完成时间,预计2014年8月份完成并进行设备调试和试生产。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海洋工程及船舶用特种电缆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所决定,仅涉及该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该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调整“海洋工程及船舶用特种电缆项目”投资进度,是基于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考虑,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上述调整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电缆 编号:临2014-023 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股份解除质押暨继续质押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4月24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集团”)的通知,远东集团将其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行25,600,000股股份于2014年4月22日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同时,远东集团继续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5,6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市支行,质押期限为贰年,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4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远东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745,042,39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5.25%。目前远东集团质押股份总数为559,004,61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46%。 特此公告。 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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