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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梁国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振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黎阳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股东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控股股东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芙特科技”)于2013年四次累计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777,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6%)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情况 ■ ( 二)报告期末持股情况 ■ 索芙特科技用于上述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公司股份均系融资行为,索芙特科技承诺将严格按照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相关约定购回所有用于融资的公司股份。索芙特科技报告期末仍持有公司股份3.15%。上述所有交易股份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分别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索芙特科技的意见行使。故索芙特科技所有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未来六个月继续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融资的行为,实质不构成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变动,亦不存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情形。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本报告期资产负债构成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 2、本报告期损益类构成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3、本报告期现金流量构成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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