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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公司第一大股东情况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57,229,3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0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法定代表人:高自民;成立:1985年7月15日;注册资本:95,555.56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各种常规能源(包括电、热、煤、油和气)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各种能源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经营能源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其配件、器材、铝材、木材、水泥和其它原材料;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审证字第147文办理);经营为能源工程配套的人员培训、咨询及其它相关服务业务(具体另行申报);环保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投资和经营为能源项目所需燃料、原料及设备的运输业务(公路、沿海、远洋)。物业管理(凭物业管理资格证书经营)、自有物业租赁。

  公司主要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图:

  下图名称释义:

  公司: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能集团: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南海洋行: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

  广聚控股:深圳广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腾达:腾达置业有限公司

  国网能源:国网深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能源:深圳能源(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广聚能源: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聚实业:广聚实业有限公司

  鲁能集团: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科汇通: 深圳市科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9E燃机电价体制改革没有完成,发电成本与上网电价严重倒挂,省、市电价补贴严重滞后,深圳市补贴政策难以确定,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日益严格等多重困难交织的严峻形势,公司董事会提出强化安全管理,有效降低成本,严格控制开支,盘活存量资产,优化产业结构,增强抵抗风险能力等措施,实现全年生产安全、资金链安全,全年不亏损的目标。在公司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全体员工从容应对挑战,奋力攻坚克难,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11,042.78万元(人民币,下同),营业外收入90,024.1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为9,510.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5,309.91万元,圆满实现全年预期目标,保障公司的生存与发展。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与竞争格局

  在国家现行电价体制下,公司2014年度所面临的经营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行业内的竞争日益激烈。

  2014年,公司面临的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尽管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将维持小幅上涨趋势,但由于西电东送电量增加,省内机组发电总量将出现同比负增长,区域电力市场的竞争必将日趋激烈,9E机组的发展空间更加有限。同时,由于天然气价格仍可能高位运行,深圳电网实施经济调度,发电补贴政策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增加了公司经营的决策难度。

  但随着国家电价体制的改革,广东省燃机上网电价政策的落实,深圳市补贴政策的进一步优化,未来产业逐步升级,公司作为一家大型燃机发电企业,无论是电网调峰应急需要还是循环经济项目实施,仍具有一定的地位,仍具有较大的生存空间,仍将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公司2014年经营计划

  2014年,公司将以安全、环保为前提,以务实高效创新为手段,以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产业升级为主攻方向,以维护股东权益和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确保实现年度经营目标。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加强安全监管,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创新机制,实施环保规范化和动态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环保生产,为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2、加快援疆项目进程,推进中山南朗电厂二期2×9F热电联产扩建项目,研究南山热电厂未来的发展定位,把握非公开发行股票机遇,加快公司产业升级步伐。

  3、继续推进深中房地产公司和深中置业公司实施中山400亩土地项目开发进程。

  4、密切跟踪国家货币政策,开拓融资渠道,做好系统内资金的统筹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新增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防范财务风险。

  5、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继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营造和谐稳定的资本市场环境,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治理水平。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2013年9月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协孚收购深圳市派普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派普科技”)持有的惠东协孚16.05%股权,至收购完成日深圳协孚持有惠东协孚100.00%股权。

  (2)本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召开董事会通过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协孚持有的惠东协孚(惠东协孚持有惠东港湾55%股权)60%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嘉华建筑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参与受让程序,2013年11月29日深圳协孚将持有的惠东协孚60%股权转让给嘉华建筑制品(深圳)有限公司。该受让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终股权转让于2013年12月9日执行完毕。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对惠东协孚、惠东港湾不再控制。自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惠东协孚、惠东港湾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转让完成前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转让完成前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2)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基于独立执业律师对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法律意见,董事会认为:1、两份确认书及交易已被交易双方终止;2、公司尚不知悉任何就期权合约争议已提起司法程序的信息或基础证据,本事项的进展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现阶段无法估计期权合约争议事件后续的发展进程、损失的金额及可能的结果;3、鉴于最终结果于目前不能合理可靠估计,因此不应于2013年财务报表中确认预计负债。

  该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事项无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规定。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4-02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防止由此而引起的公司股价波动,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 1 月9日开市起停牌。因相关方案仍在洽谈、筹划中,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发布的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4-022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9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上午9:00,在深圳市华侨城汉唐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际到会董事13人,王荻菲副董事长和廖南钢独立董事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分别授权孙建新董事和李正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此外,公司7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杨海贤董事长主持,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相关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片,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分析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3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报告》

  201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计提(转回)减值准备3,197.34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减少3,197.3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2,412.69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各项资产计提(转回)减值准备的依据和理由充分、合理。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各项资产计提(转回)减值准备是依据国家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2006年10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公司制订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资产损失核销管理规定》进行的,也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规避财务风险,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099,116.45元。鉴于公司经营现状,同时,为了提高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截至2013年年底,公司未分配利润合计302,714,103.81元结转下一年度,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2013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同日发布的《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14年度综合计划报告》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融资规模和对外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融资规模和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傅博董事因担任交易对方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和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而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系统内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系统内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9),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傅博董事因担任交易对方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和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而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2014年度内部审计与内控工作计划》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4年度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聘请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法律顾问,聘期均为一年。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深南电中山公司采购长约天然气的议案》

  详见同日发布的《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4-030),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31)。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发布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该议案获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4-031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提请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召开时间: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00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六)出席对象:截止2014年5月9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见证律师。

  (七)召开地点:深圳市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分析报告》;

  (五)审议《2013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报告》;

  (六)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八)审议《关于2014年度融资规模和对外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九)审议《关于2014年度系统内财务资助的议案》;

  (该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十)审议《关于深南电中山公司采购长约天然气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考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22)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23)》。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时间:2014年5月15日14:00-17:00

  (四)登记地址:深圳市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电话:0755-26948888 传真:0755-26003684

  (三)联系人:胡琴、江媛媛

  (四)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7楼

  (五)邮政编码:518053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出席2014年5月16日在深圳华侨城汉唐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1、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2、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3、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4-023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9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上午11:00,在深圳市华侨城汉唐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8人,实际到会监事7人。李建军监事因公未能出席会议,授权赵祥智监事长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赵祥智监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相关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分析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3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3 年度各项资产计提(转回)减值准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公司制订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资产损失核销管理规定》,上述各项资产计提(转回)减值准备的理由是合理、充分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099,116.45元。鉴于公司经营现状,同时为了提高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截至2013年年底,公司未分配利润合计302,714,103.81元结转下一年度,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2013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对《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公司内部控制自评价较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比较完整, 2014年,公司将继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新规定,按照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内控工作计划,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获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同日发布的《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获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融资规模和对外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融资规模和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关联监事陶琳、郑大雷、彭勃、李慧文回避表决,获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系统内财务资助的议案》

  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2014年度系统内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9),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关联监事陶琳、郑大雷、彭勃、李慧文回避表决,获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发布的《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该议案获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4-028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

  融资规模和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4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了相应的融资规模和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相关议案已于2014年4月23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现将公司2014年融资规模和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4年度融资额度及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一)2014年度融资额度

  2014年度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规模总额为65亿元(人民币,下同),考虑实际使用时受电价补贴及融资安排等因素影响,实际使用额度控制在45亿元以内。

  (二)2014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2014年度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

  担保期限:贷款到期日后两年。

  因傅博董事同时兼任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对涉及上述两家公司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二、相关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一)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年12月22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港湾大道(18号)生产办公楼6栋103、105室

  法定代表人:傅博

  注册资本: 11,385万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75%、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持股25%

  (注:本公司对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仍拥有实质控制权,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主营业务:余热利用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余热利用发电。增加:燃机发电。

  信用等级:A-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4日

  注册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海城北路

  法定代表人:傅博

  注册资本:74,680万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55%,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持股25%,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

  主营业务:燃机发电、余热发电、供电和供热(不包括供热管道)项目。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20日

  注册地点:东莞市高埗镇塘厦村

  法定代表人:傅博

  注册资本:3,504万美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40%,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持股30%,东莞市唯美陶瓷工业园有限公司持股20%,广东省东莞市高埗工业总公司持股10%。

  主营业务:燃机发电、余热发电、供电等。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年4月5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港湾大道18号生产办公楼6栋204、206

  法定代表人:张杰

  注册资本:7,900万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70%,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持股30%

  主营业务:污泥干化

  信用等级:BBB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上述企业尚未确定具体的融资额度,且未签订授信协议,拟在其签订具体授信协议时为其签订担保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将包括:

  (一)担保金额: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内。

  (二)担保期间:贷款到期日后两年。

  (三)担保范围:债券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费、登记费、保险费等);债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控股电力企业由于长期受燃料价格高企与电价倒挂,电价补贴延迟到账等因素影响,经营形势严峻,且融资能力不足。为了保障正常生产和持续经营,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2014年度融资额度及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明细。

  1、公司为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在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该公司已于2012年完成增资,其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有所改善,同时该公司已将其所有资产抵押给公司,其发电所产生的稳定现金流可为该公司偿还债务提供资金保障。

  2、公司为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在上述融资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该公司已将其所有资产抵押给公司,其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可保证偿还债务能力。

  3、公司为新电力公司在上述融资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鉴于该公司已将其资产托管给公司委托运营,其财务状况完全由公司控制。

  (二)为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在上述融资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该公司的污泥处置单价已获得政府批复,收益有保障且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以上方案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相应额度之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日常审批。上述额度有效期为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如果实际经营需要超出上述授权范围,则超出部分须再次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若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达到《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公司将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4年4月23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

  ■

  上述担保的主债务均未逾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4-029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系统内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事件概述

  根据公司2014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定了相应的系统内财务资助额度及明细,相关议案已于2014年4月23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现将公司2014年度系统内财务资助公告如下:

  (一)2014年系统内财务资助额度

  2014年,公司拟与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下同)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总额最高峰值不超过17.3亿元,接受控股子公司财务资助最高额最高不超过6.5亿元。

  因傅博董事同时兼任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对涉及上述两家公司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在签订的协议中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借款金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内

  2、合同签订方:资助方、被资助方

  3、合同期限:1年

  4、利率:资助方取得的银行借款的平均利率,无贷款资助方按一年期银行基准利率,该利率于每季末按上季度的贷款水平调整一次。

  5、用途:主要用于被资助方偿还银行借款及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6、协议主要内容:

  被资助方责任:已经履行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授权和审批;借款资金用途合规合法;接受并配合资助方对资助款使用情况和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资助方提供真实、完整、客观的相关资料。

  资助方责任:承担资助款发放后的风险;已经履行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授权和审批;资助款所用资金来源合法。

  违约条款:被资助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资助款;被资助方拖欠本金、利息、费用及税金;被资助方、资助方违反所作的保证与承诺。资助方未按时足额偿还资助款本金。

  二、相关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深圳深南电环保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2014年度融资规模和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

  (一)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1年11月30日

  注册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歧华柏路7号

  法定代表人:吉明

  注册资本:17,780万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75%,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自有商品房销售、租赁,房地产投资。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二)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6年3月20日

  注册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5号

  法定代表人:吉明

  注册资本:6,000万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75%,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5%。

  主营业务:房地产投资、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租赁;物业管理(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2月24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18号

  法定代表人:王仁东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股本结构:公司持股60%,香港兴德盛有限公司持股40%

  主营业务:从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厂(站)建设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承接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厂(站)运行设备维护和检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和国家专营专卖商品)。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深圳协孚供油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6月10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港湾大道角咀

  法定代表人:林青

  注册资本:5,330万元

  股本结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公司持股50%,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深圳市派普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0%。

  主营业务:燃料油的自营或代理进口业务。组织柴油、重油、润滑油供应深圳市电厂,并在保证电厂用油基础上供应深圳市加油站和外商投资企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罐式)(以上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5年01月26日);自有房屋租赁;燃料油仓储业务(成品油除外)。

  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就公司与深圳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及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相互提供财务资助的意见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2014年度融资规模和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

  (二)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中山市深中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拟实施土地开发,但目前尚不具备独立融资能力,需要向公司申请财务资助。由于上述两家公司承诺将用土地项目开发的未来收益偿还借款,同时为控制和防范公司资金风险,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以自有的土地及房产做借款抵押,抵押期限到期日为2015年12月31日,抵押土地的价值足够覆盖借款金额。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上述两家公司相互提供财务资助,以解决前期开发资金压力。

  以上方案获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相应额度之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日常审批。上述额度有效期为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如果实际经营需要超出上述授权范围,则超过部分须再次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若实际发生的资助事项达到《深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公司将履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财务资助,可充分挖掘系统内资金潜力,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时能得到被资助方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利率公平、合理,且被资助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债务风险可控,且公司已对系统内财务资助的审批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应关注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使用及风险情况并及时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4-030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保证发电用气,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中山公司”)将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珠海贸易分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珠海分公司”)签订《天然气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天然气采购合同”)。

  一、合同风险提示

  (一)合同生效条件

  天然气采购合同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成立,并满足合同生效条件后生效。

  (二)合同的履行期限

  2014年5月31日至2019年4月30日。

  (三)合同的重大风险提示

  由于天然气采购合同约定的天然气价格以JCCn为基础计算(JCCn为JCC的三个月算术平均价价格,JCC价格为日本进口原油及粗制油的综合价格),随着JCCn的变化,天然价格变化的频率和幅度亦随之变化。

  二、合同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 称: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珠海贸易分公司

  营业场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港西路北侧南水新农村产业示范园管理中心一楼西侧129房

  负 责 人:罗伟中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组织和管理以下经营项目:石油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LNG)]、油气化工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石油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LNG)]工程设计、开发、管理、维护和运营有关的承包服务,石油天然气及其副产品的加工、储运、利用和销售,石油天然气管网建设、管理和运营;煤层气、煤化工项目的开发、利用及经营管理,电力开发、生产、供应及相关承包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自营和代理液化天然气(LNG)及油气相关产品、相关设备和技术及劳务的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利用及相关业务。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中海油珠海分公司签订天然气采购合同,但于2011年、2012年及2013年分别向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贸易分公司(简称“中海油广东分公司”)采购液化天然气金额为27.09亿元人民币、14.98亿元人民币及10.67亿元人民币,占前述期间内公司天然气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78.43%、78.51%、71.9%。

  (三)中海油珠海分公司和中海油广东分公司均为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统一经营和管理其气电板块的业务,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及数量:

  1、交易标的:液化天然气

  2、交易数量:

  合同期内,2014合同年,2,685,600吉焦(约合5万吨)的天然气气量;2015至2018合同年,4,028,400吉焦(约合7.5万吨)的天然气气量;2019合同年,1,342,800吉焦(约合2.5万吨)的天然气气量,到2019年4月30日结束。

  (二)交易价格:由天然气基础价格、综合服务费用单价和税费三部分组成。

  (三)结算方式:保函+用气后付款。

  (四)协议签署时间: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五)协议生效时间:天然气采购合同签署后协议生效。

  (六)合同履行期限:2014年5月至2019年4月。

  (七)违约责任:深南电中山公司应当按照天然气采购合同的约定付款,否则中海油珠海分公司有权对逾期付款额自付款到期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六个月短期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三十收取利息并有权在书面的中止供气通知被送至深南电中山公司后的四个工作日期满后因深南电中山公司不支付款项而中止交付天然气。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合同的履行对于解决深南电中山公司未来几年的发电用气,保持该公司的正常经营,推动其可持续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同时,因合同的采购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存在关联关系,合同履行期间政府补贴、上网电价等政策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合同的履行可能对公司未来几年的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但影响的具体数额目前难以预测。

  (二)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一定影响。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六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南电中山公司采购长约天然气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二)备查文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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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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