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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王荻菲副董事长和廖南钢独立董事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分别授权孙建新董事和李正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公司负责人杨海贤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博董事总经理、陆小平财务总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健财务经理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付账款2014年3月31日年末数为196,031,254.99元,比年初数增加150.77%,其主要原因为应付天然气款增加所致。 2、预收账款2014年3月31日年末数为292,107.4元,比年初数减少42.99%,其主要原因为退回多收油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防止由此而引起的公司股价波动,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 1 月9日开市起停牌。因相关方案仍在洽谈、筹划中,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 二、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不适用。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沟通和书面问询。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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