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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度,焦化行业面临诸多挑战与机遇,焦炭市场形势严峻,公司加强调研分析,强化安全生产、注重节能增效,狠抓经营管理,实现生产长周期满负荷稳定安全运行,克服了存在的困难,实现扭亏为盈。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1,263,366,526.85元,比上年增加5.88%,实现营业利润57,597,954.87元,比上年增加235.1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867,602.19元,比上年增加221.97%。 1、贴紧煤焦市场,保证均衡运行。 公司以市场营销为抓手,全力应对市场危机,加强焦炭市场跟踪调研,掌握客户需要,加强与重点大客户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签订长期供货合同保证供产销均衡运行。加强贷款回笼,提高回笼率。同时,把握煤炭逆转契机,广开煤源,比质比价采购,降低生产成本。 2、坚持安全生产,保证安全环保。 坚持安全生产和清洁生产,实现满负荷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安全隐患,牢记“安全环保生产一起抓”,清除隐患,落实责任,建立安全环保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机制。实现环保达标,重大事故为零。加强质量管理和控制,保证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的要求。 3、严格预算管理,合理安排收支。 公司配备专人负责预算管理,对资金预算进行全过程控制和动态管理,监控预算费用的执行和超预算费用审核,将成本预算层层分解落实,严格考核,形成全员预算成本管理。加强成本支出的事前控制,从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个环节,对产品成本的形成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防止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损失浪费,以保证预算成本和利润目标的完成。 4、加强内控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了《内部控制手册》,经董事会批准落实。通过宣传、培训,完善了公司内控体系,内控手册落实到各车间、部门,使员工树立内控理念,公司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 5、推进资产重组,建立煤焦平台。 公司及控股股东高度重视资产重组工作,组织相关人员与各中介机构一起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公司召开了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2013年12月4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重组委审核有条件通过,此次重组,拟将控股股东拥有的焦化资产及符合条件的煤炭资产整体注入本公司,解决了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形成煤焦一体化的产业链,壮大了公司整体实力,这样可以有效的应对行业波动,提高盈利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4-011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4月23日上午9:00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公司证券投资部已于2014年4月9日以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董事姚俊杰先生委托董事长姚锦龙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刘向前女士委托独立董事李玉敏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 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须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听取并通过《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2013年利润分配预案》; (1)、本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41,368,774.2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867,602.19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9,157,986.94 元。 (2)、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9,198,3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的情况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两名关联董事姚锦龙、姚俊杰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七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详见公告2014—022) 本议案须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并通过《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3年公司聘请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向其支付年度审计费用50万元。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拟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本议案须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调整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工作需要与安排,公司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不再兼任总经理一职,李友先生、赵志国先生不再担任副总经理。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的建议,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姚俊卿先生为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梁钢明先生、姚锦飞先生为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姚锦龙先生、姚俊卿先生、姚锦飞先生、朱庆华先生、梁钢明先生、郑彩霞女士、辛茂荀先生、姚强先生、王宝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辛茂荀先生、姚强先生、王宝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与其他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本议案选举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本议案须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提名姚锦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提名姚俊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提名姚锦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提名朱庆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提名梁钢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关于提名郑彩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于提名辛茂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提名姚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关于提名王宝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七届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公告2014—013、2014-015、2014-01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公告2014—014、2014-016、2014-018。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1、《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3年公司进行了权益分派,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的内容进行修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章程》第六条修订如下: 原文: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9,599,195元。” 修改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9,198,390元。” 本议案须提交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并通过《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上午9:30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议案详见公告2014-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 2、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姚锦龙先生,1974年生,本科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分校,之后就读于美国任斯里尔理工大学金融学。现就读南开大学EMBA。历任山西美锦煤炭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运销公司经理、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美锦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全国青联委员、山西省青联常委、太原市政协常委。 姚俊卿先生,1966生,山西教育学院毕业,本科学历,工程师。曾在太原师范、省教院学习,在清徐县马峪中学任教,在山西清徐煤炭气化总公司任职。历任美锦集团副总裁、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美锦集团董事,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西五星陶瓷有限公司董事长。 姚锦飞先生,1989年生,大学本科,本科就读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专业,之后就读于新加坡博伟工商管理学院。历任美锦能源集团财务部资金处科员、美锦能源销售部焦炭处业务科科长,现任美锦能源销售部副部长。 朱庆华先生,1962年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通过人民大学MBA课程培训。历任许继公司计划员、证券事务代表、策划处处长、证券处处长、福建天宇公司董事和高管、福建省高级经济师评委,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全程参与许继电气股份制改制、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股票发行上市工作,多次被评为公司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并被评为河南省机械行业企业先进管理者、优秀董事会秘书。曾获许昌市职工合理化建议一等奖、河南省管理成果一等奖和河南省优秀论著。 梁钢明先生,1969年生,大专学历,曾在山西煤运任职,之后经营个体焦化厂,现任美锦能源供应部部长一职。曾当选为清徐县政协委员。 郑彩霞女士,1968年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并获得中国企业联合会颁发的企业管理岗位--财务总监资格证书、英国剑桥大学颁发的职业经理高级财务管理证书。1989年7月参加工作,曾担任中铁17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部长,山西美锦焦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辛茂荀先生,1958年生,1984年山西财经学院会计系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1976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山西财经学院会计系、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2003年4月至2011年3月,任山西财经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处长。2011年3月至2013年9月任山西财经大学MBA教育学院的院长。现任山西财经大学教授,历任山西省会计学会、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山西省总会计师协会的常务理事、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客座教授、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专家组咨询专家。2012年8月担任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姚强先生,1962年生,清华大学热能工程系热能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浙江大学能源工程系工程热物理专业获博士学位。从事煤的清洁燃烧和燃煤污染控制技术工作。历任浙江大学能源工程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热能工程研究所副所长;现任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清华大学热能工程系教授、博导,教育部首批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热能工程系主任,低碳能源实验室常务副主任,“十五”863洁净煤主题专家组成员,973项目“燃烧源可吸入颗粒物的形成与控制基础研究”首席科学家,“十一五”863先进能源技术领域专家组成员。 王宝英先生,1968年8月生,工商管理硕士,国家注册管理咨询师,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在读。历任山西汇通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汇通国际投资公司北京分公司经理;太原刚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参加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获得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结业证。现任教于中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4-013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姚强,作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4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姚强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姚强 (签署) 日 期: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4-014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姚强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4次, 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4-015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宝英,作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下转B102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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