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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4-019TitlePh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是公司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的一年,面对着公司成立50多年以来历史前所未有的挑战——生产工厂转移,公司全体员工围绕“聚焦双全创文化,转型升级见成效”的工作主题,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较大幅度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继续积极向产业链上游拓展,工业原料销售业务取得较大突破;民用产品方面也依托逐步完善的全国营销网络使到生意结构趋向良性发展。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继续保持增长。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达到40.87亿,同比增长26.83%;相应营业成本达到38.30亿元,同比增长26.40%;利润总额3,593.34万元,同比增长32.59%;公司营销、管理和财务费用三大费用总额达到21,725.91万元,同比增长了33.72%,主要是财务费用增幅较大,公司在报告期内发行了一期短期融资券,使公司短期借款增加,相应财务费用也发生大额增长;公司近年注重研发和技改技革,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5.48%;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434.56万元,较去年同期改善;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5,477.37万元,较去年同期改善。

  一、2013年重点工作回顾如下:

  (一)抓项目建设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1、聚焦重点项目实施。2013年,公司将南沙生产基地、MES应用开发以及网络营销作为促进公司转型升级的重点项目,对南沙浪奇工业园、MES合成及应用,品牌资产管理平台的营销网络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化工交易平台进行重点推进,并充分运用目标管理工具,结合绩效考核体系的落实,使到重点项目得以有效实施。2013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同比都有了大幅度的增长。

  2、对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为了对项目实施进行动态、科学的管理,公司管理层一方面以项目目标引领,部署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分阶段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及时调整和完善决策和行动;另一方面,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对主要经营部门的重点项目进行回顾和调整,使重点项目得到有效实施,从而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

  3、重点项目取得一定成效。2013年,“退二”工作已基本完成,南沙工业园产能不断提升,正向高效、低耗运作的目标迈进;国家技术中心的申报成功使平台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也取得了突破性的增长,洗衣液品类在华南市场建立优势;为推进产业链上游业务的拓展,对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利用整合上游产业链,寻求新的盈利模式,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利用上市公司的资本运作优势,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成功注册了3.9亿元短期融资券并顺利以低成本发行了首期2亿元的短融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改善了公司融资结构,并有效补充了公司因经营规模增长所需要的流动资金,及时解决了公司的资金需求。化工交易平台建设在2013年下半年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这将大力推动公司2014年业务增长。

  4、安全、有序推进“退二”工作。按公司“退二”工作安排,2013年,在公司“退二”工作小组的领导下,一方面,按照南沙浪奇工业园建设规划和运作模式,形成了生产基地新的管理架构和运作模式;人员调配是今年的重点工作,按照生产基地转移人员调配和安置的实施办法,公司调配小组每周定期召开沟通会,了解和分析员工思想状态,积极与劳务公司、劳动关系专家一起共同研究和解决在人员调配安置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通过人员结构调整、技术设备优化、供应链优化和管理规范化入手提升南沙基地生产制造水平,南沙生产基地的运作和管理通过磨合正走向正常化。

  (二)结构调整推动转型发展

  1、民用产品结构持续优化,产品毛利率已调整到控制目标以上。通过不断的产品结构优化调整,综合毛利率报告期内已调整到位。2Q(客户数量和客户质量)的持续推进促成核心市场、现代零售渠道市场逐步出现质的变化和增长,现代零售渠道和乡镇深耕渠道主打单品结构逐渐形成,产品、渠道结构优化效果初现。

  2、电子商务项目实现质的增长,新渠道拓展取得阶段进展。电子商务2013年同比大幅增长。通过电子商务渠道进一步提升品牌的影响力,洗衣液品类在华南市场建立了优势。加快开发婴幼儿产品和精油类化妆品,优化产品结构和开拓新市场,实现转型升级。电商项目创新性地引入物流竞争,解决包装人力成本及效率问题,降低运营费用。

  3、原材料贸易促进现代服务业业务平台上台阶。2013年国内以及出口原料贸易同比大幅增长,国内基础油、棕榈油贸易业务稳步开展并逐步扩大;通过磺酸进料加工模式,建立磺化产品等洗涤原料的出口渠道,逐步开拓马来西亚、香港、缅甸等东南亚地区的保税出口磺酸业务。

  (三)强化管理思维落地,打造健康文化

  1、导入MBG(目标管理)管理思维,努力打造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执行文化。为贯彻公司2013年“聚焦双全建文化”的工作主题,公司在原目标管理、预算管理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思维和模式,通过强化对实现目标各项行动的倒金字塔的跟进方法,提升实现各级目标的行动有效性,通过月度业绩报告对目标的跟进及回顾,对落后的目标进行检讨和行动改善,促使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日常工作中不断地转变思维,应用MBG思维去解决目前在工作中存在的“瞎忙”、“做不成事”的现象。

  2、通过组织架构调整和新的绩效体系建设,打造具有活力和勇气的员工队伍。根据生产转移和公司发展的变化和需要,2013年下半年公司对原有的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以精简高效、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对公司本部各岗位进行了岗位分析和评估。重新调整了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由原来的23人精简为16人,并提拔了3名优秀青年干部充实到生产和管理部门,让他们担当更大的责任,使他们得到锻炼和成长。

  3、加强廉政建设,防范风险。结合生产经营情况,突出“降成本、增效益、严管理”重点,加强对公司重点项目的控制,进一步打造“阳光项目”,落实效能监察工作。强化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监理、预算费用的管理控制,所有工程招标及设备采购,均严格按招投标---采购小组评标---项目决策小组审核---公司领导班子决策的程序实施。在对外业务方面探索既支持业务开展,又有效控制和规范使用职务消费的管理制度,大多数部门的费用有所下降。

  二、2014年经营目标及行动计划

  2014年,公司将以电子商务为创新销售渠道的突破口,以南沙工业园精益生产、品牌资产营运、现代服务业规模优势为可持续发展支撑、以MBG管理方法落地、严格的内控体系和优良的人才培养机制为保障,通过强化营销体系的2Q建设、精益生产、投资收益、MBG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几方面重点工作,促进公司在生产转型、产品转型、结构转型、营销转型、绩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实现效益产出。

  1、抓项目实施成果产出,着力推进公司业务良性发展。

  2014年着力推进公司业务良性发展,一方面要抓好重点项目的有效实施,及时检查评估项目的推进效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另一方面要抓好重点项目对公司业务良性发展的拉动。通过优化生产设备的适应性和运行效率,全面提升南沙生产基地产能;通过加快推动奇化化工交易中心的正常营运,实现公司业务的良性发展。

  抓好品牌建设,通过2Q建设和产品结构优化,提升品牌资产盈利能力,从2Q建设入手,进行有质量客户的管理和开发,保证有质量客户数量和高值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通过产品结构的优化实现公司整体生意毛利率的可持续增长,强化市场服务和创新能力,促品牌资产生意规模增长。

  2、抓渠道创新成果产出,着力推进传统产业较快转型。

  2014年公司将继续抓好渠道创新工作,大力推进传统产业的经营模式转变,创新商业模式。

  一方面抓电子商务,在已经搭建的电子交易平台基础上,进行多平台、多产品和多渠道建设。另一方面抓技术成果的转化,使其成为公司经济效益增长的引擎。

  还有就是提升出口生意,2014年外贸渠道同样是公司转型发展的重要部分,在公司已搭建的南沙、韶关、辽阳优质产品供应平台上,外贸要在产品进出口生意上发挥优势,积极拓宽渠道,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3、抓精细管理成果产出,着力推进精准行为较快建立。

  2014年是公司转型升级的一年,公司将加大力度推进精细管理,不断提高运营质量,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方面继续深化“双全”管理,通过对目标、预算的细化和分解,健全公司及部门完全核算,做好公司经营分析、财务分析、应收款分析、投资分析等日常经营分析工作,对公司各部门工作强化整体意识和完全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另一方面强化MBG管理思维在公司管理中的应用,在2013年试点的基础上,在公司内部全面实施部门利润核算表,增强公司各部门的成本意识;将公司目标、预算结合MBG方法进行管理,使公司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和跟踪,做到责任到人和目标落地。

  4、抓绩效体系成果产出,着力推进企业人才较快成长

  在2014年,公司一方面开始实施新的薪酬和绩效考评体系,将目标、预算管理与绩效考核三位一体形成整合,把企业目标化为员工目标,全面实施新的绩效考核体系;另一方面,通过科学的岗位分析和评估,做到岗位精简、人员高效、考核精准,最终达到组织高效。

  5、抓资源整合促成果产出,着力推进模式创新较快落地。

  2014年,公司将加快资源整合的效果产出,大力推进内生性存量的效果释放,加快模式创新的落地,增强发展后劲。

  一方面完成供应链优化转型,在供应、生产、物流和服务等各个环节完成优化转型的工作,形成优质产品供应的保障体系,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好化工交易平台,加快商业模式创新工作。

  6、抓文化建设促成果产出,着力推进企业健康较快发展。

  2014年,公司仍将以推进企业健康发展为目标进行多方面的企业管理工作,建立适应企业发展的企业文化。一方面要健全内控方法和手段,降低运营风险。另一方面继续抓好维稳工作和廉政建设。

  三、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

  公司将持续寻找、关注、研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对公司未来发展有帮助的优质项目,如条件成熟,可能通过包括但不仅限于投资、兼并重组等形式,参与项目的开展与合作,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公司计划通过银行贷款、发行短期融资券及探讨发行私募债的可行性等方式进行资金的筹集。

  四、风险及应对措施:

  市场竞争风险:公司在华南地区具有区域优势,但日化行业尤其是洗涤剂产品竞争激烈,国内洗涤用品市场的品牌集中度较高,产品同质化,外资品牌加入行业竞争等因素,都将影响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

  应对措施:公司近年着力开发和应用以绿色、环保表面活性剂为原料生产的洗涤用品,以满足消费者对产品安全和功能性的需求。同时,公司将利用新基地的先进工艺技术,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高竞争优势。公司通过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等加强营销渠道建设,使公司能快速应对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产品供应,迅速抢占市场份额。

  环境保护风险:2013年6月,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2013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将在全国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公司生产经营的洗涤用品和磺酸等化工原料,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及废气,目前,公司各项环保指标均能达到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标准。但我国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加强,可能会对化工企业提出更高的环保标准,如果公司环保设施水平不能随之提高,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也将可能受到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新基地南沙生产基地建设已充分考虑到环境保护因素,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为目标,提倡清洁生产,应用绿色新材料,开发节能、节水、环保、高效的绿色洗涤剂产品,大力推进清洁生产,积极实施节能减排,最终实现“三废”的“零排放”,实现循环经济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各生产基地均配置了废水废气处理设施,以保证达到国家及当地的排放标准,同时,公司加大对绿色环保产品的研发力度,逐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企业因“退二进三”所形成的风险: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和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市区退二搬迁企业名单的通知》(穗发改工[2008]39号文)精神,本公司被列入 “退二”企业名单。本公司已按要求完成生产基地的转移工作,不再在天河区旧厂区内进行生产制造。由于公司广州天河厂区地块的具体处置方案仍最终未确定,因此还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因而无法估计具体影响情况。

  应对措施:公司在2013年已完成广州生产基地的转移工作,南沙生产基地已于2013年底实现量产。根据广州市的有关政策要求,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21日召开临时会议审议《关于签订广州市天河区总部地块土地收储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按广州市政府规划将该地块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并拟与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签订《土地收储框架协议》。本次签订的仅为土地收储框架协议,尚未对土地处置补偿原则、补偿内容、补偿标准及补偿金额进行协定,具体的收储时间尚未确定,与该地块处置相关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等签订及议案尚须按公司审批程序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最终审批通过。公司总部仍设在该地块上,公司将根据该地块收储的进展情况做好总部迁移的准备工作,确保总部迁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运作。同时,公司将保持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尽快协定土地收储具体补偿事宜,并对由此造成的损益进行估量。

  五、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1、公司对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追加1亿元投资,有关公告刊登在2013年1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

  2、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关公告刊登在2013年1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

  3、公司子公司获得政府扶持资金,有关公告刊登在2013年3月20日和5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

  4、公司收购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25%的股权的事项,有关公告刊登在2013年7月27日和5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

  5、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事项,有关公告刊登在2013年8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

  6、公司关于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事项,有关公告刊登在2013年9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

  7、公司投资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事项,有关公告刊登在2013年12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

  8、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事项,有关公告刊登在2013年12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

  9、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贷款贴息的事项,有关公告刊登在2013年12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

  10、期后事项:

  (1)原厂区的土地处置方案

  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和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市区退二搬迁企业名单的通知》(穗发改工[2008]39号文)精神,本公司被列入 “退二”企业名单。本公司已按要求完成生产基地的转移工作,不再在天河区旧厂区内进行生产制造。

  根据广州市的有关政策要求,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21日召开临时会议审议《关于签订广州市天河区总部地块土地收储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按广州市政府规划将该地块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并拟与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签订《土地收储框架协议》。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土地收储框架协议》。与该地块处置相关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等签订及议案尚须按公司审批程序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最终审批通过。

  有关公告刊登在2014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

  (2)本公司于2013年7月26日与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王健(江苏琦衡的控股股东)签署了关于本公司投资江苏琦衡的投资保障协议,根据上述协议,若江苏琦衡在2013年5-12月以及其后四个会计年度经审核的净利润若低于原利润预测数6,526.51万元;10,308.91万元;11,499.37万元;14,007.94万元;15,910.15万元,王健就核定的江苏琦衡实际净利润数与利润预测数之间差额进行补偿;并应在本公司年报披露日起30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差额部分一次性汇入江苏琦衡指定的账户中。

  江苏琦衡经审计2013年度净利润为60,258,116.09元,2013年1-4月净利润为2,099,837.15元,2013年5-12月净利润为58,158,278.94元。低于原利润预测数6,526.51万元。

  根据上述协议,琦衡公司实际盈利数低于盈利预测数,王健就江苏琦衡当期经审计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之间差额进行补偿,并应在本公司年报披露日起30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差额部分一次性汇入琦衡公司指定的账户中。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没有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的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年度新增合并单位1家,因公司在2013年投资组建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35%股份,且该公司7名董事会成员中,本公司派出人员有4名,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一半。因而,本公司将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内。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并无出具有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4-020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1号文“关于核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本公司于2011年2月14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1,240,934.9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759,065.05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2011年羊验字第2052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1年3月4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9,810,628.71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2011年羊专审字第22048号《专项鉴证报告》。

  (二)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采用严格的专项资金使用审批流程按计划依步骤使用。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8,768,825.32元,其中“南沙生产基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88,367,847.43元;“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20,400,977.89元;

  注2:详见“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第五点说明;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制定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监督制度,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1年3月3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广州执信支行和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1年5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1年3月3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流花支行和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1年5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1年3月7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流花支行和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1年5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照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方式、地点变更的情况。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2年9月11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4,9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本公司将以经营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已于2013年3月8日将上述4,900.00万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本公司本次运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结束。

  2013年3月11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4,9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本公司将以经营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已于2013 年 9 月 10 日将上述4,900.00万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本公司本次运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结束。

  2013 年 9 月 17 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4,9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本公司将以经营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已于2014 年 3 月 17 日将上述4,900.00万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本公司本次运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结束。

  2014 年 3 月 19 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4,9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本公司将以经营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六)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23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4-021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预计2014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与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花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14年1月23日在广州市与百花公司签订《购销合同》,本公司向百花公司采购各类香精原料。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365.88万元。

  百花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百花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与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天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14年2月26日在广州市与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天公司”)签订《全程物流服务基本合同》,由奇天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成品及半成品叉运、装卸、保管、出入库、整理、原材料VMI&JIT(供应商管理的库存和及时生产)配送等,及下线仓储、装箱、运输、报关海运等一条龙物流及全部的保税物流含国际VMI(供应商管理的库存)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3,121.93万元。

  奇天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奇天公司32%股份,本公司副总经理陈建斌先生在奇天公司担任董事之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奇天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与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宁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14年2 月27日在广州市与奇宁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年度合同》,本公司向奇宁公司采购MES(脂肪酸甲酯磺酸钠)、磺酸产品,以及向奇宁公司销售烷基苯和硫磺等原料。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35,156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0,122.30万元。

  奇宁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奇天公司49%股份,本公司副总经理陈树旭先生、财务负责人王英杰先生在奇宁公司担任董事之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奇宁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与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化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14年4月9日在广州市与奇化公司签订《工业原料采购合同》,本公司向奇化公司采购化工原料。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0元。

  奇化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奇化公司35%股份,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傅勇国先生在奇化公司担任董事之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奇化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 与江苏健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鼎生物”)

  本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与健鼎生物签订《产品采购合同》,本公司向健鼎生物采购产品三氯乙酰氯,本次交易金额5,525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615.38万元。

  健鼎生物为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琦衡农化”)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参股琦衡农化,持有其25%股份,本公司副总经理陈建斌先生在琦衡农化担任董事之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健鼎生物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6.与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虎头电池”)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14年1月4 日在广州市与虎头电池签订《购销合同》,本公司向虎头电池销售产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1,100万元,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385.45万元。

  虎头电池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且胡守斌董事长同时为虎头电池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虎头电池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在征得超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认可后,于2014年4月23日将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获通过。董事会逐项审议表决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鉴于胡守斌董事长、姚伟民董事和吕玲有董事在百花公司、虎头电池的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且胡守斌董事长同时为虎头电池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与百花公司、虎头电池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上述三位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接受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全程物流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向江苏健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三氯乙酰氯的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的情形,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鉴于傅勇国董事离任奇宁公司董事职务未满12个月,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与奇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傅勇国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余6位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鉴于傅勇国董事在奇化公司任董事长职务,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与奇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傅勇国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余6位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何威明先生、姜永宏先生和钟学军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2014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

  (三)2014年初至披露日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2014年初至披露日与百花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9.69万元;与奇天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03.15万元;向奇化公司和健鼎生物采购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向奇宁公司采购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522.58万元,向奇宁公司销售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006.32万元;与虎头电池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74.7万元。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芳村区百花路111号;法定代表人:周灿宇;注册资本:3592.5662万元;主营业务:制造各类香料、香精、食品用维生素、食品用添加剂、加香剂、膨化剂、清洗剂、食用色素等,加工糖果、饼干等,收购农副产品。百花公司2013年末总资产为25,920万元,净资产为9,269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24,118万元、净利润为1,139万元。财务状况稳健,经营情况正常。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百花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百花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百花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对百花公司生产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认为百花公司应具备履约能力。

  4. 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2014年全年与百花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奇天公司工商登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广州市;住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62号324 房;法定代表人:段容文;注册资本:500万元;税务登记证号码:粤国税字440100679708506号、粤地税字440106679708506号,主营业务:道路普通货运、装卸、仓储;货物监装、监卸、集装箱拼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等等;主要股东为广州市嘉诚运输有限公司占有该公司68%股份,本公司占有该公司32%股份。奇天公司2013年末总资产为1,998.34万元,净资产为1,253.86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4,750.17万元、净利润为172.34万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奇天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奇天公司32%股份,本公司副总经理陈建斌先生在奇天公司担任董事之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奇天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奇天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对奇天公司货运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认为奇天公司应具备履约能力。

  4. 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2014年全年与奇天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三)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奇宁公司工商登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广州市;住所:广州南沙区黄阁镇小虎岛小虎南二路9号;法定代表人:FRANKI ANTHONY DASS;注册资本:10800万元;税务登记证号码:粤国税字440100795542988号、粤地税字440115795542988号,主营业务:生产及销售表面活性剂等;本公司占有该公司49%股份。奇宁公司2013年末总资产为20,249.55万元和净资产为6,433.81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12,214.17万元、净利润为-1,419.26万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奇宁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奇天公司49%的股份,本公司总经理傅勇国先生、财务负责人王英杰先生在奇宁公司担任董事之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奇宁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奇宁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对奇宁公司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认为奇宁公司应具备履约能力。

  4. 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2014年全年与奇宁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5,156万元。

  (四)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奇化公司成立于2013年,工商登记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佛山市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3号)B5-5-13;法定代表人:傅勇国;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营业务:对化工交易市场进行投资,物业租赁,化工产品的研发、批发和零售(不含化工产品生产),仓储管理服务(不设仓库),电子商务(权益类交易、商品中远期交易除外),物流信息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奇化公司2013年末总资产为661.41万元,净资产为487.23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19,280.85万元、净利润为-112.77万元。财务状况稳健,经营情况正常。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奇化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35%的股份,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其7名董事会成员组成中,本公司派出董事占4名,拥有超过半数董事席位。2013年度报告中,公司已将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4年2月28日,本公司与奇化公司的另一股东方佛山市南海添惠日化有限公司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以对奇化化工交易中心重大事项的决策或以其他方式行使股东权力时双方保持一致行动。此外,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傅勇国先生为奇化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奇化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奇化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对奇化公司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认为奇化公司应具备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2014年全年与奇化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

  (五)江苏健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健鼎生物成立日期:2009年8月10日;工商登记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办公地点: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陈李线南宁海路东;法定代表人:王健;注册资本:6000万元;税务登记证号码: 320922693325309;主要业务和产品:许可经营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三氯乙酰氯及副产品盐酸、氨基葡萄糖盐酸盐、三氯吡啶醇钠)。一般经营项目:生物制品的研发及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主要股东或和实际控制人: 健鼎生物由琦衡农化100%持股。健鼎生物2013 年末总资产为24,137.76 万元,净资产为 5,574.33万元, 2013 年度营业收入为 11,846.5万元、净利润为 823.89 万元。财务状况稳健,经营情况正常。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健鼎生物为琦衡农化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参股琦衡农化,持有其25%股份,本公司副总经理陈建斌先生在琦衡农化担任董事之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健鼎生物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健鼎生物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对健鼎生物生产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认为健鼎生物应具备履约能力。

  (六)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工商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568号;法定代表人:胡守斌;注册资本:15,063万元;主营业务:生产销售电池等。虎头电池2013年末总资产为177,127万元,净资产为32361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351,041万元、净利润为3,605万元。财务状况稳健,经营情况正常。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虎头电池与本公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虎头电池董事长与本公司董事长均为胡守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虎头电池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虎头电池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对虎头电池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认为虎头电池应具备履约能力。

  4. 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2014年全年与虎头电池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100万元之间。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与百花公司交易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百花公司于2014年1月23日在广州签订合同,本公司向百花公司采购各类香精原料。

  1. 交易标的:本公司向百花公司采购香精,作为本公司的洗涤用品原料使用。主要包括柠檬香精、洁润香精、浴液香精、香茅油和薄荷素油等。

  2.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公司根据产品配方需要,确定适用的香精类型。经向供应商进行询价和了解香精供应情况,在同等质量的情况下,只有百花公司符合本公司需求,且价格较低。本公司选择与百花公司进行交易,并根据百花公司的报价,双方协定交易价格。根据不同类型的香精,按每公斤含税单价在67元至295元之间定价。

  3.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到货验收合格后60天内将货款汇入对方指定的银行账号或以支票、现金的方式付款。

  4. 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二)与奇天公司交易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奇天公司于2014年2月26日在广州签订《全程物流服务基本合同》,由奇天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成品及半成品的物流配送、货物运输及仓储管理服务。

  1. 交易标的:由奇天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成品及半成品叉运、装卸、保管、出入库、整理、原材料VMI&JIT配送等,及下线仓储、装箱、运输、报关海运等一条龙物流及全部的保税物流含国际VMI等。

  2.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公司经向几家全程物流商进行询价,了解仓储管理及货运能力情况,根据全程物流商报价情况,选择与具有价格优势、仓储管理和货运能力较强的奇天公司进行交易,并根据奇天公司的报价,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定具体的交易价格。

  具体到各城市的运输费用按协议附件执行,若有新增地点,其运输时间和运输费用则按已签合同上距离相近地点的价格双方商定;当运输市场出现价格波动较大时,运输单价的调整必须经过双方的协商确认后才能实施。

  根据双方协定,仓储物流作业费(含人力、理货、单据管理、系统管理、设备管理、搬运、调拨、转库等费用)为11.43元-15.88元/吨;工业成品公路运输单价在56-262元/吨之间,转仓单价在30-775元/吨之间;日用产品公路运输广州至省内各地运输单价在57-426元/吨之间,韶关至至省内各地运输单价在65-420元/吨之间,广州至广西、海南各地在156-601元/吨,韶关至广西、海南各地在230-705元/吨之间,广州至省外其他地方在280-1680元/吨之间,韶关至省外其他地方在291-1403元/吨之间;日用产品船运广州至各地价格在3962-14367元/柜之间;铁路运输至各地价格在17922-63602元/整车之间(短途运费另计),卸车费在50元-167元/吨之间。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3.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奇天公司于当月5日前将上月服务费及其他杂费账目请求书提交公司,经公司确认后,由奇天公司向公司提供发票,公司于当月25日前将上月所有费用一次性支付给奇天公司。

  4. 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三)与奇宁公司交易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奇宁公司于2014年2月27日在广州签订《产品购销年度合同》,本公司向奇宁公司采购MES(脂肪酸甲酯磺酸钠)、磺酸产品,以及向奇宁公司销售烷基苯和硫磺等原料。

  1. 交易标的:本公司向奇宁公司采购MES4,000-5,000吨,全年总额不超过4,900万元,采购磺酸产品12,000吨,全年总额约1.33亿元,作为本公司的洗涤用品原料使用;以及向奇宁公司销售烷基苯12,000吨,全年总额约1.68亿元,销售硫磺1,200吨,全年总额约156万元。

  2.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MES产品交易价格约9,800元/吨,为总生产成本加成,加成部分不超过总生产成本的15%。总生产成本是生产产品的总成本主要由脂肪酸甲酯(ME)成本和制造成本组成,但不包含销售和市场的分摊,也不包括运费,具体价格由双方共同商定。在没有可比的市场价格的情况下,MES产品的交易价格在成本加成的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定,并不时予以调整。交易价格每半年回顾一次,使产品价格与市场价格相适应。除每半年一次的回顾外,协议一方如果能证明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有重大差距(大于5%),可要求进行回顾。

  磺酸、烷基苯和硫磺等原料的交易价格为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磺酸为11,090元/吨,烷基苯约14,000元/吨,硫磺约1,300元/吨。

  3.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到货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日期将货款以支票、划款等方式支付。

  4. 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四)与奇化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奇化公司于2014年4月9日在广州签订合同,本公司向奇化公司采购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化工原材料。

  1. 交易标的:本公司向奇化公司采购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化工原材料包括液碱、LAB、AEO2、AEO7、AEO9等。

  2.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单价随行就市,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更优惠的交易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数量以每月双方确认的调价函为准。总金额约6,000万元。

  3.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到货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入对方指定的银行账号或以支票、现金的方式付款。

  4. 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五)与健鼎生物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健鼎生物于2014年4月23日签订合同,本公司向健鼎生物采购三氯乙酰氯产品。

  1. 交易标的:本公司向健鼎生物采购三氯乙酰氯产品6,500吨,每吨8,500元,本次交易价格为5,525万元。

  2.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公司根据业务需要采购三氯乙酰氯,经向供应商进行询价和了解产品供应情况,在同等质量的情况下,健鼎生物的三氯乙酰氯符合本公司需求,且价格较低。本公司选择与健鼎生物进行交易,并根据其报价,双方协定交易价格。

  3.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到货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入对方指定的银行账号付款。

  4. 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2014年4月23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六)与虎头电池交易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虎头电池于2014年 1月4日在广州签订合同,本公司向虎头电池销售洗衣粉。

  1. 交易标的:本公司向虎头电池销售洗衣粉183,600箱。

  2.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公司以该产品的批发价向虎头电池销售洗衣粉,含税单位为56.37元/箱,总金额为1,034.95万元。

  3.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到货验收合格后5天内将货款一次性汇入对方指定的银行账号或以支票、现金的方式付款。

  4. 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四、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产品需要采用大量原材料,向百花公司采购香精原料是基于本公司对对方的经营情况比较了解,其产品质量、价格、提供服务等符合公司的要求,双方已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预计上述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发生。本公司根据产品配方需要,确定适用的香精类型,而符合本公司需求的供应商仅有几家,国内供应商只有百花公司一家,其它均为进口供应商。经向上述供应商进行询价和了解香精供应情况,在同等质量的情况下,只有百花公司符合本公司需求,且价格较低。所以,本公司选择与百花公司进行交易。

  本公司产品需要第三方物流公司进行专业的物流货运服务,与奇天公司签订全程物流服务合同,委托其对本公司产品进行物流管理及货运服务是基于本公司对奇天公司的经营情况比较了解,其服务质量等符合公司的要求,价格更优惠。所以,本公司选择与奇天公司进行交易。预计上述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发生。

  本公司用MES为原料生产绿色环保日化洗涤用品,MES以可再生的天然油脂资源为原料,其作为洗涤行业新的原料来源,将比石油更具竞争力,通过采用MES 原料可以为公司节约生产成本,同时具有环保概念。而在广州只有奇宁公司生产MES原料,其质量、价格符合公司要求,所以,本公司选择与奇宁公司进行交易。本公司向奇宁公司销售烷基苯等原料主要是公司大宗采购烷基苯等原料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且质量有保证。预计上述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发生。

  本公司今年向奇化公司采购本公司生产所需的液碱、LAB、AEO2、AEO7、AEO9等化工原材料,主要是奇化公司建立了化工交易平台,并开辟了具有批量规模优势的货源渠道,并承诺以优于销售给其他客户的价格让利销售给股东单位。本公司希望能从多渠道以更优惠的价格采购生产所需的化工原材料,以确保原材料的稳定供应。

  本公司向健鼎生物采购三氯乙酰氯原料主要是近年来,公司向产业链上游延伸,积极介入上游化工原料的生产和购销贸易业务,通过规模采购效应,既降低自用成本,又可通过销售给其他同行,获取一定的利润,提升自身在行业内的主导权与话语权。同时,公司积极探索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发展化工原料现代交易体系,打造业内的优势现代服务业平台。三氯乙酰氯原料是本公司一向经营的众多原料之一,本次健鼎生物的供应价格较低,有市场优势,且质量有保证。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既可对外销售赚取收益,提高利润,又可拓宽化工原料货源,有助于提升公司在化工交易领域的市场地位。

  本公司向包括关联方虎头电池在内的客户销售公司产品,本公司以与其他客户同等价格向虎头电池销售洗衣粉有利于公司拓宽产品销路。

  上述关联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影响不大,不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上述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 审议程序

  1. 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于2014年4月23日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获通过。董事会逐项审议表决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鉴于胡守斌董事长、姚伟民董事和吕玲有董事在百花公司、虎头电池的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且胡守斌董事长同时为虎头电池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与百花公司、虎头电池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上述三位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接受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全程物流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向江苏健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三氯乙酰氯的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的情形,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鉴于傅勇国董事离任奇宁公司董事职务未满12个月,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与奇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傅勇国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余6位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鉴于傅勇国董事在奇化公司任董事长职务,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与奇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傅勇国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余6位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在征得超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认可后,将公司《2014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何威明先生、姜永宏先生和钟学军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的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 本公司与百花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

  2. 本公司与奇天公司签订的全程物流服务基本合同;

  3. 本公司与奇宁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

  4. 本公司与奇化公司签订的工业原料采购合同;

  5. 本公司与健鼎生物签订的产品采购合同;

  6. 本公司与虎头电池签订的购销合同;

  7.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8. 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4-017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参加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的董事7人,占应参加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授权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守斌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及2014年业务发展计划》;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1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1,952,414.90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33,240,272.71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324,027.27元后,加上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80,985,986.30元,201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9,614,373.93元。现拟定本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 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和《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逐项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向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香精的日常关联交易;(胡守斌董事长、姚伟民董事和吕玲有董事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接受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全程物流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董事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向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购销MES(脂肪酸甲酯磺酸钠)等原料的日常关联交易;(傅勇国董事回避表决,其余6位董事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向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原料的日常关联交易;(傅勇国董事回避表决,其余6位董事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公司公司向江苏健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三氯乙酰氯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公司向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胡守斌董事长、姚伟民董事和吕玲有董事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4位董事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2、3、4、8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另行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4-018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占应到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建忠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 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逐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本监事会认为公司和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依据充分。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公司董事和管理层执行公司职务时恪守诚信、尽职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2. 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本监事会通过阅读财务报表、查阅财务资料等形式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检查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为完善, 财务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实,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追加1亿元投资,并收购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交董事会审批,不存在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的流失。

  5. 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主要与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等发生关联交易。通过对关联交易行为的内容、价格及有关协议、合同进行详细的检查核实,本监事会认为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公平,价格公允、合理。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6.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建立了涵盖公司所有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2013年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随着公司不断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部门自查与内部审计部门复查的方式,促使各部门严格按内控制度开展工作,并对公司各业务环节存在的问题通过内审、内部控制检查加以整改完善,使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经近年的整改落实后,公司对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其他情况实施有效监督。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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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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