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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5 证券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4-021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爱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赛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锋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情况: (1)预付款项比年初增长66.92%,主要系公司为降低采购成本在低价位采购铝锭,导致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比年初降低40.16%,主要系2014年1月份收到2013年12月出口退税款1468.42万元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长343.67%,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购买了短期固定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增长56.27%,主要系全资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5)短期借款比期初增长169.31%,主要系公司支付上海达克罗涂复工业有限公司部分收购款,相应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6)应付利息比期初增长39.95%,主要系借款增加使应付利息增加所致。 (7)其他应付款比期初降低53.98%,主要系于2014年1月26日支付了上海达克罗涂复工业有限公司收购款所致。 (8)总资产比期初降低0.93%,主要系一季度支付了上海达克罗涂复有限公司原股东收购款及2013年的年终绩效奖金所致。 2.利润表情况: (1)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降低52.83%,主要系人民币贬值汇兑损失减少所致。 (2)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714万元,主要系公司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评估损失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48.78%,主要系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增长234.10%,主要系对外捐赠增加所致。 (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33.86%,主要系本报告期合并了上海达克罗涂复工业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所致。 3. 现金流量表情况 (1) 收到的税费返还比去年同期增长37.22%,主要系2013年底出口退税延迟到2014年1月退回所致。 (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长36.01%,主要系公司经营所需保证金增加所致。 (3) 支付的各项税费比去年同期增长35.83%,主要系本报告期合并了上海达克罗涂复工业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所致。 (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长149.42%,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致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5)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4455万元,主要系全资子公司上海达克罗涂复工业有限公司收回到期理财产品投资所致。 (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长45.47%,主要系公司收到远期结售汇交割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7)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降低35%,主要系公司银行理财产品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所致。 (8) 借款收到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长42.19%,主要系公司因扩大经营需要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长340.94%,主要系公司偿还到期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4年3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重庆设立控股子公司并投资年产300万件铝合金车轮的议案》,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注册成立,并领取了50010200056126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项目前尚处于建设期,本报告期内其主营业务利润对公司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证券投资情况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爱莲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4-019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层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爱莲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布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还刊登在2014年4月25日《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为:2014-021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票。 2.审议通过《关于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厂房搬迁并投资300万件汽车铝轮毂项目的议案》 会议同意控股子公司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为响应威海政府建设“旅游度假基地”、打造“幸福海岸”的总体规划,将厂房搬迁至威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岛湾科技城并投资年产300万件汽车铝轮毂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为39,144.92万元人民币,投资资金由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自行融资解决。 董事会认为:厂房的搬迁是新项目建设全部完成后实施,保证了搬迁期间的平稳过渡,不影响威海万丰的生产经营,该项目的搬迁有利于公司战略的实现,有利于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2014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14-022号公告:《关于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厂房搬迁并投资年产300万件铝轮毂项目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4-020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雪莲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布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还刊登在2014年4月25日《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为:2014-021 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票。 2.审议通过《关于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厂房搬迁并投资300万件汽车铝轮毂项目的议案》 会议同意控股子公司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为响应威海政府建设“旅游度假基地”、打造“幸福海岸”的总体规划,将厂房搬迁至威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岛湾科技城并投资年产300万件汽车铝轮毂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为39,144.92万元人民币,投资资金由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自行融资解决。 监事会认为:厂房的搬迁是新项目建设全部完成后实施,保证了搬迁期间的平稳过渡,不影响威海万丰的生产经营,该项目的搬迁有利于公司战略的实现,有利于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2014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14-022号公告:《关于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厂房搬迁并投资年产300万件铝轮毂项目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4-022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厂房 搬迁并投资年产300万件 汽车铝轮毂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万丰”)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成熟、健康及同行业盈利能力较强的标杆公司,在威海市高新区乃至威海市都具有良好的口碑,是当地政府重点扶持的企业之一。 威海万丰2013年度产、销量双双突破300万件,其主要客户神龙、奇瑞、江淮、比亚迪总需求量还在不断增加,但随着威海经济的快速发展,威海市政府对原来以工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威海万丰现公司所在地)城建规划进行了调整,围绕建设“旅游度假基地”,打造“幸福海岸”的目标,对原高新区的企业实行“退城进园”的政策规划,近年来威海市政府推出多项优惠政策多次动员当地企业搬迁。 公司认为,威海万丰将厂房搬迁至威海高新区双岛湾科技城并投资年产300万件汽车铝轮毂项目,不仅响应了威海市政府“退城进园”总体规划的号召,更是公司装备升级的战略实现,搬迁中公司可能享受到的政策补助,更有利于威海万丰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实现。 本项目总投资39,144.92万元人民币,投资资金由威海万丰自行融资解决。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厂房搬迁并投资年产300万件汽车铝轮毂项目的议案》,该项目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威海万丰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威海市高技火炬路218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梁赛南 5.经营范围:汽车铝合金车轮及其零部件的生产、销售;车轮及其零部件的技术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品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统一联合经营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 6.财务状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46,526.10万元,净资产39,517.01万元;2013年实现销售收入69,507.76万元,净利润10,093.90万元。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300万件汽车铝轮毂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 3.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39,144.92万元(本项目为搬迁项目,无需追加流动资金):包括现有搬迁设备3,236.73万元及搬迁安装费用300万元,新投入设备20,571.19万元,土地建筑等14,637万元(含建设期利息630万元)。 4.项目建设期:1.5年 5.资金来源:威海万丰自有资金、银行借款及合法有效的融资方式筹集。 6.投资收益:投资回收期静态3.54年(不含建设期)。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约68,262万元,年利润总额约9,667.21万元。 以上数据是公司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并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因素、经营管理运作情况等诸多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外投资的目的 控股子公司威海万丰厂房搬迁并投资年产300万件汽车铝轮毂项目,不仅响应了威海市政府“退城进园”总体规划的政策号召,更是公司发展战略所需。此次搬迁,不仅能够获得当地政府优惠的政策补助,同时也更有助于威海万丰推行自动化生产、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劳动效率、降低人力成本,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2.投资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客户的高集中度,决定如果主机厂出现不确定因素,那么将会对我们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目前铝价已处于较低位,一旦铝价上涨将侵蚀公司利润。 (3)项目建设政府审批风险。该项目的建设尚需有关政府部门审批,审批上存在不确定性; (4)项目建设周期和进程等因素,导致项目达产日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盈利能力下降风险,厂房的搬迁及新增固定资产的投入,将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风险。 2.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万丰厂房搬迁并投资年产300万件汽车铝轮毂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意义。 (1)若不响应威海市政府提出的“退城进园”,则威海万丰将面临被强制拆迁的风险,这将给公司的产能带来巨大缺口,相反,则有利于实现公司装备升级、降低产能瓶颈,提升产品质量和劳动效率,并促进公司战略的顺利实现; (2)当地政府将可能会给公司强有力的优惠政策,可避免因搬迁带来的损失; (3)厂房的搬迁是新项目建设全部完成后实施,保证了搬迁期间的平稳过渡,不影响威海万丰的生产经营; (4)积极响应国家绿色环保政策,为绿色环保尽一份社会责任,提升公司社会形象。 五、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将厂房搬迁至威海高新区双岛湾科技城并投资年产300万件汽车铝轮毂项目,是响应威海市政府建设“旅游度假基地”、打造“幸福海岸”的总体规划。厂房的搬迁是新项目建设全部完成后实施,保证了搬迁期间的平稳过渡,不影响威海万丰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装备升级的快速实现,有利于促进公司战略的顺利实现。因项目搬迁享受到的优惠政策,更是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投资事宜不涉及关联交易。 2.上述投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其程序合法有效。 3.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厂房搬迁至威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岛湾科技城并投资年产300万件铝合金车轮毂项目。 六、备查文件 1.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威海万丰投资年产300万件汽车铝轮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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