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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5 证券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4-021TitlePh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爱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赛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锋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228,437,431.711,038,042,982.8218.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3,278,534.8769,682,648.9233.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93,172,475.9965,833,950.1641.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34,051,145.9493,839,874.78149.4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40.183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40.183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44%4.43%1.0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4,173,590,254.094,212,627,536.83-0.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760,601,684.111,667,196,513.545.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69,123.2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033,415.41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0.00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0.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0.00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0.00 
债务重组损益0.00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0.00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0.00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310,066.8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0.0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0.0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0.00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0.00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056,292.7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516,030.9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92,095.38 
合计106,058.8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9,679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8.35%227,614,131227,614,131质押156,670,000
陈爱莲境内自然人6.02%23,470,75017,603,062  
吴良定境内自然人3.52%13,744,500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国有法人1.64%6,378,779   
中国建设银行-兴全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29%5,027,500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17%4,575,199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03%4,005,612   
中国银行-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89%3,478,922   
倪伟勇境内自然人0.87%3,402,3583,402,358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境内非国有法人0.87%3,398,553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吴良定13,744,500人民币普通股13,744,500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6,378,779人民币普通股6,378,779
陈爱莲5,867,688人民币普通股5,867,688
中国建设银行-兴全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5,027,500人民币普通股5,027,500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4,575,199人民币普通股4,575,199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005,612人民币普通股4,005,612
中国银行-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3,478,922人民币普通股3,478,922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3,398,553人民币普通股3,398,553
夏越璋2,945,250人民币普通股2,945,250
中国农业银行-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737,907人民币普通股2,737,90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名股东中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8.35%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陈爱莲女士持有公司6.02%的股份,吴良定先生持有公司3.52%的股份;陈爱莲女士和吴良定先生分别持有万丰集团39.60%和22.50%的股权,吴良定先生和陈爱莲女士为夫妻关系,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中倪伟勇先生为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倪伟勇先生及公司定向增发个人股东,夏越璋先生为公司原始股东,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情况:

(1)预付款项比年初增长66.92%,主要系公司为降低采购成本在低价位采购铝锭,导致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比年初降低40.16%,主要系2014年1月份收到2013年12月出口退税款1468.42万元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长343.67%,主要系控股子公司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购买了短期固定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增长56.27%,主要系全资子公司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设备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5)短期借款比期初增长169.31%,主要系公司支付上海达克罗涂复工业有限公司部分收购款,相应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6)应付利息比期初增长39.95%,主要系借款增加使应付利息增加所致。

(7)其他应付款比期初降低53.98%,主要系于2014年1月26日支付了上海达克罗涂复工业有限公司收购款所致。

(8)总资产比期初降低0.93%,主要系一季度支付了上海达克罗涂复有限公司原股东收购款及2013年的年终绩效奖金所致。

2.利润表情况:

(1)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降低52.83%,主要系人民币贬值汇兑损失减少所致。

(2)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714万元,主要系公司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评估损失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48.78%,主要系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增长234.10%,主要系对外捐赠增加所致。

(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33.86%,主要系本报告期合并了上海达克罗涂复工业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所致。

3. 现金流量表情况

(1) 收到的税费返还比去年同期增长37.22%,主要系2013年底出口退税延迟到2014年1月退回所致。

(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长36.01%,主要系公司经营所需保证金增加所致。

(3) 支付的各项税费比去年同期增长35.83%,主要系本报告期合并了上海达克罗涂复工业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所致。

(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长149.42%,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致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5)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加4455万元,主要系全资子公司上海达克罗涂复工业有限公司收回到期理财产品投资所致。

(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长45.47%,主要系公司收到远期结售汇交割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7)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去年同期降低35%,主要系公司银行理财产品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所致。

(8) 借款收到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长42.19%,主要系公司因扩大经营需要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去年同期增长340.94%,主要系公司偿还到期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4年3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重庆设立控股子公司并投资年产300万件铝合金车轮的议案》,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6日注册成立,并领取了50010200056126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项目前尚处于建设期,本报告期内其主营业务利润对公司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在重庆设立控股子公司并投资年产300万件铝合金车轮项目的公告2014年04月01日巨潮资讯网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一、股份锁定或转让承诺

1.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其持有的万丰奥威股票的限售期为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

2011年07月21日2014年7月21日报告期内,未发生上述情况
2.万丰集团承诺:如过渡期内万丰集团、张锡康、蔡竹妃和倪伟勇持有的万丰摩轮股权需发生变化的,应当事先告知万丰奥威,并就股权变化对万丰奥威未来权益的影响与万丰奥威协商,以保证万丰奥威未来权益不受侵害。2011年07月2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利润承诺

1.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承诺:在浙江万丰摩轮之实际盈利数未达到利润预测数时,由万丰集团、张锡康、蔡竹妃和倪伟勇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计算方式计算补偿股份,并将补偿股份赠送给万丰奥威之其他股东。

2.2010年9月,万丰奥特控股集团出具《承诺函》,如DEG在万丰摩轮将合资公司从内资企业转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首份修订后营业执照(即2006年8月29日)签发后十年内将其持有的25%股权出让,造成万丰摩轮须补缴因税收优惠减免的税款的,万丰集团同意就万丰摩轮补缴税款造成的损失,由万丰集团全额承担。2010年9月30日2016年8月29日
本次重组完成后,为避免同业竞争,万丰奥威实际控制人陈爱莲、吴良定、吴捷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我们控制的公司及单位将不会从事任何与万丰奥威本次交易完成后或未来所从事的业务发生或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如我们控制的公司及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可能与万丰奥威发生同业竞争或与万丰奥威发生利益冲突,我们将行使否决权,或将放弃或将促使我们控制的公司或单位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以确保与万丰奥威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或将我们控制的公司或单位产生同业竞争的业务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万丰奥威。如有在万丰奥威经营范围内相关业务的商业机会,我们将优先让与或介绍给万丰奥威。对万丰奥威已进行建设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我们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万丰奥威相同或相似,不与万丰奥威发生同业竞争,以维护万丰奥威的利益。”

2006年11月28日长期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陈爱莲、吴良定、吴捷在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不设立从事与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公司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2006年11月28日长期报告期内,未发生上述情况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实际控制人陈爱莲自2013 年12月25日起,未来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2013年12月25日2014年6月24日报告期内,未发生上述情况
控股股东万丰集团鉴于MLTH Holding Inc.的业务与万丰奥威的现有业务有一定的关联性,为促进公司的产业整合,万丰奥威有权要求收购MLTH Holding Inc.,万丰集团及齐向民将同意和/或促使其下属公司同意万丰奥威的该等收购。届时万丰奥威若不实施收购的,万丰集团同意在合理的期限内将山西天硕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MLTH Holding Inc.股权予以出让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置。2013年11月13日长期报告期内,未发生上述情况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30%60%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18,139.9122,326.05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3,953.78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2014年上半年,世界经济依旧严峻,轮毂业务,公司通过市场结构的优化、工艺技术的改进、内部管理的挖潜及已投产能的不断释放,预计2014年半年度业绩较去年同期仍会稳健提升;涂复业务,公司通过产能的提升、市场布局的优化等措施,预计2014年半年度业绩同比去年仍会有较大的提升。

五、证券投资情况

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元)期初持股数量(股)期初持股比例(%)期末持股数量(股)期末持股比例(%)期末账面值(元)报告期损益(元)会计核算科目股份来源
合计0.000--0--0.000.00----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爱莲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4-019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层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爱莲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布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还刊登在2014年4月25日《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为:2014-021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票。

2.审议通过《关于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厂房搬迁并投资300万件汽车铝轮毂项目的议案》

会议同意控股子公司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为响应威海政府建设“旅游度假基地”、打造“幸福海岸”的总体规划,将厂房搬迁至威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岛湾科技城并投资年产300万件汽车铝轮毂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为39,144.92万元人民币,投资资金由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自行融资解决。

董事会认为:厂房的搬迁是新项目建设全部完成后实施,保证了搬迁期间的平稳过渡,不影响威海万丰的生产经营,该项目的搬迁有利于公司战略的实现,有利于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2014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14-022号公告:《关于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厂房搬迁并投资年产300万件铝轮毂项目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4-020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雪莲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布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还刊登在2014年4月25日《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为:2014-021

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票。

2.审议通过《关于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厂房搬迁并投资300万件汽车铝轮毂项目的议案》

会议同意控股子公司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为响应威海政府建设“旅游度假基地”、打造“幸福海岸”的总体规划,将厂房搬迁至威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岛湾科技城并投资年产300万件汽车铝轮毂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为39,144.92万元人民币,投资资金由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自行融资解决。

监事会认为:厂房的搬迁是新项目建设全部完成后实施,保证了搬迁期间的平稳过渡,不影响威海万丰的生产经营,该项目的搬迁有利于公司战略的实现,有利于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2014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14-022号公告:《关于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厂房搬迁并投资年产300万件铝轮毂项目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4-022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厂房

搬迁并投资年产300万件

汽车铝轮毂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万丰”)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成熟、健康及同行业盈利能力较强的标杆公司,在威海市高新区乃至威海市都具有良好的口碑,是当地政府重点扶持的企业之一。

威海万丰2013年度产、销量双双突破300万件,其主要客户神龙、奇瑞、江淮、比亚迪总需求量还在不断增加,但随着威海经济的快速发展,威海市政府对原来以工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威海万丰现公司所在地)城建规划进行了调整,围绕建设“旅游度假基地”,打造“幸福海岸”的目标,对原高新区的企业实行“退城进园”的政策规划,近年来威海市政府推出多项优惠政策多次动员当地企业搬迁。

公司认为,威海万丰将厂房搬迁至威海高新区双岛湾科技城并投资年产300万件汽车铝轮毂项目,不仅响应了威海市政府“退城进园”总体规划的号召,更是公司装备升级的战略实现,搬迁中公司可能享受到的政策补助,更有利于威海万丰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实现。

本项目总投资39,144.92万元人民币,投资资金由威海万丰自行融资解决。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厂房搬迁并投资年产300万件汽车铝轮毂项目的议案》,该项目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威海万丰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威海市高技火炬路218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梁赛南

5.经营范围:汽车铝合金车轮及其零部件的生产、销售;车轮及其零部件的技术咨询。经营本企业自产品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统一联合经营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

6.财务状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46,526.10万元,净资产39,517.01万元;2013年实现销售收入69,507.76万元,净利润10,093.90万元。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300万件汽车铝轮毂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

3.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39,144.92万元(本项目为搬迁项目,无需追加流动资金):包括现有搬迁设备3,236.73万元及搬迁安装费用300万元,新投入设备20,571.19万元,土地建筑等14,637万元(含建设期利息630万元)。

4.项目建设期:1.5年

5.资金来源:威海万丰自有资金、银行借款及合法有效的融资方式筹集。

6.投资收益:投资回收期静态3.54年(不含建设期)。本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约68,262万元,年利润总额约9,667.21万元。

以上数据是公司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并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因素、经营管理运作情况等诸多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外投资的目的

控股子公司威海万丰厂房搬迁并投资年产300万件汽车铝轮毂项目,不仅响应了威海市政府“退城进园”总体规划的政策号召,更是公司发展战略所需。此次搬迁,不仅能够获得当地政府优惠的政策补助,同时也更有助于威海万丰推行自动化生产、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劳动效率、降低人力成本,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2.投资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客户的高集中度,决定如果主机厂出现不确定因素,那么将会对我们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目前铝价已处于较低位,一旦铝价上涨将侵蚀公司利润。

(3)项目建设政府审批风险。该项目的建设尚需有关政府部门审批,审批上存在不确定性;

(4)项目建设周期和进程等因素,导致项目达产日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盈利能力下降风险,厂房的搬迁及新增固定资产的投入,将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风险。

2.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万丰厂房搬迁并投资年产300万件汽车铝轮毂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意义。

(1)若不响应威海市政府提出的“退城进园”,则威海万丰将面临被强制拆迁的风险,这将给公司的产能带来巨大缺口,相反,则有利于实现公司装备升级、降低产能瓶颈,提升产品质量和劳动效率,并促进公司战略的顺利实现;

(2)当地政府将可能会给公司强有力的优惠政策,可避免因搬迁带来的损失;

(3)厂房的搬迁是新项目建设全部完成后实施,保证了搬迁期间的平稳过渡,不影响威海万丰的生产经营;

(4)积极响应国家绿色环保政策,为绿色环保尽一份社会责任,提升公司社会形象。

五、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将厂房搬迁至威海高新区双岛湾科技城并投资年产300万件汽车铝轮毂项目,是响应威海市政府建设“旅游度假基地”、打造“幸福海岸”的总体规划。厂房的搬迁是新项目建设全部完成后实施,保证了搬迁期间的平稳过渡,不影响威海万丰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装备升级的快速实现,有利于促进公司战略的顺利实现。因项目搬迁享受到的优惠政策,更是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投资事宜不涉及关联交易。

2.上述投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其程序合法有效。

3.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厂房搬迁至威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岛湾科技城并投资年产300万件铝合金车轮毂项目。

六、备查文件

1.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威海万丰投资年产300万件汽车铝轮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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