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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93版)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中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的变更: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实施。2012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310万元收购深圳市方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中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与控股子公司方特装饰工业园生产项目(幕墙专业生产加工)重复,且方特装饰在幕墙专业领域实力较为突出,其筹建的工业园为幕墙专业生产加工基地,专业性强、规格更高,因此取消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中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 截止2012年12月5日,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所需厂房建筑工程已完工,已采购生产设备546万元。幕墙铝合金产品生产项目取消后厂房将用于绿色装饰产业基地园建设项目其他项目,已采购的546万元幕墙设备以原价转让给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转让价款已返回募集资金账户。 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7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关联方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涂料”)采购涂料产品,并由关联方深圳市广田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叶远西、叶远东回避了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本次预计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梓琪 注册资本:1665万元 主营业务:油漆、涂料、油墨的生产及销售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村 广田涂料2013年度未经审计营业收入9,917.26万元,2013年度净利润207.6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涂料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涂料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深圳市广田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广田京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伟全 注册资本:300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东东方都会大厦裙楼四楼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广田物业总资产409.39万元,净资产-123.12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1,140.36万元,2013年度净利润-3.9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物业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广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物业经营正常,一直从事公司办公场所所在楼宇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水平较高。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共同协商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公司材料采购及接受劳务相关规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广田涂料、广田物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认为: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时,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9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点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3号东方都会大厦广田股份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30 开始,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5、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9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确认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4、《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1至6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4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上述议案2须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5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3 号东方都会大 厦广田股份三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2190518 联系传真:0755-22190528 联系人:王宏坤 郭文宁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3 号东方都会大厦1-3 层 邮政编码:518003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0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叶远西先生、总经理范志全先生、财务总监田延平先生、董事会秘书王宏坤先生、独立董事王红兵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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