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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4-016 TitlePh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2014-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令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三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174,323,128.95 | 143,657,261.47 | 21.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2,157,600.58 | 25,257,081.95 | 27.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1,581,536.12 | 24,977,168.00 | 26.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103,947.00 | 19,394,352.43 | -42.7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17 | 29.4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17 | 29.4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4% | 2.58% | 0.36%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331,756,506.51 | 1,322,116,853.84 | 0.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08,100,199.62 | 1,075,942,599.04 | 2.9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53,727.4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0,555.9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8,218.97 | | 合计 | 576,064.46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5,726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海南汉森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2.03% | 77,000,000 | | 质押 | 51,580,000 |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02% | 20,750,755 | | |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36% | 4,975,915 | | | | 陈水清 | 境内自然人 | 2.23% | 3,300,000 | 3,300,000 | 冻结 | 3,300,000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 | 2,966,497 | | | | 刘正清 | 境内自然人 | 1.89% | 2,800,000 | 2,100,000 | | |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 境外法人 | 1.81% | 2,677,819 | | | | 刘厚尧 | 境内自然人 | 1.15% | 1,700,000 | 1,275,000 | | | 何三星 | 境内自然人 | 1.11% | 1,650,000 | 1,237,500 | | |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1% | 1,200,641 |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海南汉森投资有限公司 | 7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7,000,000 |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750,755 | 人民币普通股 | 20,750,755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4,975,915 | 人民币普通股 | 4,975,915 | 陈水清 | 3,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00,000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2,966,497 | 人民币普通股 | 2,966,497 |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 2,677,819 | 人民币普通股 | 2,677,819 |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00,64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0,641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1,114,074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4,074 | 何锡华 | 762,848 | 人民币普通股 | 762,848 | 刘正清 | 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 |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账款本期较年初增加41,363,624.19 元,增长48.54%,主要原因是新的渠道开发前期铺底所致。 2.应收利息本期较年初增加264,013.01 元,增长58.49%,主要原因是定期存款增加、计提的利息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本期较年初减少5,610,639.40元,降低60.01%,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往来款所致。 4.在建工程本期较年初增加18,918,971.29 元,增长58.15%,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持续投入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本期较年初减少192,758.82元,降低30.00%,主要原因是本期摊销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本期较年初减少7,949,073.81 元,降低36.78%,主要原因是业务人员上年年终奖金本期发放所致。 7.应交税费本期较年初减少7,922,832.16元,降低48.04%,主要原因是本期缴纳企业所得税等所致。 8.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较年初减少23,306.67 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公司内部销售产品本期末存货减少所致。 9.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2,830,496.36元,增长34.65%,主要原因是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及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增加营业成本所致。 10.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058,587.87元,增长41.34%,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增加管理费用所致。 11.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193,607.74元 ,增长92.46%,主要原因是本期银行定期存款减少导致利息收入减少及本期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增加财务费用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611,676.12元,增长215.28%,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3.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15,493.87元,增长98.97%,主要原因是本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4.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077,074.16元,增长48.45%,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总额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290,405.43元,降低42.75%,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的原材料款、缴纳的税费以及付现费用增加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597,316.66 元,降低20.14%,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853,986.66 元,降低3538.33%,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二、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水清、刘正清、何三星、刘厚尧 | 自然人股东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当时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2010年03月03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海南汉森投资有限公司 | 上市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海南汉森投资有限公司在其作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不通过自身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附属企业、联营企业等),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与他人合资、合作或联营等方式经营)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在或将来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且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 2010年03月03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海南汉森投资有限公司 |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保证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上市规则、《股份公司章程》和《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的相关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和合理性,不损害股份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 2010年03月03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海南汉森投资有限公司 |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保证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的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深交所上市规则、《股份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与股份公司的资金往来,保证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不再发生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违规占用股份公司资金的行为。 | 2010年03月03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 刘令安、王香英 | 上市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刘令安先生在其作为股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不通过自身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附属企业、联营企业等),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与他人合资、合作或联营等方式经营)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在或将来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且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 2010年03月03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刘令安、王香英 |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保证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上市规则、《股份公司章程》和《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的相关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和合理性,不损害股份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 2010年03月03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刘令安、王香英 |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保证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的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深交所上市规则、《股份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本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与股份公司的资金往来,保证本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公司不再发生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违规占用股份公司资金的行为。 | 2010年03月03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三、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0% | 至 | 30%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5348.49 | 至 | 6320.94 | 2013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4862.26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主营业务保持稳定增长。 |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令安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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